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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合同书

2024-01-23 来源:榕意旅游网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关事宜(以下称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件之预算表。

  4、 承包人包工、包部分主材、辅材。

  第二条 施工图纸

  1、 效果图、施工图由承包人自行设计并通过发包人认可的方式提供,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 施工图纸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提供方应当负责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双方认可。

  3、 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甲方工作

  1、 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由乙方办理的手续外。

  2、 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

  3、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4、 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5、 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费用。

  第四条 乙方工作

  1、 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效果图设计人员到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甲方审定确认,办理工程施工人员的出入证。

  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可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因不文明施工造成的后果,乙方负全部责任。

  4、 工程竣工前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关于工期

  1、工期限年月日;竣工日期年 月 日。

  2、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物料供应不及时、不按期支付工程款等)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及代理人(代表)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如超过工期不能按时竣工,承包方需承担,并赔偿发包方不能按时开业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3、因为如下因素影响而导致不能完成工作的,工期顺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遭遇严重影响施工的恶劣天气、停水、停电、天灾、战争、暴乱等不可抗力;

  (2)经双方同意的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因与甲方乙方无关的第三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第三方因素 包括但不限于所在地(小)区的管理机构和隔壁邻居的无理行为:

  (4)经甲方同意的属新型材料或新工艺采用而导致的工期拖延或试 验时间浪费;

  (5)经甲乙双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 关于材料供应和保管

  l、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须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提供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方当事人验收签字确认。

  2、提供方提供的任何材料和设备,如不符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部分由提供方承担。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保管不善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费、损坏或者丢失,应当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消耗除外。

  第七条 关于质量和验收

  l、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xx)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参照《住宅装饰施工质量验收客户手册》。

  2、甲、乙方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和中间工程的检查、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验收的,工期应予顺延。

  3、由于甲方擅自指挥乙方所属人员或第四方人员进行施工所导致的工程质量,由甲方自行负责。由乙方负责返工的,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收到通知后1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5、工程验收:工程项目按合格标准验收,其它不合格项目(不包括工程项目未完或成品程序未完成的项目)的维修或返工不影响竣工同期的确认,甲方对此应予以确认。

  6、乙方承诺自竣工同期起,为工程项目保修一年。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对个别的工程项目或材料有特定保修或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7、甲乙两方约定的其它保修或免保修情况:保修一年,终身维护。

  8、工程未验收的,甲方不得先行使用。

  第八条 工程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条款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为3次,即:开工十天第一次付款,为合同总款的50第二次支付为合同总款的30后七天内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0%,支付约: 元。

  2、双方同意工程的结算方法为固定价格进行结算,本工程总价款为 。

  3、特别费用的约定事项: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负责。

  (2)所有墙地砖、贴脚线、家具、窗帘、主灯、软装饰,水电材料及工时费,所有卫生间洁具费用由甲方负责。

  4、乙方按双方签暑的预算附件项目执行,如甲方增加或变更新的工程项目,涉及费用项目由甲方在支付中期款时一并付给乙方。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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