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作风办会同县委、县政府“两办”督查室,按照全县正风肃纪“五个三、一个六”的工作要求,对县直单位上班纪律等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xx年11月16日下午4时许,县农业局工作人员张伟玲、刘清雨、张颖三人未经请假提前脱岗;20xx年11月17日,县体育局工作人员刘洋在没有单位领导安排其休息,也没向单位领导请假的情况下,正常工作日不在单位上班,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呆在自己家中休息。
上述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遵守单位上班工作纪律,擅离工作岗位,违反了湖南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的规定;县农业局、体育局虽制定有机关考勤、请销假等管理制度,但在抓作风建设过程中存在执行不力、管理不严的问题。
11月26日,县纪委监察局责成县农业局、县体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张伟玲、刘清雨、张颖、刘洋警告处分;县农业局党委、县体育局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责成县农业局党委、县体育局党支部向县纪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对县农业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炼平,县体育局党支部书记、局长鲁梦龙给予诫勉谈话;对县农业局、县体育局存在作风散漫、纪律松驰的问题予以全县通报批评,责令限期加以整改。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勤政廉政意识,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树立机关工作人员良好形象。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中共xx县纪委
xx县监察局
20xx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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