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实现多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置 换车辆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提供置换的车辆
甲方: 车辆,已行驶 万公里 乙方: 车辆,已行驶 万公里
二、 双方置换车辆的价格
甲方上述车辆作价 万元, 乙方上述车辆作价 万元。甲乙双方车辆差价 万元。
三、交/提车日期: 年 月 日。 对车辆状况认可后一次性付清车款差价。
四、甲乙双方保证车辆的来源合法,手续全齐,并真实合法有效。
五、车辆在 20 年 月 日 时 分以前发生的一切车辆所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置换前原车主负责,
车辆在 20 月 日 时分以后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置换后的车主负责。
六、过户手续的办理: 过户或转籍费用由置换后的车主负责。
七、 经济纠纷的处理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若出现经济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时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
甲方(章) 乙方(章)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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