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承租方:
一、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定立本合同,共同遵守。甲方自愿将座落在陴县犀浦万福村6组2间铺面(房屋建筑、面积40平方米,使用面积 40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甲乙双方仪定的上述房地产月租金为人民币300¥元整 三百元租赁期限自XX年10月8日至XX年10月8日止。
乙方每一年向甲方支付一次房屋租金即12个月 3600元 三千六百元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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