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本次董事会调整董事会秘书年薪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随着重组完成后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薪酬水平,适当调整董事会秘书的薪酬水平,有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调整董事会秘书的年薪。
独立董事:董家臣、刘家森、翟新生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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