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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党建资料汇编

2022-06-05 来源:榕意旅游网


村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村党员大会的决定、决议;

二、领导村民委员会、共青团、妇联、民兵、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种村级组织,支持和保障这些组织按照法律法规、章程和职责开展工作;

三、加强对村经济工作的领导,主持制定村经济发展规划,讨论研究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四、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五、负责村、组干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六、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

七、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坚持学习培训、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民主生活会、密切联系群众等制度,大力培养和发展优秀青年农民入党,积极培养村级后备干部。

村党支部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四、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五、负责村、组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六、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村党小组会制度

一、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以推迟召开。

二、党小组会由组长主持。

三、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

四、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的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研究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方面的有关工作。

五、会议内容要记录好,保管好。

村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一、负责召开党员大会和各支委会议,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在村级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负主要责任。

二、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做好经常性在思想政治工作。

三、组织实施党支部工作计划、决定、决议,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支部报告工作,将重大问题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四、经常与村级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工作,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抓好党支部委员自身建设,组织党支部委员的学习,主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加强党员团结,充分发挥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支部党员大会和党支部委员会职责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机关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支部党员大会,一般三个月召开一次。它的职责是 :

一、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二、定期听取和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选举支部委员会和补选支部委员;

四、讨论并做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

五、讨论决定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审定的其他重要问题。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或直接选举的方式产生。支部委员7人,设书记、组织、宣传委员。书记,由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并上报区直机关工委批准。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要按期进行改选。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开展各项工作。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展开一次。它的主要职责是:

1、传达上级指示、决议,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措施;

2、研究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事宜;3、研究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安排、总结、报告;

4、讨论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对党员的表彰处分;

5、分析研究党员思想状况以及需要采取的措施;

6、其他需要提交支委会讨论的问题。

村党支部年度工作任务

一、加强农村青年的培训,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完成发展党员任务。

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完成上级政策、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工作任务。

三、以抓党建促发展,抓发展促党建的思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四、抓好殡改、农村合作医疗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任务。

五、发展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党员抓好生态文明村建设,抓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特色农业和畜牧业。

党员议事会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任务要求。

二、商议制定本村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村两委班子任期目标任务及落实措施。

三、商议本村党务、村务管理及其他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事务等有关事项。

四、商议群众关心的社会保障、社会治安、人口和计划生育民生工程的有关工作。

五、按照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商议本村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六、对本村班子及村干部进行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提出工作建议。

七、对村已开展的工作进行监督,督促村两委积极完成党员大会和村居民代表大会决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八、主动听取、收集党员、群众对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村党总支反馈。

九、其他需要党员议事会讨论的事项。

党员“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各党小组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会议内容包括:组织党员学习,研究贯彻实施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党员交流汇报完成各项任务,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小组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情况。

二、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如遇紧急事,随时召开。支委会议内容包括:组织支委学习文件和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的具体意见;研究和制定本支部党建工作规划;支委过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前段工作,布置下阶段工作。

三、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大会。会议内容包括: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制订本支部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决议、精神的计划、措施;听取和讨论支委会的工作报告;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评选优秀党员。

四、党员每季度上一次党课。主要是学习党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

五、党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准时参加小组会、党员大会和上党课。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向党小组长或委员请假。

村团支部工作职责

一、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班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可续发展观重要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二、宣传、执行党和团的指示和决议,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努力完成党交给的任务。

三、教育团员和青年学习革命前辈,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新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四、了解和反映团员和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五、接收团员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六、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

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村妇代会主任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维护妇女合法地位,调动妇女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积极性。

二、通过学习和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帮助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使全村妇女都学法、懂法、守法,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三、组织本村妇女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主题活动,不断提高科学文化水平,积极投身于农村经济建设。

四、关心妇女身心健康,对妇女进行经常性的计划生育和卫生常识的宣传,与打骂、虐待、摧残妇女身心健康、剥夺妇女权利的行为作斗争。

五、在妇女中进行文明家庭教育,增强家庭、邻里之间的团结。动员广大农村妇女解放思想,抛弃陈旧观念,为全村脱贫致富发挥自身作用。

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贯彻中央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指示,研究、拟定本村的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提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讨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掌握、分析本村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村两委会研究解决。

三、督促、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

四、对本村存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况提出行使一票否决权建议。

五、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

六、负责做好法律咨询、防火工作。

七、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建达标活动。

八、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村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对本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根据本村实际情况,按照镇党委政府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一、为计划生育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

二、在孕情、环情、生殖健康检查中,对应检查对象的漏检、替检和政策内无出生情况负主要责任。

三、负责做好意外妊娠户的思想工作,落实补救措施和长效节育措施,组织对重点人群的访问、服务。

四、对上报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负总责。

五、负责计划生育合同的履行。

六、负责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

七、配合镇政府做好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有关协调工作。

村两委成员负责所包村民组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1、协助村专干做好入户宣传教育发放宣传品工作。

2、负责召集已婚育龄妇女参加孕检、环检和生殖健康检查,做到无漏检、无替检。

3、掌握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提供信息及时、准确。

4、负责相关计划生育合同的签订工作,对所联系的重点对象的生育节育情况负直接责任。

5、协助村专干核实群众申请等情况的真实性,及时送达《生育证》或《不予批准生育通知书》等证件和材料。

6、自觉遵守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制度。

村计生专干:

1、在镇计生办、村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下,具体承担本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和计划生育协会的各项工作任务。

2、对本村计划生育信息的及时、准确上报负直接责任。

3、直接负责本村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工作。包括:全村计划生育信息的掌握,填报村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台帐,整理常住院人口、流动人口及育龄妇女登记册,生殖保健服务证和二孩生育发放,计划生育张榜公布,向镇计生办、村两委汇报计划生育情况等。

4、定期做好集中宣传教育和入户宣传教育,发放宣传品。

5、负责孕情检查的具体操作和检查、结果的记录上报。协助镇开展环情、生殖健康检查工作。发放避孕药具并进行指导。开展生殖保健随访服务活动。

6、负责村服务室及其内部设施的日常管理、清洁卫生等工作。

7、确定有关计划生育合同的签订对象,提请村委会尽早落实。根据掌握的情况或按照镇计生办下达的计划生育工作任务和服务提示单,及时确定本村计划生育重点访问、服务对象,提交村两委分工联系。

8、认真执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制度,具体承办本村计生协会、计划生育村务公开等日常事务

村委会工作职责

一、教育组织村民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完成镇政府布置的行政、经济等工作任务。

四、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教育和引导村民依法履行义务。

五、管理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它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开发自然资源,保护和完善生态环境。

六、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推行计划生育,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

七、带领群众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改革婚丧习俗,改善村容村貌。

八、向镇政府及时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村民议事制度

一、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本村工作的需要,本村重大事情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以行使监督和管理集体经济的职能。

1、召开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或罢免村民委员会的组成成员。

2、审查修改本村发展规划和经济发展指标及村民福利的有关事项。

3、审议通过集体经济项目投资和重大经营决策及重大财务开支。

4、审议通过村的各项制度,监督干部工作,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

5、讨论完成国家任务的各项措施。

6、选举产生理财小组机构。

7、讨论决定重大人事安排。

二、村民代表会议每半年开一次,由村委会主持召开,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成员提议,可随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会议有关事项的决定,必须有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才有效。

三、建立村民代表联系村民制度,经常向村民宣传有关法律、政策和会议精神,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敢于反映村民呼声,代表村民意愿决定村中事务。

四、建立村民代表学习制度,开展评选优秀村民代表活动。

五、村民代表会议在每年年未进行一次对村委会班子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向村民公布,并报区考核认定。村民委员会要及时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村民民主评议规则

一、民主评议的对象包括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以及享受由村民或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其他村务管理人员。

二、民主评议的组织工作,根据不同的评议对象分别由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或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其中,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民主评议,由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具体组织,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村民小组长和其他村务管理人员的民主评议,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通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座谈会等到形式进行。民主评议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在每年的12月或次年的1月进行。

三、民主评议的内容,主要是对评议对象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包括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客观评价,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评议。

四、民主评议的程序:

1、主持人报告参加评议会议的人数,宣布评议会议开始,并说明评议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参加会议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为有效;

2、被评为对象作述职报告,报告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根据与会人员的意见,由村党支书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代表作述职报告后,可不再进行个人述职;

3、与会人员对评议对象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评价或质询;

4、被评议对象就群众提出的意见或质询进行解释或答复;

5、主持人发放“民主评议测评表”,由与会人员对评议对象进行无记名测评;

6、由工作人员当场收回测评表,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场记票,并宣布测评结果;村

党组织成员的,测评表和测评结果上报上级党委。

7、会议小结。主持人对测评会议进行简要总结,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五、根据民主评议结果,不称职票数达到50%以上的,认定为不合格的,给予批评,并限期改正。

六、要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村干部是否合格的标准,评议结果要与村干部的使用和补贴(工资)标准直接挂钩。对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的村干部,是村党组织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村民委员会成员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的,应责令其辞职,不辞职的应启动罢免程序;其他村务管理人员,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处理决定。

村普法依法治村职责

一、制定村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不断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二、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三、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定切实可行的符合本村生产生活实际的村民自治章程,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规范各项工作制度,督促村民委员会,认真按村民选举制度和村民议事制度办事,实行村务公开。

五、建立有效的民主监督机制,监督村民自治章程的执行。

六、掌握村民的思想动态的信息,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严防集体上访等重大事件的发生。

七、积极配合镇委、村委会的中心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活动,消除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的稳定。

八、建立和健全普法治理档案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保管。

九、加强民主建设,发挥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带领村民建设现代化的新农村。

十、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村治安员工作职责

一、协助公安机关,向群众进行遵守国家政策、法律的宣传教育。

二、协助公安机关维护治安开展群策群治,发动群众进行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三防”工作,维护公共秩序。

三、向公安机关揭发、检举刑事犯罪分子。

四、敢于同一切犯罪分子作斗争,发现现行犯,组织力量立即扭送公安机关,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

五、发生案件后,做好现场保护,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破案。

六、协助公安机关查禁卖淫嫖娼、传播淫秽物品、拐卖妇女儿童、种吸贩毒、赌博、利用封建迷信骗钱害人等工作以及公共场所重点地段的治安管理。

七、开展对归还人员的管理和帮教工作。

八、积极做好情报信息工作,发现重大治安隐患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治安巡逻制度

一、治安巡逻队在执行巡逻任务时,要佩戴明显标志。

二、要及时制止在发生的违法和犯罪行为,及时消防不安全因素,对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和其他违法人员,要及时扭送公安机关处理,不审讯、关押、擅自处理。

三、对发案现场,要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勘查现场。

四、对查获的罪证和赃款、赃物,要及时报告上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积极做好防火、防盗及抢险救灾工作。

六、协助民间调解工作。

七、在治安巡逻过程中,要及时做好情况记录。

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职责

一、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帮教结对对象,落实帮教任务,做好“帮”字文章,切实解决归正人员困难。

二、排摸情况,掌握底数,做到对本村(居)吸毒人员,吸刑在教人员,当年刑释放教人员,以吸二年已回收社会的人员底数清,情况明。

三、落实帮教制度,建立好归正人员教档案,一人一册,每月进行一次帮教见面交谈,做到三个结合:法制教育和社会主义道德思想教育相结合;普通帮和重点帮相结合;组织帮和家庭帮相结合;对吸毒人员坚持定出“四位一体”的帮教形式,即由家庭、村民、驻村干部和责任民警组成帮教小组。

四、认真做好帮教情况记录,及时向上级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机构汇报帮教情况。

反邪教工作小组职责

一、团结和联系广大村民,弘扬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积极开展反对邪教,提高思想认识的教育宣传活动,加强对邪教丑恶本质的进一步认识。

二、面对全村举办反邪教的报告、讲座、展览等各种形式活动,提高群众的思想觉悟,及对邪教组织警惕性鉴别力和防范能力。

三、响应党的号召,配合做好关于反对邪教的宣传活动,积极打击与邪教有关的不良风气,言论,活动等。

四、加强与村内外同类组织的联系与交往,积极开展各形式的研讨会与交流活动。

五、承办上级部门委托的有关工作和任务,推崇科学思想,加强科学宣传教育村民提高自身素养。

党员领导干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

一、坚定信念,高举旗帜作表率;

二、勤思敏学,提高能力作表率;

三、求真务实,加快发展作表率;

四、廉洁自律,勤政为民作表率;

普通共产党员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

一、常温誓词,牢记使命当先锋;

二、实践宗旨,为民谋利当先锋;

三、勤奋学习,提高本领当先锋;

四、爱岗敬业,争创佳绩当先锋;

五、严于律己,诚信守法当先锋。

农村党员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

(五带头、五带领、五争当)

一、带头勤奋学习,带领群众提高素质增强本领,争当党在农村政策法规的引路先锋;

二、带头发展经济,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奔小康,争当群众致富奔小康的领头先锋;

三、带头执行政策,带领群众遵纪守法保稳定,争当构建和谐社会的维护先锋;

四、带头履行义务,带领群众完成任务作贡献,争当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带头先锋;

五、带头弘扬传统美德,带领群众树新风讲文明,争当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推动先锋。

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村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建议,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认真做好“三培养”工作。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妇女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上级有关规定,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遵纪守法,坚决同各种犯罪分子和犯罪活动作斗争。

农村党的基层组织的主要职责

根据党章规定,农村党的基层组织除必须严格履行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义务外,其主要职责是: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研究决定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带领群众大力发展农村经济。

二、领导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四、负责村、组干部的教育、培养、推荐、考核和监督。

五、研究决定经济组织、群众团体和群众自治组织提请解决的重大问题,支持和帮助他们依照法律和各项章程开展工作。

村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的主要职责

村党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至5人,最多不超过7人,主要职责是:

一、党总支部书记:负责召集总支部委员会和总支部党员大会,结合实际,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总支部工作,将总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总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做好全体党员经常向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召开好支委生活会,加强团结,搞好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总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二、党总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总支部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总支部日常工作。

三、党总支纪律检查委员: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纪、党风教育;检查督促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国法的情况;检查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负责办理处分党员的具体手续,受理并向党总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四、党总支组织委员:掌握总支部的组织状况,了解党支部、党员活动中心户的工作,检查和督促所属党支部、党员活动中心户开展组织生活;配合其他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及纪律教育,了解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总支部委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做好党内统计工作。

五、党总支宣传委员:根据党内外群众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或建议;组织党员学习各种知识,并围绕每个时期上级党组织指示工作任务开展宣传工作,协助共青团、妇委会搞好各种活动。

村级组织“一制三化”建设工作目标

加强村“两委”工作规范建设,建立健全党总支(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使党总支(支部)工作规范化,村民自治法制化,民主监督程序化。

一、建立党总支(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

完善“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村委会定期向党总支(支部)汇报工作制度、重大事项提前向村党总支(支部)请示报告制度、“三审”财务制度(村财务开支,要由村委会主任审查,村民理财小组审核,党总支(支部)书记审批)和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两考三评”制度(“两考”即:一考群众基础,二考工作实绩;“三评”即:一由群众测评,二由党员测评,三由党委综合评鉴)等五项制度。乡镇党委每年对所属村“两委”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一次集中考评。

二、推进党总支(支部)工作规范化

完善农村党总支(支部)的相关工作制度,提高党总支(支部)领导村民自治和农村工作的水平。一是建立健全党总支(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制度。实行党员议事会制度,党总支(支部)每半年要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建十项制度。健全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为基层讲党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村干部制度,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村党总支(支部)委员会“两推一选”制度,村级“两委”班子工作协调制度,党员民主议事制度;积极探索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管理制度,乡村干部民情恳谈和联村联户制度。

三、推进村民自治法制化

依法明确村委会工作职责,规范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规范村委会与其它村级组织的关系,明确村委会必须在党总支(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村委会与共青团、妇委会、民兵等群团组织是在党总支(支部)领导下的相互支持、紧密配合的团结协作关系。坚持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议事日、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村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切实落实村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力,严格履行村民自治的民主程序,加快村民自治法制化进程。

四、推行民主监督程序化

建立村务活动监督小组,吸收党员、村民代表、驻村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村务活动监督员,从事前、事中、事后等环节强化对村务活动的监督。坚持“一事一议”、党务公开、村务、财务公开制度。不断扩大民主监督范围,坚持县、乡两级干部参加民主议事活动制度,不断提高议事质量和效果,切实增强村务决策、管理、监督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村党总支(支部)议事规则

一、党总支(支部)议事的形式为总支(支部)大会和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凡属党总支(支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支委会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总支(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二、总支(支部)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支委会由总支(支部)成员参加。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根据工作需要,可吸收不是党员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经济合作组织等其它村级组织负责人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参加会议。

三、总支(支部)大会、支委会均由总支(支部)书记主持,总支(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副书记主持。

四、总支(支部)大会、支委会在召开前,应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议事内容等通知与会人员,总支(支部)大会须有应到正式党员过半数参加方可召开,支委会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支委成员参加方可召开。

五、参加会议人员都能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对所议事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议定重要问题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行表决,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对于重要议题发生争执,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酿,在取得基本一致后,再讨论表决,必要时,可报告上级党组织,由上级党组织裁定。

六、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党员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在没有重新决定作出新的决议情况下,必须无条件按照决议坚决执行。

七、每个党员都要积极支持和尊重总支(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总支(支部)书记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总支(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按照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八、总支(支部)书记对决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承担责任,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九、总支(支部)大会和支委会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对议事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缺席人数、主持人、表决结果等内容均应记录在案,会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原始记录。与会人员对议事过程、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等需要保密的内容一律不得公开,同时,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村“两委”议事协调制度

一、议事的内容范围

1、上级的有关指示、决定和重要工作的落实方案;

2、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3、集体经济项目的论证、立项、投资和经营方案;

4、财务管理规定,上级下拨资金、救灾救济款及集体资产的使用和处置方案;

5、村建学校、道路、自来水和农电水利等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和承包方案;

6、经村党总支(支部)和村民委员会上报的重要报告及需要由上级采取措施和协调解决的事项;

7、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8、其他需要共同商议的重要事项。

二、联席会议应根据本村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会议一般由村党总支(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参加对象为村“两委”全体成员。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可邀请不是村“两委”成员的党员、村民代表、妇委会主任、团总支(支部)书记、村民小组长、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等人员列席会议。

三、村“两委”议事的基本程序

1、确定议题。所有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必须事先经党总支(支部)委员会议通过。

2、会议准备。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根据确定的议题,先进行沟通商议。其中,事关全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宜及人事安排应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原则,由党总支(支部)召集全体党员研究提出初步方案。行政性村务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全体成员研究提出初步方案。

3、议事。按照议事原则,进行集体讨论,集思广益,发扬民主。每次会议应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重大内容,特别是决议内容必须形成《会议纪要》,并立卷归档。

4、表决。村“两委”联席会议进行表决时,实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的半数,决议有效。

5、实施。一般事项,经村“两委”联席会议形成决议后即组织施行。涉及全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需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后,方可实施。对意见分歧比较大的问题,暂不组织实施,可报请乡镇党委、政府帮助协调解决意见,也可进一步酝酿,待意见基本统一后,再提交村“两委”联席会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村组“一事一议”制度

一、“一事一议”要按照由村民委员会组织,村民代表提出议案,村民委员会提出实施方案,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农户签字,专人实施,村民监督的程序进行。

二、村民会议要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过半数参加,或有本村2/3以上农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经到会人员80%以上签名或盖章通过。

三、相邻村农民共同直接受益的“一事一议”项目,与受益村协商,乡镇政府协调,按照分村议事、联合申报、分村管理、统一施工的办法实施。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事项,根据实际需要,经大多数村民同意。村民自愿可以实行以劳折资。

四、“一事一议”筹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员,筹劳对象为本村劳动力(男18—55周岁,女18—50周岁)。五保户、特困户、现役军人、复员退伍的伤残军人、在校学生、孕妇及分娩未满1年的妇女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村民不承担筹资筹劳;因疾病、伤残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承担或不能完全承担筹资筹劳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村民会议民主讨论通过,给予减免。

五、“一事一议”向农民筹集的资金,要专户存储,做到专款专用,专帐核算。村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筹资筹劳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监督,待项目工程验收结算结束后,张榜公布。

六、村民对“一事一议”事项及决算报告有异议,村民委员会要负责解释。对没有正当理由不执行“一事一议”决定事项的村民,按照村规民约进行处理。违反“一事一议”制度并造成损失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公开一质询”制度

一、由村“两委”全体会议根据中央和省、市、县、乡镇党委有关规定确定村务、党务、财务公开的内容。

二、原则上每季度公开一次,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前10个工作日为“三务公开”日。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要随时公开。村民委员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村务财务质询听证会,每年的12月1日至 10日为村、组质询听证时间。

三、村委会、村民小组建立规范的“三务公开”栏,公开栏旁设纪检监督意见箱并公布举报电话,由乡镇纪委定期开启。并要通过召开会议、发放便民手册和明白卡、设立咨询电话等各种形式予以公开。

四、村组成立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5名群众组成的民主监督理财小组,在代表群众参与理财的同时,负责对村务财务公开的监督。

五、本村重大问题、重大项目、重大资金使用安排、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多数群众反映要求质询听证的其它村务和财务问题。每次参会代表人数在40—60名左右。质询会上首先按照“勤廉双述”制度的要求,由村“两委”班子主要领导进行述职述廉,然后进行质询,要求一问、一答、一议。

六、对质询听证会上村委会承诺限期整改的问题,凡能做到的积极创造条件,千方百

计予以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讲明原因,并积极创造条件解决,使整改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在承诺的整改期限内向群众公示,在下次会上进行反馈。

村级党风廉政监督员制度

一、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要具备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清正廉洁;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和热爱农村工作,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关心农村党风和廉政建设,愿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做贡献,敢于向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等条件。

二、党风廉政监督员由各村召开党员大会民主推荐产生,提交乡(镇)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党风廉政监督员由乡(镇)纪委颁发聘书,聘期每届三年,并向社会公布。

三、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应履行监督、收集并反映本村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传递和反映群众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违纪问题;反映党员、干部参与迷信宗教、邪教的情况以及参与群众滋事、闹事、破坏社会稳定的行为;指导和监督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监督议事小组等组织开展工作;对村工程建设、人事安排、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涉农资金发放、土地补偿款的落实、大额资金的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每季度向乡镇纪委报告履行职责情况,并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等。

四、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每年不定期例会,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研究情况,座谈交流等。平时有情况可随时与乡(镇)纪委联系,也可以用电话、书面等形式反映情况

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坚持做到“六要六不要”: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要因循守旧、不思进取;要求真

务实、量力而行,不要虚假浮夸、盲目攀比;要尊重民意、依法办事,不要强迫命令、独断专行;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要贪图享乐、铺张浪费;要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不要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要崇尚科学、移风易俗,不要参与赌博、搞封建迷信和婚丧喜庆大操大办。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按照发展党员“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制定如下制度。

一、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严格把好入党前组织的培养教育关,新党员的入口关,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关。

二、主要内容

1、民主推荐。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必须是符合入党条件,已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者。推荐形式包括党内推荐、共青团组织推荐、群众推荐。

2、预审。拟吸收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必须经过预审。不经过预审者,不得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预审工作报村党总支审核后报乡党委审批,预审工作要在发展对象经支委会讨论、拟进行公示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吸收为预备党员之前进行。

3、公示。公示对象为经党委预审合格、支委会讨论拟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即将转正的预备党员。在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如有异议或意见,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所在党支部、总支或乡党委反映(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后,要及时研究办理党内外群

众反映的情况。对公示中没有不同意见的公示对象,要及时办理入党或转正手续。对有举报反映或不同意见的公示对象,党支部、总支、要进行认真分析,重要问题要指定专人进行调查核实;问题查清后,如反映的问题失实,要按有关程序及时研究发展或按期转正;如反映的问题属实,要根据问题的性质、情节的轻重作出处理。对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发展对象不予发展;对不具备转正条件的预备党员,要按党章规定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4、票决。投票表决采用无记名的方式进行。支部大会进行投票表决,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可进行。否则,票决无效。投票表决工作分别由支部委员会和村党总支负责。表决设专门投票箱,确定监票人、计票人。收回票数少于或等于发出票数的表决有效,表决对象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为通过。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相应的票数内。支部党员大会和党总支委员会议如果同时讨论和审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或转正,必须逐个审议,在一张表决票内逐个表决,然后逐个宣布表决结果。

5、责任追究。按照“谁介绍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谁预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未能坚持党员标准和不履行发展党员工作职责的行为,对相关党组织及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单位包括:、党总支、支部;责任人包括: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组织委员、党支部书记、入党介绍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等。

党务公开制度

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全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和谐良好的氛围,在全村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所有党务工作应最大限度地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

1、全局和中心工作方面。主要包括:村党总支、村委会关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党总支任期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党总支、村委会为民办实事、扶贫帮困的内容及进展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等。

2、思想建设方面。主要包括:党总支中心组学习计划、年度党建主题活动安排、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

3、组织建设方面。主要包括:党总支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工作职责、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干部培养任用、考核奖惩情况,党总支、支部选举情况,党费收缴情况,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奖惩等情况。

4、作风建设方面。主要包括: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村“两委”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情况;村“两委”班子成员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情况;党纪政纪案件查处情况;维护群众利益情况等。

5、制度建设方面。主要包括:党总支工作规则、廉政承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发展党员公示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

二、党务公开的形式

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定期通报、宣传栏、党员活动中心(室)和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社会公开的可采取

党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

三、公开的时限

根据公开内容,常规工作每月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每两月公开一次,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或复杂性问题,经党内领导集体会议审批后公开。

四、监督保障

1、实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凡属方针政策的大事,全局性的问题,都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2、预公开制度。决定或办理与党员干部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时,应当在作出决定或办理前将方案公布,公开期限一般不低于半个月,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后,进行必要修改完善和调整,并及时公开。

3、建立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要向社会公布每月的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日,负责接访的领导干部要负责受理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及时答复、处理有关问题。

4、聘请监督员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监督员的职责主要是:对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积极宣传公开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

5、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有专人收集整理,认真研究处理。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应在7月底以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应在12月底以前召开。

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和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日期和议题,应提前7天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派员参加。

三、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二)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三)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四)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五)其他的专门议题。

四、切实做好会前准备工作:(一)根据上级的要求,联系本村中心工作和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二)领导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三)采取多种形式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在会前如实转告领导干部本人或在会上通报。

五、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 因故缺席的人员可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六、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个领导成员都要以对党的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分清是非、团结同志、坚持真理、修正错误,防止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情况汇报会、工作研究会或评功摆好会。

七、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会上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制定相应整改措施,认真抓好落实。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检查上次民主生活会后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问题解决得不好或没有解决的,要分清责任,提出批评,限期整改。

八、民主生活会后十五日内,应将会议的基本情况、解决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必要时要向党员通报。

九、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实行一级抓一级的责任制,上级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应有计划地参加下级党组织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切实加强指导和帮助,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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