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调动机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1、把效能考勤制度考评与工作目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有机结合起来,并把考核结果作为机关工作人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机关工作人员上班迟到一次扣2分,早退一次扣2分,矿工一天扣10分。
3、无故不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集中学习的,缺一次扣1分。
4、因个人工作不力,被局督查工作通报,每通报一次扣5分;股室受到通报,股室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各扣5分。
5、因过失、过错导致工作失误,被上级机关通报的;或者被新闻媒体曝光或行政相对人举报,经调查属实的,实行诫勉谈话。一年内被诫勉谈话两次的,给予通报批评;一年内被通报两次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
6、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处分的,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7、对年度考核最后一位的机关工作人员实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最后1位的,采取组织措施。
8、对严格按照机关工作的规定或承诺程序办事,工作中勇于创新,快捷、高效、高质量办事效率,表现突出的给予奖励。
大洼县民政局民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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