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性别差异”的哲学争论
在当代法国女性主义哲学家露丝·伊丽格瑞看来,“性别差异问题即便不构成一个时代问题,也是最重要的哲学问题之一。按照海德格尔的说法,每一时代都有一个需要透彻思考的问题,而且仅此一个。如果我们进行透彻地思考,性别差异或许就是我们时代的那个能使我们获得‘拯救’的问题”[1]。然而,当我们着手研究“性别差异”时便会发现,在女性主义哲学话语背景之下,似乎已经很难说清这一问题,这主要是因为围绕着这一问题存在着许多哲学争论,本文将以三个问题为例分析当代哲学关于“性别差异”问题的争论,并试图作出一些讨论和思考。
一、是否应当放弃“女性”概念?
当人们讨论“性别差异”问题时,无疑地应当先给出对于“男性”或者“女性”的清晰界定,然而,在女性主义哲学家中,“什么是女性”却本身就构成一个问题,并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例如“女性主义如何说‘我们’”、“由谁来说它”,以及“我们以谁的名义来说‘女性’”等,这些问题导致了女性主义学者之间关于是否应当放弃“女性”概念的争论。
一些女性主义学者主张放弃“女性”概念,主要理由有以下几点。其一,在父权制体系中,女性的身份是随着男性确定的,因而“女性”对于女性主义来说并非是一个有用的概念。例如后现代女性主义者丹尼斯·赖利认为,女性作为一种身份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它是社会的理想形象——男性的反衬,由于男性的标准也是不确定的,是随着社会和历史发生变化的,所以女性的概念也是不确定的,因而女性主义根本无法使用这种“女性”概念。其二,父权制思维体系具有一种男女对立的二元结构,如果坚持男女两性的区分,便有可能重新陷入到这种结构中去。当代法国女性主义哲学家埃莱娜·西苏认为,西方哲学和文学
一直深陷于一种无休止的、等级制的二元对立的逻辑之中,例如主动性/被动性、太阳/月亮、文化/自然、昼/夜、父亲/母亲、理性/感性等,每一组对立都能被分析出一种等级制,而这一系列对立最终都可以归结为一个基础性的对立结构——男女对立,换句话说,男女对立隐藏在所有的对立之中,而在男女对立的结构之中,女性一方永远都被看成是消极的、被动的和无力的,也正因为如此,西苏并不赞成区分男性或者女性,而是主张“双性同体”。其三,界定女性会落入“性别本质论”的陷阱。所谓“性别本质论”是一种强调男女两性都具有由生物学因素决定的、不可改变的本质属性的理论,例如相信女性的本质属性是肉体的、非理性的、温柔的、母性的、感性的、缺乏抽象思维能力的、关怀的和有教养的,而男性的本质属性可以归结为精神的、理性的、勇猛的、攻击性的或者自私的,这种理论还认为这些本质属性对于男女双方来说都是具有普遍性的限定。美国女性主义哲学家马乔里·米勒对这种本质论提出四点批评:本质的本性推定出一种无法维持的普遍性;本质的本性是无时间性的,与变化不相容的;本质的本性是极为局限的——它预见性地界定了一个人可能是什么,能够做什么;本质的本性设定了某种目的论——事物注定是什么。显然,这种本质论不仅在主张一种抽象人性论和生物决定论,也在坚持一种人性不可改变的形而上学观点,把男女两性的发展置于一个封闭的系统之中。
另一些女性主义学者却不打算放弃“女性”概念。这首先缘于她们认为按照女性主义对于性别和社会性别的区分①,可以根据女性的社会体验与社会身份来定义女性。然而,这种做法显然也面临着两种挑战。其一,由于阶级、种族和社会地位等方面的差异,女性本身的体验和身份也不可能统一起来,试图超越这些差异为女性下定义也是在坚持一种“性别本质论”。其二,如果人们尝试着根据女性的共同体验来定义女性,这种“共同点”的得出最终似乎也必须求助关于女性的一些生物学事实,如女性由于生育导致的“做母亲”的体验等,这样一来,似乎还是跳不出“性别本质论”的藩篱。女性主义学者不同意放弃“女性”概念的另一个理由是:“性别分析”是女性主义学术的基石,倘若放弃“女性”概念,这种分析如何进行?不仅如此,如果女性主义放弃“女性”概念,女性主义便会失
去存在的意义和根基,因为它无法确定自己在为谁争取权利和解放。
对于上述争论,我们不妨来做一些讨论和思考。首先应当确定的是,女性主义不应放弃“女性”概念,这主要有如下几方面原因。其一,性别差异是主体存在的前提。从哲学意义上说,性别差异不是预先给定的,而是区分的结果,人类应当有这种区分,因为没有人能够在两性的区分之外成为主体,每一个人都需要在社会和话语体系中占据一个男人或女人的地位,因而,如果一个女人没有“女性”的指称,便会失去自己应有的社会和话语空间,失去主体地位,成为根本不存在的人。其二,放弃“女性”概念将会使女性主义理论和实践面临更大的危险。固然,在坚持“女性”概念的过程中,女性主义面临着重蹈“父权制二元对立思维结构”的覆辙,以及落入“性别本质论”泥潭的风险,但同其失去女性主义运动的意义和根基的风险相权衡,这些风险毕竟是次要的、可以接受的。其三,“女性”是可以通过避开“父权制二元对立思维结构”和“性别本质论”来定义的。在当代哲学话语中,接受“女性”概念的风险并不意味着不可以规避这些风险。性别并不是一个偶然的现象,而是社会现实被组织、被标明和被体验的方式,事实上,性别是一个随着社会生活的变化而不断改变的历史、经济、政治和文化范畴。如同世界的意义在世界之外一样,性别的意义也永远存在于性别之外。从这一意义上说,“女性”是有可能在一个开放的、异质的和多元的思维系统中得到定义的。而且,正像当代美国女性主义哲学家朱迪斯·巴特勒所强调的那样,定义“女性”是贯穿女性主义理论始终的任务,“女性”不是女性主义理论中的一个固定的范畴或者一个共同的前提,恰恰相反,它是一个需要女性主义通过批评性的思考来不断地解构和建构、冲突和融合的“问题”,正是这种在民主的、不和谐声音之中的冲突和谈判带来了女性主义理论的进步,“女性”将是女性主义的一个永恒的命题。
然而,当我们确定女性主义不应放弃“女性”概念之后,仍旧还要面对如何定义“女性”概念的问题。我们可以尝试从两方面思考和解决这一问题。其一,借助于女性主义关
于性别与社会性别的区分,我们不应把“女性”看成是一种不变的、稳定的、前后一致的、固定的、前推论的、中立的和非历史的范畴,而应当把它理解为一个具体的、历史的和社会的范畴。其二,借助于“整合女性主义”的概念,我们亦可以提出“整合女性”的概念。针对不同“女性主义”概念之间的争论与冲突,女性主义学者安吉拉·迈尔曾提出“整合女性主义”的概念,这一概念“来自不同类型的女性主义知识生产,这种女性主义是全球的而不是民族的,它建立在本土社会运动的基础上,包括带有各自本土女性主义特色的女性,它也建立在哲学家与那些理论家之间的争论上,她们从积极参与基层女性主义者所关注的具体问题中抽象出理论来”(20)。同样,“整合女性”概念本身也具有超越父权制的二元论价值体系,融合女性之间各种差异的特点,它同性别、女性主义概念一样,本身也是一个非固定的、能动的、历史的、经济的、政治的和文化的范畴。更为重要的是,它作为哲学的一个分析范畴,作为女性的一种社会身份充分体现出所有女性为之共同奋斗的反对性别歧视和各种不平等的政治目标。而且,正是在这一政治目标的关照之下,不同社会、不同文化和小同历史时代背景下的女性主义部可以提出不同的“女性”概念为我所用。
二、应当如何描述“女性”的性别特征?
当哲学试图说明“什么是女性”,讨论“性别差异”问题时,也离不开对于“女性”性别特征的描述,女性主义学者以“性别分析”方法对西方哲学把女性归属为物质,把男性归属于形式/灵魂,强调理性的男人、感性的女人的传统提出质疑。然而·即使女性主义解构了西方哲学中的这种两性,尤其是“女性”的性别特征,也仍旧需要讨论和思考应当如何描述“女性”性别特征的问题。
西方哲学具有一种把女性归属为物质,把男性归属于形式/灵魂,强调理性的男人,感性的女人的传统。从古希腊开始,西方哲学便开始讨论物质与形式/灵魂概念以及二者的关系问题。在这里,物质如同柏拉图的洞穴之内由火光映在墙壁上的影子一样是动荡不
居的、暂时的、幻觉的,同时,物质也是被动的、懒惰的,它只是形式和运动的潜在物,只有灵魂才是所有物质运动的原因。古希腊哲学还把男性同具有稳固性、主动性的形式/灵魂相联系,把女性同具有变动性、被动性的物质相联系,女性的这种物质性和被动性使她成为一件等待被添满的容器。古希腊哲学之所以这样描述女性的“性别特征”,与女性的生殖能力和身体/性相关。据巴特勒考察,从辞源学上说,物质与母亲和子宫是相联系的,这表明人们对于物质与生殖关系的最初探索。“女性”的这些性别特征还与她的身体/性相关,西方哲学具有一种倾向,就是把女性的身体/性妖魔化,把它们看成是邪恶的来源和灵魂的监狱。因而,女性作为物质、作为身体、作为性、作为容器一直都在被恐惧着、被仇恨着。“女性的身体是一个死亡的容器。……她的身体为诱惑而生。” 此外,古往今来的西方哲学还一直把理性赋予男性,把感性赋予女性,例如卢梭和康德都认为,男性应当发展自己的理性,而女性应当发展自己的感性、敏感和情趣,两性将在这种互补中形成一个整体。“我们用不着争论到底是男性优于女性,还是女性优于男性,或者两种性别是相等的,因为,每一种性别的人在按照他或她特有的方向奔赴大自然的目的时,要是同另一种性别的人再相象一点的话,那反而不能像现在这样完善了。 这样一来,倘若一个女性过多地表现出本该男性具有的理性,那么她便失去了女性的“性别特征”和“女人气质”,成为“非女人”或者“非自然人”。
显而易见,在女性主义学者看来,西方哲学传统中的这种对于“女性”性别特征的描述是成问题的,她们分别从不同的角度,以“性别分析”的方法解构和批评这些描述,指出其“父权制二元对立思维结构”和“性别本质论”的本质,例如美国女性主义哲学家吉纳维夫·劳埃德采用“性别分析”方法分析西方哲学传统,让人们看到这一传统中的“理性”实际上是性别化了的“理性”②。在她看来,在西方哲学传统中,理性一直与形式/心/灵魂/精神/超越/优势/公共领域/秩序/抽象/自主性/文化相联系,而情感/感性一直与本质/身体/物质/内在性/劣势/私人领域/无序/具体/服从/自然相联系。而且,对于以往的哲学家来说,理性与男性是等同的,而情感/感性/非理性与女性是等
同的。理性/男人与感性/女人的关系是一种具有主从地位的、二元对立的关系。“我们关于男女的观念和理想一直是从优势胜于劣势,‘标准’胜于‘差异’,‘主动’胜于‘被动’,‘本质’胜于‘补充’的结构中发展起来的。” 由此可见,由理性和感性区分所反映出来的性别关系便有了等级制和压迫的秩序。由劳埃德的这种分析出发,我们还可以继续完成一系列分析。当“理性”被这样性别化了之后,人们还会产生两种看似自然而然、完全正确的认识或行为。一是认为女性生来就是感性的,缺乏理性能力的,而不会意识到女性所缺乏的这种“理性”实际上是被“父权制”哲学性别化了的理性,而与女性生而俱有的作为思维功能的理性毫不相干。二是当人们把被性别化了的“理性”运用到理论和社会实际生活中去时,对于女性的贬低也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
尽管女性主义解构了西方哲学传统中对于“女性”性别特征的上述描述,但仍旧需要回答应当如何来描述“女性”性别特征的问题。对此,我们可以进行两方面的思考和讨论。其一,尽管西方哲学传统中被性别化了的“理性”和“感性”成为性别压迫的工具,但女性主义需要抛弃的是对于“理性”和“感性”概念的“父权制”解释,而不是这两个概念本身,这正如女性主义哲学家托里尔·莫依所指出的那样,女性主义“应当追求一个社会——在这一社会中,我们终止了把逻辑、概念和理性范畴化为‘男性’,而不应追求一个社会——在这一社会中,把这些范畴作为‘非女性’完全驱逐出去”。其二,若想彻底摆脱“父权制二元对立思维结构”和“性别本质论”来描述女性的性别特征,只能求助于女性主义对于社会性别的理解,即女性并没有固定不变的性别特征,其性别特征是随着时代和社会不断变化的。由于各种差异的存在,女性也并不具有专属于自己的统一的性别特征,女性的性别特征既可以是女性群体所具有的特征,也可以是男性身上所具有的特征,这样一来,性别特征的提法似乎失去了意义。然而,社会性别理论还可以给我们另一点启示:当一个特定社会对于女性的价值期待彻底消除了“性别歧视”之后,对于生物学意义上的男性或者女性特点的价值期待也可以说成是他/她们各自的“性别特征”。
三、“性别差异”是否为一个本体论事实?
在女性主义学者之间,对于“性别差异”是否为一个本体论事实的问题也存在着争论,主要有两种不同的看法,其主要代表分别是伊丽格瑞和巴特勒。
伊丽格瑞认为,“性别差异”是一个本体论事实,女性主义不应超越或者否定这一事实,而应当以性别差异作为自己理论和实践的基础。西方哲学传统忽视了性别差异,这主要表现在或是在本体论意义上忽视女性的存在和独立性;或是以男性体验来代替人类的体验,把女性仅仅看成与男性、男性的欲望或者需要相关;或是把女性视为不完整的人,是不成功的和不充分的男性;抑或是以哲学是性别中立的为由抹杀女性的体验和利益。因而,现有的哲学、心理学和政治学无法为性别差异提供基础,“为了性别差异工作能够开展起来,需要有一场思想和伦理学上的革命。我们需要重新解释围绕着主体与话语、主体与世界、主体与宇宙、微观世界和宏观世界之间的关系而产生的一切”(6)。伊丽格瑞结合精神分析、语言学以及后现代主义来说明女性的欲望和性别差异。她相信无论在历史上还是在现实中,女性的欲望始终是被扭曲的,因为它一直是以男性的参数来评说的,“缺少”、“萎缩”和“阳具嫉妒”便是女性的命运。而事实上,女性有其不同于男性所描述的欲望,这些欲望具有多元性、不可言说性以及与它者浑然一体等特征。作为精神分析学家,伊丽格瑞还从心理语言学角度研究性别差异,她根据语言使用的正常特征——造句法结构,以及不同的失语形式来解释不同的精神错乱现象,看到男女在语言表达方面的差异,例如男性更可能在语言中呈现出主体地位,把自己描述成话语或者行为的主体,女性则更可能抹杀自己,把优先权让给男性。伊丽格瑞认为,这些差异实际上是“父权制”导致的结果,西方哲学在以男性为中心的形而上学体系中,已经建构起与男女两性本体论特征相对立的性别特征,以至于男性在“人类的典范”和“性别中立”的掩饰下并不清楚自己的性别特征,而女性在被贬低和被歧视的境遇中,完全被否认了真实的性别特征。伊丽格瑞呼吁西方哲学承认男女的性别差异,但这种差异不能从等级制意义上,而应当从男女联系、联合
以及共同生存的可能性方面来理解。女性主义应当坚持“性别差异”,女性也应当探索和发现自身本体论意义上的性别特征,从视自己为男性投射的社会、法律和政治制度中解放出来。她认为自己写作的目的就是要带来话语上的变化——从针对他人的“你是谁?”到“我是谁?”“我们能够相遇吗?交谈?爱?一起创造什么东西?在什么样的环境下?我们之间有什么?”倘若没有性别差异,便根本无法完成这些工作。
而巴特勒则认为“性别差异”并不是一个本体论事实,而是一种社会、政治和文化建构,而且,正是因为以往哲学坚持这种所谓的事实,才导致性别不平等的社会机制。因而,要摧毁这种机制,就必须否认这种差异的真实性,从基础的意义上对基于这种“性别差异”假设的知识领域提出质疑。巴特勒追随福柯,以“系谱学”的方式研究主体形成的条件③,依据这一方式,主体的构成假定了性与性别是制度、话语和实践影响的结果,而不是它们的原因。换句话说,一个人作为主体并不能创造或者导致制度、话语和实践,相反,他是通过后者来决定的。因而,性和性别本身都不是预先存在的,而是通过主体的表演形成的,性别是一种没有原型的模仿,事实上,它是一种作为模仿本身的影响和结果产生原型的模仿,例如异性恋的性别是通过模仿策略产生的,它们所模仿的是异性恋身份的幻影,也就是作为模仿的结果所产生的东西。异性恋身份的真实性是通过模仿的表演性构成的,而这种模仿却把自身建构成一种起源和所有原型的基础。尽管如此,巴特勒也不主张终结“性别差异”,认为女性主义理论不能因为内外部的矛盾和理论分歧就一劳永逸地宣布“性别差异”的终结,但她也不赞同把“性别差异”作为女性主义的基础:“性别差异并不是一种给予,不是一个前提,不是可供建立女性主义的基础;它并不是那种我们已经相遇并逐步理解的东西;相反它是鼓励女性主义者探讨的一个问题,它是某种不能被充分强调的东西,因为总在陈述的语法上出现麻烦,它或多或少地保留作为永恒的追问。”(418)
事实上,尽管观点不一,但伊丽格瑞和巴特勒都强调了在当代哲学中,“性别差异”对于女性、女性主义、女性的主体与身份的意义;她们也都试图通过对于“性别差异”问
题的分析解构和批评西方哲学传统中歧视和贬低女性的“父权制二元对立思维结构”和“性别本质论”,只不过采取的途径不同而已——伊丽格瑞从批评以往哲学在本体论意义上忽视女性的存在和独立性,以男性体验来代替人类体验、以性别中立为由抹杀女性体验和利益的做法,试图探索和发现女性本体论意义上的性别特征,建构平等和谐的性别关系;而巴特勒则从社会性别视角出发,把“性别”和“性别差异”看成是社会、政治和文化的产物,揭露“父权制”哲学传统如何通过把“性别差异”确立为所谓的本体论事实来创造和凝固性别不平等的权力关系和对于女性的压迫。
从女性主义的政治目标来看,伊丽格瑞和巴特勒之间并不存在原则的分歧,分歧只在于“性别差异”是被建构的,还是就本体论而言是基础性的问题,这一分歧实际上反映出女性主义哲学中的一个看似无法逾越的内在悖论——如果不强调“女性”独有的体验、欲望和性别特征,说清女性与男性究竟在何处有“差异”,哲学便会重新以“性别中立”为由忽视、甚至无视女性的利益,但是如果强调“女性”独有的体验、欲望和性别特征,说清女性与男性究竟在何处有“差异”,似乎便有可能重新陷入为女性主义所批评的“父权制二元对立思维结构”以及“性别本质论”的泥潭中去。然而,面对这一悖论,倘若我们采用女性主义把性别与社会性别区分开来的分析方法,汲取后现代主义强调多元、异质和差异的思维成果,便可以看到协调或者解决问题的曙光,那就是意识到女性主义要抛弃的仅仅是西方哲学中体现出“父权制”思维逻辑的“女性”概念、对于“女性”性别特征的描述以及对于“性别差异”的概括,而不是要抛弃“女性”概念、“女性”的性别特征以及“性别差异”本身,倘若这些概念和理论能够从“父权制”思维逻辑的羁绊中解放出来,在女性解放、两性平等、人类社会和谐发展的意义上得到重新建构,女性主义学者便再也没有理由对于这些问题争论不休了。
注释:
① 在女性主义看来,性别与社会性别含义不同,前者指一个人在生物学意义上生而俱有的是男性或者女性的事实,后者则指社会对于男女两性所赋予的价值与意义。这种区分的意义在于强词人们的性别意识、性别行为都是在社会生活的制约中形成的,女性的性别角色也是社会生活的产物,并随着社会生活的变化而变化。
② 在理解劳埃德这一观点时,我们有必要把作为思维功能的理性与作为符号/比喻/想象的“理性”区别开来。作为一种思维功能,理性本身是没有性别的,但作为一种符号/比喻/想象,“理性”是能够性别化的。基于这一区分,我们可以对劳埃德的理性概念作出两点理解:首先,《理性的男人》所及的理性主要指的是一种符号/比喻/想象,而不是人的思维功能,换句话说,劳埃德是从符号/比喻/想象的层面来谈论理性的;其次,在符号理性的意义上,劳埃德关于在西方传统哲学中,理性被性别化了的观点是可以得到证明的。
③ “系谱学”是一种历史的探方式,并不以追求真理、甚至知识作为目的。系谱学不是事件的历史,而是探讨被称为历史的东西出现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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