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对雇佣双⽅都是⼀个约束的作⽤,劳动者不能说不上班就不上班,公司也不能说开除就开除,公司开除员⼯必须有正当理由,劳动法关于开除员⼯的规定是怎样的,店铺⼩编整理了“关于开除员⼯的规定”的内容为你答疑解惑。
劳动法关于开除员⼯的规定有哪些(⼀)在试⽤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条件的;(⼆)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六条第⼀款第⼀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法》
第三⼗九条 【⽤⼈单位单⽅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条件的;(⼆)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六条第⼀款第⼀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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