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B-2013-05-001
湖南分公司广告费资料审批管理办法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为加快分公司广告费资料审核速度,保障广告公司为我公司提供服务时的结账速度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推广人员审核处理所有与公司发生合作的广告公司向公司提
供报账资料的情况,包含专柜、物料制做广告公司、媒体、办理商垫付的联合办事处费用等;
1.3 本管理办法规定了推广人员处理各项报账资料的时限和相关要求。 2 管理分工
2.1 各产品推广、市场专员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广告公司提报的报账资料审核完毕并
给予处理意见,包括:审核通过,资料不符合要求退回(附退回原因以便于广告公司重新整理)、削减费用等。
2.2 市场总监负责监督各产品推广、市场专员审核资料的进度并给予相应的考核。 3 具体内容
3.1 各广告公司将报账资料按规定整理完毕后统一寄往:长沙市芙蓉中路119号标志房
产3楼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冰箱公司市场部张晖收。
3.2 市场部收到广告公司报账资料一天内须由市场专员对报账资料进行统一编号后登记
台账,并分派给相关产品推广进行处理,同时将资料分派日期登记台账; 3.3 产品推广在收到分派的报账资料两周之内完成审核工作,对于符合要求的报账资料
签字确认并交产品总、市场总监、财务总、总经理签字后走SSC报账流程;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报账资料要求通回广告公司并附相应的退回原因。以上所有事宜需在台账上进行登记。
3.4 对于审核通过的报账资料需在总经理签字一周内在SSC系统发起报账。
3.5 分公司每周将广告资料审核流转台账发各广告公司进行共享,以便于广告公司跟踪
了解费用报账进度。
3.6 广告费报账资料的编号原则为:
RB-20130516-001字母RB 容声冰箱 HB 海信冰箱 HX海信洗衣机4 检查与考核
报账资料接收的日期报账资料序号
4.1 对于各产品推广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账资料的审核的给予50元/单的负激励
并通报批评。
4.2 对于资料审核签字完成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在SSC系统报账的给予50元/单的负激励。 4.3 对于市场专员未能及时将资料编号及登记台账的,给予10元/单的负激励。 以上管理办法自2013年5月16日起开始执行。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附:广告费资料审批流转台账
广告费资料流转台账.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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