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由马鞍山群厦建筑事务所有限公司设计,以王家村为界,西侧为第二标段。含拦河坝工程2座,开挖疏浚渠道4.6Km,衬砌渠道工程4Km,新建农用桥3座,新建节制涵闸2座,过路涵55座,放水口55座,沟道治理300m,机耕路5.7Km,新农村道路硬化2500m。
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
贯彻安全生产要坚持“一个方针、四个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 4、“先防护,后施工,不防护不施工”的原则。 5、“发生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
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
贯彻安全生产要坚持“一个方针、四个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 4、“先防护,后施工,不防护不施工”的原则。 5、“发生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对所辖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生产的政策、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
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组织交底与实施,实行单位工程经济承包,要有安全指挥要求和奖罚措施。
三、负责组织安全检查。针对现场存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经常组织开展活动,并有活动记录资料。
四、发生事故后,组织调查分析,及时上报,并制定防范措施,组织实施文明生产和安全达标,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
项目副经理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所辖工程的施工技术工作,培养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搞好质量、安全工作。熟悉图纸,并向班组进行技术安全技术交底,使工人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操作。
二、根据生产计划,负责编制施工方案,组织文明施工,实现安全生产,搞好劳力组织和工序搭接。
三、制定实施优良工程的措施,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质量评定,负责各项技术资料的整理和上报。
四、负责单位工程的测量定位,放线抄平工作,并及时做好工程任务单的签发、验收和结算。
五、提供当月和每层的材料需用计划,并做好当月和每层的工程盘点工作。
参加图纸会审和技术处理工作,并组织检查落实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一、主持图纸会审,整理会审记录。
二、组织工程施工方案的讨论,负责编制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三、制定降低成本的技术措施、计划。
四、参加质量、安全检查,负责对重大事故调查、处理, 五、处理工地的技术问题。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质检员岗位责任制
一、照验收规范、操作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上级要求,负责工程质量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按照优良工程标准,认真督促检查,对工程进行实测实量和外观检查,并正确提供工程资料。
三、参加对隐蔽工程及分部分项质量的验收评定,参加单位工程的交工验收和质量评定工作。
四、负责对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上报工作。 五、完成上级交办其他工作。
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对所管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
二、向班组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要进行全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较低,并督促检查执行。
三、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组织开展工地安全达标、无事故竞赛等安全活动。
四、坚持每天进行安全检查,督促班组搞好安全活动,及时处理解决现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及时制止处理违章作业行为,加强对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教育。
五、发生事故后要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查清事故原因,采取改进措施。 六、组织参与对本施工生产区域的临时设施、脚手架、卷扬机、吊架及施工机电设备、线路的检查验收工作,签证后存档。 七、 建立健全本工程的各项安全管理资料。
材料员岗位责任制
一、工程进度,结合计划要求,编制出材料进场计划、做好材料供应工作。 二、负责按平面布置图堆放材料,机具和物体,做好堆放整齐,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标志明显、现场文明。
三、场要及时验收,做到砖成丁,砂、石成方,白灰计吨,钢材计磅,木材检尺,水泥查袋并抽样过磅,并及时索取质量合格证。
四、及时办理周转材料、设备的租赁和退租手续,并及时登帐。
五、认真做好料具盘点,切实做到帐、卡、物三相符,及时做好各种报表。 六、所有票证及时交接,做到财清账明。
班组长岗位责任制
1、本班组人员在施工生产中遵守劳动纪律和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及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做到三不伤害,即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别人伤害。
2、积极开展班组活动记录,开好班前生产安全会,并坚持周一班组安全活动
及安全值日与班组自检制度。及时消除隐患,发现有不安全因素无法排除时,要立即报告领导处理解决,经常对本班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随时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对领导交待的生产任务,如施工中有危及人身安全又不采取有效地措施时,有权拒绝接受任务。
3、正确使用、管理好生产现场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 4、发生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按实际情况汇报,并组织本组人员分析原因,吸取教训,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积极完成领导交待的安全达标任务和要求,建立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项目检查制度
(一)
安全检查分类及检查时间
1、大检查:公司每季度一次,项目部每月一次,班组每周一次。 2、日常检查:工长、施工员、班组长、安全员每日检查。
3、机动检查:节假日放假前,冬季、雨季、暑季检查及施工用电脚手架、塔吊、卷扬机、临时设施等专业检查。 (二)安全检查组织领导
1、各级主管生产安全的主管领导,专兼职安全员,各级职能部门人员负责企业检查。
2、班级检查由班组长、质安员、安全员参加。 3、专业检查由施工管理人员及专业人员参加。 (三)安全检查内容
1、一般检查:规章制度,安全措施,现场隐患,违章及事故报告处理,培训教育与持证上岗,现场文明生产。
2、专业检查:主要查结构、设备技术状况,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各种检测数据,作业环境状况,操作人员技术熟练状况。 (四)整改反馈
1、检查出来地问题,要认真整改,做到三落实(措施、时间、执行人),并下达检查整改通知书;
2、专业项目检查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合格证,安装与使用者双方签字,主管领导批准使用。
3、各项整改情况要及时组织复查,应有书面反馈,作为检查评比依据,并按照部颁布标准《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检查评分。
4、对重大隐患要立即处理,制止采取停工查封措施。
项目部培训教育制度
1、采取各种形式经常宣传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精神,做到在每个施工人员心 中把安全放到首位。
2、每月召开一次施工组安全教育会议,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教育,杜绝违章操作。
3、对职工必须实行三级教育后持证上岗,严禁“三违”操作。
4、督促工程部对在职人员定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培训,并实行持证上岗。
5、督促工程部对驾驶员和特殊工作人员实行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6、认真统计好安全奖惩,下发有关事故发生调查材料,引起每个施工人员及
各工程部高度重视,做到警钟长鸣。
7、对于违章操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视情节严重给予负有监管责任的安全人员及工程部安全管理人员一定的处罚。
文明施工、卫生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
1、现场监理应督促承包商在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的标志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姓名、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并保护好施工现场标牌;
2、标段监理工程师应督促项目部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设置各项临时实施、堆放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严禁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设施; 3、现场监理应督促承包商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施工机具,不得任意侵占场地道路,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标段监理工程师应核查项目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本岗位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5、现场监理应经常巡视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操作规程要求,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6、现场监理应经常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电压也必须符合安全电压的要求; 7、现场监理应经常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应保证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
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周边环境及场容场貌整洁,避免施工污水,建筑垃圾污染周边环境,在车辆、行人通行之处的沟、坎、穴设置覆盖物及施工标志; 8、如现场设置工人生活设施,现场监理应经常巡视检查,必须保证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饮用水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9、现场监理应督促承包商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外来车辆不得驶入施工现场。
项目奖罚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发现一人罚款10元。 2、现场禁止穿拖鞋,禁止戏耍打闹,发现一人罚款10元。 3、高空危险场所不系安全带者,每人罚款50元。
4、酒后在生产现场上岗者,除责令停止作业外,工人每次罚款50元, 管理人员每次罚款100元。
5、在工地随地大小便者,小便每人罚款10元,大便每人罚款50元。 6、无证从事特种作业者,每人罚款20元。 7、未经许可私自乱接乱拉线路者每人罚款50元。
8、工地所设立的消防器材,禁止动用,发现每人罚款100元。 9、在施工现场向上或向下抛掷建筑材料者,发现每人罚款100元。 10、在工作现场因违反劳动纪律,从事非本职的劳动工作或其他违章行为,因而造成本人或其他人伤害事故或损失者,每人次罚款200—500元。 11、施工现场禁止有吹口哨或赤膊等流氓行为,发现一人罚款200元。 12、施工现场或宿舍内禁止有赌博行为,发现一人罚款100元,并没收赌具。 施工现场打架斗殴,根据情节轻重,除给伤者付医疗费外,处于100—1000
元罚款。打群架除给伤者付医疗费外,处于每人50—500元罚款,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工伤事故报告处理、报告、统计结案制度
一、凡发生在企业施工生产中,由于生产区域和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及操作方法的错误,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使负伤人员在立即工作中中断达一天以上(或致死)的一切事故(含急性中毒事故),应迅速层层如实上报到主管部门,不准隐瞒或拖延上报,组织对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的75号令及劳动部关于对《职工伤亡事故报告与处理规定的条文解释》。
(二)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除用事故快报立即层层上报主管部门外,事故所在工地负责人应当负责保护事故现场,不准破坏与伪造事故现场,直至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允许后,才准动现场,对受伤人员应积极抢救。 (三)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轻伤事故由工地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处理,并填写工伤事故处理表上报公司。重伤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生产、技术、安全、保卫等部门及工地有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死亡事故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授权企业组织调查处理,重伤 、死亡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和造成伤亡的交通事故与火灾事故应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并根据事故性质于应负的责任和态度,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审批后执行。
(四)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并如实反映与提供,不得拒绝与隐瞒情节、伪造假情况及资料,否则应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
(五)轻伤、重伤事故受伤人员复工后,应由工地填写工伤事故复工报告单上报公司及公司主管安全部门各一份。
(六)各级基层单位应建立事故挡案资料与台帐,由隐瞒事故及情节,应追究从严处理。
工地保卫、防火制度
(一)工地一切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遵守各项规章
制度。
(二)一切外开人员未经保卫部门或工地领导批准,不准进入工地。 (三)工地一切易燃、易爆物品应符合存放、使用安全规定。 (四)工地公共财产,职工与民工人人有责爱护与保护。 (五)应严格遵守工地防火制度,禁火区严禁吸烟及动火。 (六)工地一切安全、消防设施应齐全有效,任何人不准随意拆除。
机械设备使用维修制度
一、机械机具 1、木工机械
A、平刨:平刨必须设置护手安全装置,传动部位设防护罩,并作保护接零。开关箱内装漏电保护器。
B、圆锯:必须设置锯盘防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及传动系统防护罩等防护设置,并作保护接零。开关箱内装漏电保护器。
C、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章制度,专人专机负责,无人操作时必须切断电源,开关箱上锁。
D、木工机械安装后,必须经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下发准用证方可投入使用。
E、多功能木工机械杜绝使用。 二、手持电动工具
参照GB3787-83《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修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规定的一、二类手持电动工具,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
并不得有接头,其中一类工具必须作保护接零,并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严禁随意接长负荷线和更换插头。 三、电焊机
电焊机应安装在防晒,通风良好,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安装时作保护接零,开关箱内安装漏电保护器和二次测空载降压保护器,电源使用自动开关,交流弧焊机一次测电源长度不大于5M并穿管保护,二次线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应超过30M,接头不得超过3处或绝缘老化,电焊机安装后应经设备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 四、钢筋机械
机械安装后应经设备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所有机械必须作保护接零系统,安装漏电保护器,钢筋冷拉区、对焊区、锥螺纹加工区应搭设标准防护棚或采取隔离保护措施,各机械传动部位必须加盖防护罩。 五、砂浆搅拌机
砂浆搅拌机安装时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开关箱安装漏电保护器,操作手柄应有绝缘保护装置,传动部位应经常注油保养,并搭设标准防护棚,设备安装后应经设备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六、气瓶
气瓶应使用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应有标准色标(氧气瓶蓝色、乙炔瓶白色),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距明火不小于10米,必须做到防护圈和防护罩齐全。乙炔瓶不得平放,气瓶应按规定存放,确保安全使用,压力仪表经市计量局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七、其他机具
其他种类机具必须使用经检验合格的正规厂家产品,严格按说明书进行安装与调试,并经设备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应经设备管理员定期巡视、检修、保养,并做好记录。
妇女特殊劳动保护制度
妇女参加劳动保护必须具有如下特殊保护:
(1)经期保护。《劳动法》第60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女职工在经期期间,双脚无力、酸软,如从事高空作业,易发生伤亡事故;在低温、冷水作业时,易发生经血不畅,瘀积盆腔,引起痛经、闭经;机体抵抗力较低,有患疾病的危险;如接触有毒物质,能引起多量出血。
(2)孕期保护。《劳动法》第61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和夜班劳动。”
(3)产期保护。产期是母亲产后体力恢复时间,也是机体各个系统、器官恢复到未孕前的功能状态,同时也是婴儿得到照顾的时期。《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在此期间母亲应得到适当的休整,用人单位应当工资照发,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哺乳期保护。是母亲在喂哺不满一周岁婴儿期间的保护。《劳动法》第61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喂哺不满一周岁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和夜班劳动。”
瓦工安全操作规程
1、在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 2、砌基础时,应检查和经常注意基坑土质变化情况,有无崩裂现象,堆放砖块材料应离开坑边1米以上,当深基坑装设档板支撑时,操作人员应设梯子上下,不得攀跳,运料不得碰撞支撑,也不得踩踏砌体和支撑上下。
3、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1、2米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米时,采用脚手架必须支搭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设护身栏杆和挡脚板后方可砌筑。
4、脚手架上堆料量规定荷载2、5KN/M2,同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应超过2个。
5、砍砖时应面向内打,防止碎砖跳出伤人。
6、冬季施工时,脚手板上有冰霜、积雪,应先清除后才能上架子进行操作。 7、如遇雨天或雨季施工每天下班后必须做好防雨措施,以防雨水冲走砂浆,使砌体倒塌。
8、在同一垂直面内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隔板,下方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9、人工垂直向上或往下(深坑)传递砖块,架子上的站人板宽度应不小于60厘米。
10、砌块如发现有部分破裂,且有脱落危险的砌块,严禁继续起吊,起重臂回转时,严禁将砌块吊笼停留在操作人员上空。吊臂及吊钩下方不得站人或进行其它操作,砌块吊装时不准在下层楼面进行其它任何工作。
11、已经就位的砌块,必须立即进行竖缝灌浆,对稳定性较差的窗间墙和挑出墙外较多的部位,应加临时支撑,以保证其稳定性,遇大风天气时,停止施工。在砌块、砌体上,不宜拉缆风绳,不宜吊挂重物,也不宜作其它施工临时设施、支撑的支承点,如确实需要时应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12、冬季施工时,应在上班操作前清除掉在机械、脚手板和作业区内的积雪、
冰霜,严禁起吊同其它材料冻结在一起的砌块和构件遇到下列情况时,应停止吊装作业;
(1)不能听清信号时。 (2)大雾或照明不足时。
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和操作规程。
2、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操作。 3、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它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搬运回转时碰撞到电线发生触电事故。
4、现场绑扎悬空大梁钢筋时,不得站在模板上操作,必须要在脚手架上操作;绑扎独立柱头钢筋时,不准利用钢箍搭设脚手板。
5、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到距模板1米以下才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起吊钢筋时,规格必须统一,不准长短参差不一。 6、切割机使用前,须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电源线是否破皮老化,切割机后方不准堆放易燃物品。
7、废料应及时清理,成品堆放要整齐,工作台要稳,钢筋工作棚照明灯必须加网罩。
8、高空作业时,不得将钢筋集中堆放在模板和脚手板上,也不要把工具、钢箍、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板上,以免滑下伤人。 9、在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钢盘伤人。
10、钢筋架不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禁止从柱子上的钢箍上下。 11、钢筋冷拉时,冷拉线两端必须装置防护措施。冷拉时严禁在冷拉线两端站人、或跨越、触动正在冷拉的钢筋。并经常检查钢丝绳断丝磨损超过规定时及时调换。
12、钢筋焊接方面:
(1)焊机必须做接零保护,装设空载降压或二次漏电保护装置,以保证人员安全。
(2)大量焊接时,焊接变压器不得超负荷,变压器升温不得超过60度 (3)焊接时,应有排气通风装置。焊工操作地点应设挡板,以防弧光刺伤眼
睛。
(4)焊工必须穿戴防护用品。戴防护面罩。焊工应在干木垫或其它绝缘垫上操作。
(5)焊接过程中,如焊机发生不正常响声、变压器绝缘电阻过小导线破裂、漏电等,均应立即进进行检修。
混凝土工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纪律和操作规程。
2、搭车道板时,两头需搁置平稳,并用钉子固定,在车道板下面每隔1、5米需加横楞、顶撑,2米以上高空通道必须装有防护栏杆。车道板上应经常清扫垃圾、石子等以防车跳滑跌。
3、车道板单车行走不小于1、4米宽,双车来回不小于2、8米宽,在运料时,前后应保持一定车距,不准奔走、抢道或超车。卸料时,双手应扶牢车柄倒料,严禁双手脱把,防止翻车伤人。
4、用塔吊料斗浇注混凝土时,指挥、扶斗人与塔吊司机应密切配合,当塔吊放下料斗时,操作人应主动避让,防止料斗碰伤或坠落发生事故。
5、离地面2米以上浇捣过梁、雨蓬、小平台等,不准站在模板边缘上操作,必须在脚手架上操作。
6、使用振动机前应检查电源电压,线路是否良好,电源线不得有接头。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操作振动机人员要戴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鞋。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它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7、井架吊篮起吊或放下时,必须关好井架安全门,头、手不准伸入井架内,
待吊篮停稳,方能进入吊篮内工作。
土方工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和操作规程。
2、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况)。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3、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现场并及时处理。
4、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小于2~3米,堆土距土壁要在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
5、每日或雨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它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6、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7、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严禁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或拉损。
8、机械不得在不安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9、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挖土机与挖空的基坑应保持不小于2米的安全距离。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
驶,防止坍方翻车。
10、电缆两侧一米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1、配合拉铲的清坡清底的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12、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13、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米高防护栏杆,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爬梯。
14、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15、车辆进出门口的通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辅设厚钢板,或浇捣砼加固。
16、在开挖深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础积水,影响基坑地体结构。
17、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杂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
18、开控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紧靠基坑外侧堆放,以免地面超载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19、打夯机进场使用前,必须经过严格检测,经检测电器部分、机械部分无异常情况,方能进场使用。
20、打夯机必须采用四芯电缆线做电源线,严禁使用护套线、塑料线及破皮老化的电缆线做电源线。
21、打夯机杜绝一人操作,应有专人护线配合操作,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瓶和氧气瓶的存放,使用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
9、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得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8)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9)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
(10)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1)与外单位相连接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禁烟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11、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动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批准后,方可动火。 1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13、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14、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15、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16、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每一平方米配备两只十公升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一千二百平方米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沙池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17、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二十五平方米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安装工安全操作规程
1、施工人员进入工地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挂好安全带。
2、在钩坑中作业应经常检查土质,边坡与固壁支撑是否良好,支撑与边坡设置符合规范要求,余土堆放及管道、起重设备及挖土机械应与沟坑边沿保持安全距离(余土相距不少于1、2M,管道、起重及挖掘机械相距不少于3M)。 3、登高作业应站在牢稳的梯子上、工作台上或架子上,人字合梯应有拉绳,工作台、架子应有栏杆,经常检查,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冒险操作。
4不得利用天棚等轻型结构作吊点来吊装设备材料或直接在不允许受力的装饰层、石棉瓦板上行走施工。
5、利用建筑物主体吊挂起重设备,要经技术部门验算保证安全可靠。管道等工件在安装过程中,要采取临时固定措施,以防滚动坠落。
6、在有预留洞场所作业或临边作业,应有安全防护设施,不得随意冒险作业。 7、安装、使用电气设备,操作电动工具和机械应遵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操作规程。配电箱、开关箱应安装漏电保护器。
8、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场所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潮湿环境或地下室应使用36V安全电压。
9、电焊作业:电焊机外壳应有保护零线及防护设施,一、二次接线柱应安装防护罩,焊把线不得有多处接头及破皮,宜采用YHS型橡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线;气焊作业:氧气瓶与乙炔瓶应相距5米以上,并与明火相距10米以上,在有易燃物附近施焊(割),要采取隔离防火措施,并有消防器材,检查火种消除后,作业人员才能离开现场。
10、搬运、起重吊装重、大、长的设备与加工构件,要使用专门运输工具吊装设备(起重机、卷扬机、倒链葫芦或行车),运输、吊装工具要经安全检查合格,并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高处作业时,要遵守高处作业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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