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自驾游组织单位或个人 乙方:参加自驾游的人员及车牌
本次自驾车旅游为甲方组织,乙方自愿参加的非赢利活动,活动时间为2020年6月1~10日,自驾游路线为南京—丽江。活动期间各参加人员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承担后果,凡自愿参加此活动签订次协议者,均已认真阅读并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
一、请乙方自备一汽车(车型限定紧凑型以上SUV),同时根据甲方通知的出发时间、地点集中后统一出发,随车携带身份证,驾驶证和行驶证。
二、本次旅行的汽油费、过桥过路费、停车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本次自驾游只提供旅行社责任险和人身意外险(无法办理保险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活动),如乙方还需办理其他保险,则由乙方自办。乙方对行车安全及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
三、甲方提供相关服务,包括:车辆及驾车人的组织。代收旅游费用3000元/人(此费用 用于本次自驾游活动中乙方住宿、门票及餐饮费用)
四、在活动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乙方应遵守如下条款:
1、自驾游活动过程中,乙方因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因人为因素被有关部门处罚,如违反交通法规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2、行驶过程中,按编号排列顺序行驶,保持一定的车距,未获领队许可,不得超车,以保安全行驶。
3、活动过程中,由领队统一安排;有需要或特殊情况请与领队联系。未经领队同意和安排,不得擅自行动,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乙方负责,情节严重取消参加此次活动的资格,剩余旅游费用不退。
五、此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应。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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