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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电动工具区分范围规定

2024-03-22 来源:榕意旅游网


手持电动工具区分范围规定

1、手持电动工具共分为Ⅰ类、Ⅱ类、Ⅲ类;

Ⅰ类属普通级,单纯绝缘;

Ⅱ类属加强绝缘带塑料外壳;

Ⅲ类属特级36伏,24伏。

2、手持电动工具中Ⅱ类和Ⅲ类工具可不做保护接零。

3、一般场所应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4、若采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还必须作保护接零。

5、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

6、狭窄场所(锅炉、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宜选用带隔离变压器的Ⅲ类手持电动工具;若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设在

狭窄场所外面,工作时应有人监护。

7、 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8、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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