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数分类的原则
新缠迷:
分类的原则:“是本次反弹目前为止未曾攻克的最小周期均线” 几个关键点是:
1、本次反弹,如果不是反弹就根本没必要分类; 2、未曾攻克,就是攻克的就得算;
3、最小周期,例如若攻克了5、13、8、34、144线却未攻克89线,只能算34线; 4、攻克,个人理解为最高价【收盘价】曾到达即为攻克;
经与缠原文中举例的几只股票的类别数相比较,在刨除当时尚未确定是下跌笔(因为后来有些在当天或前一天确定为下跌笔的起点,根据上面的关键点1类别数统一为1)的情况下,该公式给出的类别数与缠举例的类别数均一致。
由于最高点的确定需要顶分型判断,所以在顶分型顶点后的类别数在确定顶分型后会变为1.
歪歪虎:
1、按缠的定义,分类的原则:“是本次反弹目前为止未曾攻克的最小周期均线”
2、缠106课就是在讲这个。按她的叙述,8条均线,9个分类,并根据K线收盘价指出个股目前在哪个类里而已。
3、8线以下为1,8线以上为9,如此计算而已。
4、k线收盘价在几条缠均线之上,这个与 “分类的原则是本次反弹目前为止未曾攻克的最小周期均线”并不等价!
【按:因为当下均线排列有可能很乱,并非按从大到小,或从小到大这样有序地排列,如当下有可能5日线在13日线上,而21日线则在中间,即在5线下,却在13线上。】
5、由于最低点的确定需要用底分型判断,所以类别数会在顶底分型后有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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