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运行之年,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颁布实施21周年,也是“六五”普法规划启动之年。为做好弹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年度考核目标任务,根据《2012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现制定弹子镇2012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进一步有效整和辖区防控资源,不断加大人、财、物投入,形成党委领导,综治办具体协调,各部门共同参与,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村(居)与企业的防范工作为基础,案件多发的人群、区域、行业、时段为重点,警防网、人防网紧密相结合,全方位、立体化的治安防控体系,使弹子镇的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实现新的跨越,为辖区的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总体目标
1、刑事犯罪受到及时有力的打击,基本杜绝重大恶性案件,多发性案件得到有效控制,刑事发案率明显下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2、突出的治安问题得到整治,治安问题较多村(居)和企业的面貌明显改观,治安管理水平明显提高,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遏制。
3、预防违法犯罪和教育、挽救、改造罪犯工作取得成效,重点群体管理措施到位,流动人口、青少年违法犯罪率保持较低水平,刑释解教人员无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4、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化解,突发性治安案件处置得当,正常的生产、生活、教学秩序得到有效保障。
5、社会治安防控力量和措施得到有效整合,机制完善、制度健全、人财物保障有力,整体防范水平显著提高。
6、公民遵纪守法,自觉性和防范意识、防范能力进一步提高,能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国家、集体、个人的合法权益,同违法犯罪行动作斗争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 三、领导小组
为使创建活动顺利实施,决定成立弹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全镇法制工作网络。
1、扎实推进普法工作。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镇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中介、进监所、进娱乐场所等活动。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把法制教育融入社会
工作全过程。开展各项宣传建设活动,总结经验,培育典型,示范引领全区法制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2、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推进党委依法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委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社会自治功能。
3、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完善机构设置,理顺职能分工,着力解决矛盾比较突出的职能交叉问题。深入推行行政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责任体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完善行政服务中心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应急机制,特别是要建立完善涉及食品卫生、公共安全、自然灾害等多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努力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完善信访工作机制,保障信访人员和举报人员的民主权利和人身安全。
4、改善执法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着眼于提高行政管理和服务水平,深入开展以综合执法、协助执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执法联动试点,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能。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加快建立权责明确、
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建立行政执法绩效评估机制和奖惩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降低行政执法成本,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化。
(二)健全以村(居)为单位的基层治安防控网络。今后一段时期,我镇的治安防控要深入到各村、居,根据各自特点,积极探索与之相适应的多种防控模式,并按照标准建设治安防控体系。
1、合理布局,加强村(居)义务巡防队伍建设。根据村(居)人口规模,经济实力不同的状况,由复员军人、村干部、党团员、治安积极分子组成义务治安巡防队,并由综治办协调派出所具体组织、指导各村、居的巡逻防控。派出所抽调民警成立巡逻指导组,负责对各村(居)义务巡防队的日常管理、培训和开展巡逻工作。同时各村(居)党组织、村(居)委会要加强对各自辖区治安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因地制宜,分类实施,落实群防群治组织,搞好治安防控。
2、大力推动“户院联勤”治安防控建设,把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延伸到每家每户。在充分发挥派出所、巡防队等治安防控作用的同时,将各村(居)的每家每户划分成若干个组,实现户与组联系、组与村(居)联系、村(居)与派出所联系的户院联勤的治安防控体系。同时加强对群众治安防控意识教育,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治安防控工作的积极性,增
强每家每户的治安责任意识,使人人成为治安员,形成全员抓治安,户户搞防控的浓厚氛围。
(三)健全企事业单位及重点要害部位管理防范控制网络。进一步贯彻落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对镇辖区企事业单位,重点要害部位防控网络建设的指导推动,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1、加强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综治办联合派出所要加强对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导工作,检查和监督各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以法定代表人,治安责任制为核心的内部安全责任制,确保“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各企事业单位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推动内部治安防范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并与派出所配合,搞好周边的治安秩序整治,建立长效监控机制。
2、加强辖区公共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派出所、综治办、文化等部门要对公共娱乐场所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治安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严整治无照经营,违规经营场所,坚决查禁“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四)健全重点群体违法犯罪预防工作网络。今后一段时期,违法犯罪预防工作的重点群体仍然是有轻微违法行为的青少年、流动人口、近期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要贯彻上级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搞好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有关意见,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1、认真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坚持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方针,共同做好青少年的思想工作。进一步落实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广泛开辟青少年活动场所和阵地,保障和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要特别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教育管理,采取坚决措施,控制中小学生流失率,全面实施对轻微犯罪青少年的“挽救工程”,严格预防违法犯罪,使青少年违法犯罪率、中小学生流失率得到有效控制。
2、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按照“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档案,对流动人口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引导外来人口合理有序流动,加强流动人口落脚点的管理,预防和减少流动人口违法犯罪。
3、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坚持组织协调一体化、就业安置市场化、帮助教育社会化的思路,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准管好,预防杜绝重新犯罪。
(五)健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网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派出所密切配合,狠抓各项措施落实,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确保万无一失。
1、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的治安管理,防范重大安全生产事
故的发生。按照行业标准严格把关,强化各项防范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2、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依法调节、行政调解在维护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重点围绕党群、干群关系,涉法、涉诉案件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对村(居)两委班子成员进行党风廉政、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教育。坚持党务公开、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保护群众利益,避免和减少矛盾的发生,妥善处理群众上访问题及各种群体性事件,采取有力措施避免矛盾激化,防止引发重大治安问题。 五、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建立单位责任机制。我镇各辖区单位特别是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综治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派出所作为治安防控工作的主力军,要切实把思想观念、工作重点、警力配置、经费投入、考核奖惩制度落实到预防为主上来,积极推进警防网、民防网、技防网建设,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案件。司法部门要大力开展普法活动,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加强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各村(居)要把加强防控组织建设,维护辖区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切实抓好群防群治的队伍建设,加强社区
防控。其它各辖区单位、部门要积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树立全局观念,及时沟通信息,加强协作配合,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基础夯实打牢。
(二)建立执法监测机制。综治办、派出所要加强对社会治安形势和治安防控工作的分析、监测,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对一定时间和范围的违法犯罪信息准确、迅速地评判,及时传递,掌握违法犯罪发生、发展的规律,为打、防、控工作及时提供信息支撑。对重大治安情况要及时上报,对突发的治安问题要以适当的形式予以公开,进一步扩大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综治办定期听取社会治安工作汇报,全面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并通过开展调查的形式,了解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意见,适时做出决策部署。
(三)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标、任务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对工作突出的村(居)和辖区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推诿、不认真履行职责,影响工作,发生严重治安问题的村(居)坚决实施领导责任查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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