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工会主席及委员补选及改选办法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附件:
分工会主席及委员补选及改选办法
一、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凡出席各调整后的本分工会补选或改选大会的工会会员均有选举权。
三、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本分工会会员出席才能进行。因病因事缺席的本分工会会员,不派专人送选票,可以委托代选,但每个会员只能接受1人委托代选票,无亲笔委托信的代选票投票无效,有亲笔委托信者与委托人的选票一同投进选票箱。 四、选举设监票人2 名,计票人 2 名,必须不是应该参加本分工会选举大会的正式会员。选举采用一张选票,一次发票,一次投票的方法进行。多余选票除留一张存档外,其余由监票人和计票人当场剪角作废。
五、大会选举时,须由监票人和计票人中选出的大会执行人宣布出席大会的正式会员名单和本办法,宣布完毕下发选票。
六、选举分工会主席1人。选举主席票单限制选举人数2人,如应选名额有2人,应就得票多数的当选,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无效。
七、选举文体、宣传、女工、生活、生产、学习和组织委员各1人共7人,选举委员票单限制选举人数7人(补选、改选的选票人数限制,由补选、改选的所需人数计算),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无效。
八、待选票下发完毕后,由大会执行人宣布投票开始。 九、选举大会设投票箱1只。投票完毕,由监票人和计票人当场启封票箱,清点投票数,然后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投票情况。投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本场选举大会需重新进行选举。
十、计票结束,由计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由大会执行人宣布当选的主席名单和当选委员名单。
十一、选举中如出现本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由公司工会和分工会的单位、部门负责人指导下进行当场商议提出意见,经本次选举大会中正式会员举手表决占本场大会三分之二人数通过后当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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