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万元) (㎡)
企业名称 单位地址 项目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手机) 项目位置 项目负责人 项目总投资 联系电话(手机) 万元,已投资 万元,已收入 预计总收入 万元 万元 本项目拟分 期开发建设,总用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总栋数 栋,总套数 套。其中:已建(具体到栋号) 栋 (套),建筑面积 ㎡。 待建 栋 (套),建筑面积 ㎡。 分 类 未售面积(㎡) 未售套数(套) 住 宅 办公用房 商业营业用房 发证时间 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否 □是 联系方式 合 计 销售均价(元/㎡) 预售许可证号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 销售负责人 监管帐户收支情况 销售总收入 万元,总支出 万元,账户余额 万元。 资金运转情况 □良好 □一般 □困难 具体情况: 施工方垫资情况 □否 □是 垫资 万元 工程款应付 万元,实付 万元,差欠工程款 万元。 其中:材料款应付 万元,实付 万元,差欠 工程款支付情况 万元, 农民工工资应付 万元,实付 万元,差欠 万元, 其他应付 万元,实付 万元,差欠 万元。 序号 1 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 检 查 内 容 有或无 备注 2 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未取得商品房预预售许可证或未按预售许可证批准的范围预售商品房,以发放购房金卡、VIP卡,内部认购、预订、排号等形式收取定金、订金或预付款的销售行为。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成立售楼部,开展和参加任何展销活动的。 3 4 5 “一房多卖”、“一房多抵”的行为。 6 未公示开发建设单位资质、代理销售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信息。 未公示项目“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让、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公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7 8 9 未公示《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认购协议》样本。 未公示商品房价目表(包括每套房屋建筑面积、公摊面积、销售单价、价格执行时间、销售状态、前期物业收费标准等)。 未公示《业主临时公约》和《前期物业管理协议》样本。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的现售条件销售现房,现售前,未将符合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 聘请的销售公司未在市房产管理局备案的。 10 11 12 13 14 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 15 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16 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17 未经相关部门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擅自交付使用。 18 交房时未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与住宅使用说明书,未明确商品住房质量责任主体以及前期物业未落实的。 商品房交付后,三个月内未向办证机关提供办证资料,影响购房户办理房屋产权证的。 19 20 发生投诉未及时处理的,易引发不稳定群众事件。 21 逾期交房,不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 22 房地产开发企业拖欠建设单位或个人工程款的。 是否存在工程建设违规 情况及记录 备 注 注:1、此表以项目为单位据实填写,不得隐报、瞒报; 2、工程建设违规指用地、规划、建设方面情况及记录。 3、如有内容补充可另附页。
检查人员(签名): 开发企业(章) 建筑企业(章)
二O一六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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