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对标准菌(毒)种的安全处置、运输、存储、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疾病预防与控制检验业务及科研工作,中心现制定下发《标准菌(毒)种安全处置、运输、存储、使用管理程序》,望相关科室严格按程序执行。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2.7.5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菌(毒)种安全处置、运输、存储、使用管理程序 1目的
对标准菌(毒)种的安全处置、运输、存储、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疾病预防与控制检验业务及科研工作。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中心菌(毒)种的购买、安全处置、运输、存储、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3职责
3.1检验科负责提出菌(毒)种的购买申请,并按国家有关生物安全法规的要求做好使用管理和销毁工作。
3.2总务科负责实施采购,检验科负责保存、验收。
3.3检验科必须指定2名菌、毒种库管理人员承担菌、毒种日常管理。 4工作程序
4.1菌(毒)种的采购、验收执行《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控制程序》(***CDC/B-2012.4)。 4.2菌(毒)种的保管记录中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 从原始菌种传代到工作用菌种的代数; —— 菌种生长的培养基及孵育条件; —— 菌种生存条件。
4.2.1检验科按有关规范的有关规定保管菌(毒)种,其他任何科室或个人均不得擅自保留菌(毒)种。
4.2.2其他单位按规定上送的菌(毒)种应按规定的方法保存并及时上送。
4.2.3菌(毒)种应由2名专业人员管理,未经科室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 4.2.4保管人员应对菌(毒)种统一编号、登记,填写《标准菌株登记表》。并定期对冰箱、冰柜等菌(毒)种保藏设备的运转情况进行检查,填写《仪器设备温控监测记录》。
4.2.5保管人员应根据菌(毒)种的保存期限,及时通知相关检测人员进行传代、定期鉴定,填写《菌(毒)种转种记录》。
4.2.6当发现菌(毒)种发生变异和死亡,应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由科室负责人在《菌(毒)种登记目录》备注栏签字确认。 4.3菌(毒)种的领用和发放
4.3.1因工作需要领用和发放菌(毒)种时,申请人应填写《菌(毒)种领取申请表》,科室负责人审核后领取。
4.3.2菌(毒)种的领用和发放应作好记录,使用人员填写《菌(毒)种使用记录》。 4.4菌(毒)种的销毁须作无害化处理。 5 相关文件
5.1《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管理程序》(**CDC/B-2012.4) 5.2《危险品管理程序》(**CDC/B-2012.24)
5.4《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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