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0.1 为了加强本市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本市室内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本标准适用于全装修室内及新建室内、室内二次装修的验收。
1.0.3 室内装饰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其它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室内装饰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内装饰材料的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2.2.4 所有材料进场时应核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2.2.5 室内装饰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的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环境。
2.2.6 室内装饰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2.2.7 现场配制的材料如砂浆、胶粘剂等,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配制.
2 基 本 规 定
2.1
设 计
2.1.1 室内装饰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设计文件。
2.1.2 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相关规定。
2.1.3 对室内进行装饰装修设计前,设计人员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2.1.4 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负载时,必须由结构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查、确认。 2.1.5 室内装饰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2.2
材 料
3 施 工
3.0.1 承担室内装饰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过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3.0.2 承担室内装饰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3.0.3 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由于违反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规定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施工单位负责。
3.0.4 室内装饰工程施工中 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3.0.5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3.0.6 施工单位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
2.2.1 室内装饰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实际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2.2.2 室内装饰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规定。
2.2.3 室内装饰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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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设备、器具和标识.室内装饰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对既有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3.0.7 墙面采用保温材料的室内装饰工程,所用保温材料的类型、品种、规格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3.0.8 室内装饰工程的电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
3.0.9 室内装饰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施工环境温度 不应低于5℃,当必须在低于5℃的环境下施工时,应采取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3.0.10 室内装饰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3.0.11 室内装饰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措施。
4.3.2 明确工作范围,确保工期进度及工作质量。 4.3.3 厨卫的管槽特殊情况外不得从地面走,避免破坏防水层。
4.3.4 保护好现场内的设施设备,不得人为损坏。对拆除物件进行合理堆放。
4.3.5 搬运材料须注意安全,按材料堆放要求堆放,保护好材料、设施。
4.3.6 本工序完工后必须搞好清洁工作,不得在公共场所随意堆放垃圾和余留材料。 4.3.7 完成现场管理人员交给的临时任务,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
4.4 验收标准:
项目 管槽深度、宽度 线盒两端管槽深度 拆除部分横面垂直度 插座下口高度 尺寸㎜ 35 40 6㎜/M 350 1100 2200 650 400 350 650 高2050×宽880 2050 误差 10㎜ 方法 目测、卷尺 4 石 工
4.1 一般规定
4.1.1 检查上下水管是否通畅。
4.1.2 弹水平线准确定位;线管须横平竖直(特殊情况除外)。
4.1.3 线盒两端400㎜的线槽必须保证起深度在40㎜以上,以保证线管进线盒。
4.1.4 地面必须打线槽(木龙骨地板除外). 4.1.5 禁止野蛮施工(禁用二锤)。 4.1.6 厨卫单推门原则挖厨卫内面墙体。
4.2 工艺流程
4.2.1 现场清理、检查给排水管道→找水平线 → 确定打拆位置、尺寸→对设施、设备进行保护 → 打拆 → 清理现场垃圾,对拆除物品整齐堆放.
4.3 基本要求
4.3.1 进场时检查下水道是否畅通,并采取防堵
厨柜台面上的插座下口高度 挂式空调插座下口高度 双控床头开关插座下口高度 客厅挂式电视插座下口高度 客厅台式电视插座下口高度 卧室电视柜插座下口高度 标准门洞尺寸 门标准高度 5 给排水、洁具
5.1 一般规定
5.1.1 厨卫管线走向从墙上布局。
5.1.2 水管安装与电源和燃气管道的距离应不小于50㎜。
5.1.3 给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经压力试验,压力0。6Mpa,稳压10分钟,无渗漏。
5.1.4 管头安装要确保贴墙砖后表面偏差±2㎜. 5.1.5 排水管道坡度应符合要求(5—10㎜/M)。
5.2 工艺流程
5.2.1 按图先测定洁具、用水点的位置、标高→按规范画线、指导挖槽→规范安装→试压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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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具安装 6.1.2 工艺部采用热溶,搭接保证100 mm以上。
5.3 基本要求 6.1.3 墙面防水高出地面 300 mm以上,淋浴处
5.3.1 给排水管材、管件的质量必须符合标准要防潮处理不低于1800 mm. 求,排水管应采用硬质聚氯乙烯(PVC)排水管6.1.4 防水必须做不低于24小时的闭水试验。 材、件. 6.2 工艺流程 5.3.2 施工前需检查原有的管道是否畅通,然后6.2.1 基层清理→附加层加强处理(转角处)→再进行施工,施工后再检查管道是否畅通.隐蔽热熔粘贴→排气压实→卷材末端及搭接处密封的给水管道应经通水检查,新装的给水管道必处理→水泥砂浆保护层. 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加压试验(压力0。6Mpa,稳6.3 基本要求 压10分钟以上),应无渗漏,检查合格后方可6.3.1 防水涂料的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的规定,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5.3.3 排水管道应在施工前对原有管道临时封6.3.2 基层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松动、空鼓、起沙、口,避免杂物进入管道。 开裂等缺陷,含水率应符合防水材料的施工要5.3.4 管道采用螺纹连接在其连接处应有外露求. 螺纹,安装完毕应及时用管卡固定,管材与管件6.3.3 地漏、套管、卫生洁具根部、阴阳角等部或阀门之间不得有松动. 位,应先做防水附加层。 5.3.5 安装的各种阀门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便6.3.4 防水层应从地面延伸到墙面,高出地面于使用及维修。 300mm;浴室墙面的防水层不得低于1800mm. 5.3.6 所有接头、阀门与管道连接处应严密,不6.3.5 防水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或产品的要得有渗漏现象,管道坡度应符合要求(5-10㎜求,防水层应与基层结合牢固,表面应平整,不/M)。 得有空鼓、裂缝和麻面起砂,阴阳角应做成圆5.3.7 各种管道不得改变管道的原有性质. 弧形。 5.3.8 给排水管应尽量从墙上布局 6.3.6 保护层水泥砂浆的厚度(20 mm)、强度应
5.4 验收标准 (沙灰比1:3.5~4)符合设计要求。 质量要求 试验方法及判定 6.3.7 卷材应顺流水方向搭接,搭接宽度应不小
管道排列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目测、手感 于100mm。 固定牢固,水龙头、阀门安装应符合全数检验 6.4 验收标准 设计要求,开启灵活,出水畅通 管道与器具、管道与管道连接应严密,不得有渗漏现象,管道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排水管道坡度应符合要求5—10㎜/M 水管安装与电源和燃气管道的距离应不小于50㎜ 给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经压力试验,压力0。6Mpa,保压10min无渗漏 预留管头需与墙砖表面偏差±2㎜; 卷尺,全数检验 均应符合要求 目测,接头、管身无 破损、渗漏 目测 均应符合要求 目测、手感 通水试验 全数检验 均应符合要求 表面洁净、接缝平顺、搭接方向正确、粘接牢固,无脱层、裂纹、空鼓 墙面防水高度高出地面300mm 以上,淋浴处防潮处理不低于1800 mm 24小时的关水试验. 目测、通水试验全数检验 均应符合要求 卷尺,全数检验 均应符合要求 刻度线、目测 7 泥 工
7.1 一般规定
7.1.1 凡拆除过的毛胚面必须全部粉糊. 7.1.2 卫生间回填物必须混合水泥后回填. 7.1.3 管头与墙砖表面偏差±2㎜. 7.1.4 当日砌砖墙不高于:1800㎜.
7.2 工艺流程
7.2.1 基层清理→做灰饼→标筋护角→打底灰→中层抹平→罩面
7.3 基本要求
6 卷材防水
6.1 一般规定
6.1.1 防水基层必须保证平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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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沙灰比不得低于1:3.5~1:4
7.3.2 拆除后凹凸不平部分必须沙灰抹平.
7.3.3 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顺、线角顺直、粘接牢固,无爆灰、脱层、裂纹、空鼓、掉粉等缺陷。
7.4 验收标准
7.4.1 砌砖、抹灰 质量要求 砌砖灰口10㎜±0。2 砌砖垂直度0。7% 砌砖平衡度0。4% 表面应洁净、接槎平顺、线角顺直、粘接牢固,无脱层、裂纹、空鼓、掉粉等缺陷 表面平整度≤4㎜ 立面垂直度≤5㎜ 阴阳角垂直度≤4㎜ 阴阳角方正度≤4㎜ 分格缝平直≤3㎜ 线锤 2m靠尺 目测 小锤轻轻敲击 每3M偏差≤20㎜ 每个相对独立空间,每项抽查4处。各项中若有2处(含2处)以上不2m靠尺、楔形塞尺 符合要求、或有12m拖线板、线锤 2m拖线板 20cm阴阳角尺 拉通线、直尺 处大于等于质量要求的150%即为不合格。空鼓而不裂的面积大于200cm即为不合格 2验收方法 目测 7.4.2 预埋件 8.1.7 厨卫阴阳角必须校90施工,厨卫立面
垂直地面,墙面要保证平整度.
8.2 工艺流程
8.2.1 墙砖
处理基层→抹底子灰→选砖→浸泡→排砖→弹线→粘贴标准点→粘贴面砖→勾缝→擦缝→清理。 8.2.2 地砖、石材
扫整理基层地面→水泥砂浆找平→定标高、弹线→选料→板材浸水湿润→安装标准块→摊铺水泥砂浆→铺贴石材→灌缝→清洁→养护交工。
8.3 基本要求
8.3.1 墙面沙灰比1:2~2。5; 地面沙灰比1:3~3。5.
8.3.2 面砖贴前应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按要求锓水,待表面晾干后方可使用。
8.3.3 每块砖应镶贴密实,缝隙均匀,周边顺直。
8.3.4 卫生间、厨房与其他区域的交接处应有防水措施。
8.3.5 非整砖应排放在次要部位或阴角处,每面墙不宜有两列非整砖,非整砖宽度不宜小于整砖的1/3。
项目 水、气管口与墙砖表面平整 排水坡度 线盒平表面墙 插座下口高度 厨柜上插座下口高度 挂式空调插座下口高度 双控床头开关、插座下口高度 客厅挂式电视插座下口高度 客厅台式电视插座下口高度 卧室电视柜插座下口高度 相邻线盒高度差 尺寸㎜ 8㎜/M 350 1100 2200 650 400 350 650 误差 ±2㎜ ±3㎜ ±2㎜ 5㎜ 备注 目测、卷尺 0
8 镶 贴
8.1 一般规定
8.1.1 贴砖前必须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并遵照操作。如遇与验收标准不符即时与业主沟通解决。
8.1.2 安装前必须根据要求进行预排,确定搭接方向;非整砖应排放在次要部位或阴角处。 8.1.3 施工前应找水平、垂直线,向客户讲明地面、墙高差情况及确定施工方案.
8.1.4 坐便器不许用水泥、沙灰安装,而采用用油灰、玻璃胶、硅胶类安装。 8.1.5 严禁在防水面上订钉拉线。
8.1.6 墙砖、防滑砖尺寸相等时按对天地缝制作;墙砖阴角搭接方向必须正确,进门正对可视面不见缝;立面砖搭接平面砖;凸腰线棚尖必须严密,不能出现有损腰线、花砖的现象。
8.3.6 同一平面相邻砖接缝处,平整度误差要求小于1mm。(砖面自身质量问题除外)
8.4 验收标准
8.4.1 墙面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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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2 地面砖 9.1.3.2 吊顶内的灯槽、斜撑、剪刀撑等应根据
质量要求 镶贴牢固,表面平整干净、,缝隙均匀、周边顺直,无漏贴错贴,无歪斜,砖面无裂缝、掉角、缺楞,相邻材料无明显色差 地面饰材镶贴不得空鼓 小锤轻轻敲鼓击,全数检验 均应符合要求 有排水要求的地面坡度应满足排水要求,无积水和渗水现象,与其他构件的结合处应严密 表面平整度≤2。0㎜ 2m靠尺、楔形塞尺 接缝高低差≤0.5㎜ 接缝平直≤2。0㎜ 游标卡尺 用5m拉线(小于5m拉通线)钢直尺 缝隙宽度≤2.0㎜ 地砖排水坡度 排水管坡度 窗台板、灶台面 钢直尺 每一独立空间,每一项抽检不少于5处,各项中若有2处以上(含2处)不符合要求或有1处大于等于质量要求的200%以上,即为不合格 5㎜/㎡ 5~10㎜/m 两边3㎜/张; 灶台面高:750~780㎜ 泼水后目测 全数检验 均应符合要求 验收方法 目测 全数检验 均应符合要求 9 木制作
9.1 吊顶工程
9.1.1 一般规定
9.1.1.1 顶面造型及扣板的主体龙骨,必须采用膨胀螺栓固定提吊;通常间距600~800㎜ 9.1.1.2 顶轮廓立面采用纸面石膏板封口;异型立面用五层板。
9.1.1.3 石膏板下料后按缝采用60度倒角。 9.1.1.4 吊顶超出4米时应提拱(按1‰-3‰),防止变形.
9.1.1.5 顶上吊灯自重在3kg及以上时,应先在顶板上安装预埋件。 9.1.2 工艺流程
明确设计方案、确定安装位置→核对现场尺寸→安装水电管线设施→安装大龙骨→安装小龙骨→防火处理→安装罩面板→安装压条。 9.1.3 基本要求
9.1.3.1 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图案应符合设计或合同要求.
质量要求 镶贴应牢固,表面平整干净,无漏贴错贴,缝隙均匀、周边顺直,砖面无裂纹、掉角、缺楞 无空鼓、脱落 小锤轻轻敲鼓击,全数检验 空鼓面积大于总数的5%或有脱落即为不合格,(单块空鼓面积〈10㎝可不计〉 允许偏差 石材 每室随机选一墙面测量不少于二处,取最大值 墙面砖 2m靠尺,楔形塞表面平整度 ≤2。0(㎜) ≤2.0(㎜) 尺 垂直度 阳角方正 接缝高低 接缝平直 缝隙宽度 ≤3.0(㎜) ≤2。0(㎜) ≤3.0(㎜) ≤2.0(㎜) ≤0。5(㎜) ≤0。5(㎜) ≤2.0(㎜) ≤2。0(㎜) ≤2。0(㎜) ≤1.0(㎜) 1m托线板 方尺、楔形塞尺 游标卡尺 拉线、钢直尺 钢直尺 2验收方法 目测 全数检验 均应符合要求 工程情况适当布置。轻型吊灯应吊在主龙骨或
附加龙骨上,重型灯具或电扇不得与吊顶龙骨联结,应另设吊钩.
9.1.3.3 罩面板不得有悬空现象,应增设附加龙骨固定。
9.1.3.4 天棚装修应选用防火材料或采取防火措施。天棚装修架、木龙骨应做防火处理。 9.1.3.5 龙骨安装必须位置正确,连接牢固无松动.吊顶龙骨400×400的间距,提条采用膨胀螺拴压主筋(间距600-800mm),在主筋上提吊龙骨架当梁和石膏板同一高度时,石膏板从梁下口穿过包梁,石膏板采用乳胶和直钉固定.发光灯槽高度大于100mm,深度约250 mm,内板可采用五层板。
9.1.3.6 罩面板与龙骨应连接紧密,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污染、折裂、缺棱掉角或锤伤等缺陷,接缝应均匀一致,粘贴的罩面板不得脱层,胶合板不得有刨伤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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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7 罩面板接缝应均匀,压条顺直无翘曲,接缝严密。
9.1.3.8 房间横向跨度大于4m应按1‰-3‰起拱。
9.1.4 验收标准
9.2 其他木制品
9.2.1 一般规定
9.2.1.1 门套三方必须统一、对称(特殊情况除外);门套线保证对称完整,不可视的门、门套、窗套的上下口须贴面板封头,可以不棚尖;厨房、卫生间木制门上下口封头后必须做油漆处理。
9.2.1.2 面板≤2。4m不得拼抖,>2.4m采用对称式丢缝;门套、窗套平面不棚斜尖。
9.2.1.3 卫生间门套基础离地面10㎜,面板2—3㎜;以免受潮。
9.2.1.4 厚度≤8㎜(玻门)必须采用上插式子弹线条加胶固定;玻璃墙及玻璃门安装时,必须留足膨胀缝,添加玻璃胶固定。
9.2.1.5 家具(书柜、鞋柜)门面采用咪缝(5㎜±0。5)。
9.2.1.6 钻木穿孔时,应将面板先钻孔后粘贴,以防影响油漆质量。
9.2.1.7 各类木制品与墙面严禁在同平面上应凸或凹10㎜以上,石膏板下料后接缝采用60度倒角.
9.2.1.8 可视面严禁用元钉固定;家俱内板不显钉帽,书柜门面采用子弹线条收边。
9.2.1.9 家俱背板出现大于500㎜的空隙须加木条固定,木条粘接面必须刨光处理. 允许偏差(㎜) 纸面石金属板 膏板 表面 平整度 同一线上接缝直线度 接缝高低差 接缝宽度 5—8 1 1 1。5 1 3 1。5 3 3 3 2 验收方法 矿棉木板、塑料 板 2 板、格栅 2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钢直尺检查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目测 9.2.1.11 各类制品台面上严禁不加保护任意摆放工具及其他物品。 9.2.1.12 在木门、窗上安装铰链时,其开槽深度、尺寸应与铰链厚度、大小匹配,铰链安装应平整,螺钉面应与铰链面平,不得用榔头直接将螺钉打入木门窗框内.门窗上冒头必须刷油漆.
9.2.2 工艺流程 明确设计方案、确定安装位置→核对现场尺寸→安装预埋设施→安装底层龙骨→安装板材龙骨→安装罩面板→玻璃压条→五金件。 9.2.3 基本要求
9.2.3.1 细木制品、护栏、石膏花饰所采用的品种、材质等级、规格、式样、颜色等应符合设计或合同要求。
9.2.3.2 护栏高度在梯斜段应不低于900mm,水平段护栏应不低于1000mm。窗台高度低于800mm的(必须提醒客户)均应设计护栏,栏杆净距应小于110mm,保证使用安全。 9.2.3.3 细木制品与基层(或墙筋)应镶钉牢固,无松动现象,通常采用预埋件。
9.2.3.4 细木制品应表面平直光滑,棱角方正,线角顺直,不露钉帽,刨痕、毛刺、锤印等缺陷。 9.2.3.5 罩面板不应有弯曲、变形、开裂、起泡、划痕、污痕等质量缺陷.
9.2.3.6 木线条应干燥、无明显节痕、裂纹、色差,规格应一致,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扭曲现象。 9.2.3.7 花饰安装应牢固。表面光洁,图案清晰,接缝严密,无裂缝、翘曲、缺棱掉角等缺陷. 9.2.3.8 门套以木龙骨底层、木工板基层,再贴面板;要求门套上口封口;标准门套采用凸,推拉门采用凹;防盗门套采用单踩口;窗套采用木工板基层贴面板。
9.2.3.9 门采用木工板夹九厘板(或五层板)做基层后贴面板.
9.2.1.10 除特殊规定外,需留缝时,饰面丢缝3㎜±0.5;石膏板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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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10 高组合柜、书柜、床箱采用板式结构;嵌入式的鞋柜、酒柜、床头柜,电视柜采用木工板做基层;家俱门、抽围板四周须封口。 9.2.3.11 木门、家具木门通常采用木工板抽条(大门竖条:100㎜、其它:70~80㎜)制龙骨;条间中心距300㎜左右 9.2.4 验收标准 9.2.4.1 橱柜
项次 1 2 3 项目 长宽高尺寸 立面垂直度 门与框架的平行度 允许偏差(㎜) 3 2 2 验收方法 钢尺 1m垂直检测尺 钢尺 项次 项目 结构 允许偏差名称 (㎜) 2 3 验收方法 1 2 翘曲 对角线长度差 扇 扇 将框、扇平放于检查平台,塞尺 钢尺,框量裁口里角,扇量外角 3 表面平整度 扇 2 1m靠尺和塞尺 4 高度、宽度 扇 —2;-2 钢尺,框量裁口里角,扇量外角 5 裁口、线条结合处高低差 扇 1 钢直尺和塞尺 9.2.4.1 窗帘盒、窗台板 项次 1 2 项目 水平度 上、下口平直度 允许偏差(㎜) 2 3 验收方法 1m水平尺、塞尺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钢直尺 3 两端距窗洞口长度差 2 钢尺 合设计要求,宽度一致,结构稳固。
10.2.5.4 楼梯扶手应平直,弯头平顺,坡度适中,栏杆与扶手、踏步连接牢固,无摇动。 10.2.5.5 其他木制品质量要求、实验方法及判定见表,本表适用于门、门套、窗帘盒、窗套、木扶手、木制楼梯、木阴阳角线等木制品。 质量要求 木材含水率≤15% 验收方法 含水率测试仪 全数检验 均应符合要求 4 两端出墙厚度差 3 钢尺 表面光滑、洁净、线条顺验收方法 1m垂直检测尺 1m水平检测尺和塞尺 直、楞角方正、不露钉帽,表面无刨痕、毛刺、锤印及其他影响美观的缺陷 安装位置正确,切割整齐、目测、手感 目测 全数检验 均应符合要求 19.2.4.2 项次 1 2 门窗套 项目 允许偏差(㎜) 2 1 正、侧面垂直度 门窗套上口水平度 3 门窗套上口水平度(非标) 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钢直尺 接缝严密,与基体紧贴 台板两端高低差≤3.0㎜ 水平尺 楔形塞尺 9.2.4.3 护栏和扶手 项次 1 2 3 4 项目 护栏垂直度 栏杆间距 扶手直线度 扶手高度 允许偏差(㎜) 3 3 4 3 验收方法 1m垂直检测尺 踢角线上沿口,顶角线下沿口平直度≤5.0㎜ 门、窗套内测平直度≤3。5m拉线、不足5m拉通线 钢直尺 5m拉线、不足5m拉通线 钢直尺 钢直尺 钢直尺 0㎜ 拉通线,钢直尺 阴阳角线接缝应严密,高钢直尺 低差≤1.0㎜ 9.2.4.4 木门扇 9.2.4.5 木门
9.2.5 其他要求 10.2.5.1 不得使用腐朽虫蚀的木材,外表用料不得有死结、虫眼和裂缝. 10.2.5.2 木制楼梯踏步与相邻立面应用榫槽连接。 10.2.5.3 楼梯长度、高度、宽度和造型应符
质量要求 套与扇、扇与扇高低差≤3㎜ 扇与套留缝宽度3~5㎜ 门扇与地面留缝,内门宜为6~8㎜ 卫生间、厨房间宜为10~12㎜ 验收方法 钢直尺 楔形塞尺 楔形塞尺 全数检验 均应符合要求 第 7 页 共 12 页
10 玻璃工程
10.1 一般规定
10.1.1 玻璃墙及玻璃门安装时,必须留足膨胀缝,添加玻璃胶固定.
10.1.2 装饰玻璃必须四周磨边。
10.2 工艺流程
清理基层→钉木龙骨架→钉衬板→固定玻璃。
10.3 基本要求
10.3.1 玻璃工程采用玻璃的品种、规格、色彩、图案、朝向等应符合设计或合同要求。 10.3.2 阳台等围护结构安装钢化玻璃时,应用卡紧螺丝或压条镶嵌固定。玻璃与围护结构的金属框格相接处,应衬橡胶或塑料垫,须考虑膨胀缝。
10.3.3 安装磨砂玻璃和压花玻璃时,磨砂玻璃的磨砂面应向室内,压花玻璃的花纹宜向室外,厨、卫 磨砂玻璃安装须考虑便于打扫卫生。 10.3.4 墙、隔断及顶棚安装的玻璃,不得移位、翘曲和松动,其接缝应均匀、平直、密实。 拼接彩色玻璃、压花玻璃的接缝应吻合,颜色、图案应符合设计或合同要求. 10.3.5 玻璃工程,表面应洁净,不得留有油灰、浆水、密封膏、涂料等斑污.
10.4 验收标准 质量要求 应安装牢固端正,边角处必须四周磨边,表面应洁净,不得有污迹。周边打玻璃胶时,玻璃胶应均匀、美观、饱满 镜子安装基层应平整,其平整度应不大于3㎜ 平尺、楔形塞尺 全数检验 均应符合要求 验收方法 目测、手感 全数检验 均应符合要求 11.2.1 壁纸、墙布的材料品种、颜色、图案应
符合设计或合同要求。 11.2.2 壁纸、墙布应粘贴牢固,表面色泽一致,不得有气泡、空鼓、裂缝、翘边、皱折或斑污,斜视时无胶痕。
11.2.3 表面平整,无波纹起伏.壁纸、墙布与挂镜线、贴脸板和踢脚板、电气盒等紧接,不得有缝隙。
11.2.4 各幅拼接横平竖直,拼接处花纹、图案吻合,不离缝,不搭接,拼缝不明显,距墙1。5m远处视墙纸,不应有明显接缝。
11.2.5 阴阳转角垂直,棱角分明,阴角处搭接顺光,阳角处无接缝。
11.2.6 壁纸、墙布边缘平直整齐,不得有纸毛、飞刺。
11.2.7 不得有漏贴、脱层缺陷。
11.3 验收标准
11.3.1 壁纸(布)
质量要求 表面清洁,色泽一致,无明显色差 花纹图案吻合恰当,各幅拼接横平竖直 与顶角线踢脚板拼接紧密无缝隙 粘贴牢固、表面平整,不得有漏贴、脱层、空鼓、气泡 转角处棱角分明,阳角处无接缝 壁纸边垂直度≤4㎜/2。5m 线锤钢直尺 接缝严密,无翘边、皱折,接缝≤0。5㎜ 目测游标卡尺 每一独立空间每一项抽检不少于1处 均应符合要求 验收方法 裱糊干燥后距被检验面1.5 m处目测 全数检验 均应符合要求 11 裱糊工程
11.1 工艺流程
清扫基层填补缝隙→石膏板面接缝处贴接缝带、补腻子、磨砂纸→满刮腻子→磨平→涂刷防潮剂→涂刷底胶→墙面弹线→壁纸浸水→壁纸基层涂刷粘结剂→墙壁纸裁纸,刷胶→上墙裱贴拼缝、搭接、对花→赶压胶粘剂气泡→擦净胶水→修整.
11.2 基本要求
11.3.2 锦缎软包 质量要求 所用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验收方法 含水率测定仪全数检验均应符合要求 构造 作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压条严密、牢固 尺寸正确、楞角方正、填充饱满平整,锦缎面松紧适度、手感舒适 目测、手感全数检 验均应符合要求 目测、手感数检验均应符合要求 第 8 页 共 12 页
安装平顺、紧贴墙面,花纹一致、接缝严密,无翘边、褶皱 表面平整、清洁,无污染,接缝处图案花纹吻合,无波纹起伏 目测、手感 权数检 验均应符合要求 12 油漆工程
12.2 一般规定
12.1.1 (各类)门套、窗套的上下口必须刮灰,油漆以保证其施工质量。
12.1.2 喷涂不得污染其它表面,与喷涂相连的部件、墙体必须粘贴遮盖。
质量要求 验收方法 12.3.2 混油 12.3.2.1 基层处理时,除清理基层的杂物外,还应进行局部的腻子嵌补、打磨. 12.3.2.2 在喷涂面层前,应用满刮腻子进行封底。 12.3.2.3 满刮第一遍腻子,干后以手工砂纸打磨,然后补高强度腻子。喷涂面层漆时,应先用细砂纸打磨。
12.4 验收标准
12.4.1 清漆 质量要求 木纹清晰、棕眼刮平,无钉眼外露 表面平整光滑 裹楞、流坠、皱皮大面无,小面明显处无 颜色基本一致,无刷纹 无漏刷、脱皮、斑纹 不得污染其他表面 验收方法 涂料干实后手感及距被 检验面1.5m处目测 全数检验 均应符合要求 透底、流坠、皱皮大面无,涂料干实后手感及距 小面明显处无 表面平整、光滑、均匀一致 不得污染其他表面 颜色基本一致,刷纹通顺 不得有脱皮、漏刷、泛绣 装饰线分色线偏差≤2㎜ 被检验面1.5m处目测 全数检验 均应符合要求 钢直尺 12.4.2 混色漆 12.1.3 喷涂前,首先必须清理现场卫生,地面保持湿润。
12.2 工艺流程
清理面板表面→磨砂纸打光→上底漆→打磨砂纸→满刮第一遍腻子,砂纸磨光→拼找颜色复补腻子,细砂纸磨光→第二遍上底漆→喷涂漆,细砂纸磨光→喷涂第二遍漆、磨光→喷涂第三遍漆→水砂纸打磨退光,打蜡,擦亮。
12.3 基本要求
施工前选择好油漆材料品种、颜色,做好基层处理,严格按操作程序和遍数要求施工、保护好成品,完全干燥后进行验收。 12.3.1 清漆, 12.3.1.1 打磨基层是喷涂刷清漆的重要工序,应首先将木器表面的尘灰、油污等杂质清除干净. 12.3.1.2 上底漆也是清漆涂刷的重要工序,施工用板前对面板防污保护。 12.3.1.3 喷刷清漆时需均匀喷刷、不得有流坠现象。 12.3.1.4 喷刷时要按顺序要求,依照先上后下、先难后易、先左后右、先里后外的顺序操作方法施工。
13 涂料工程
13.1 一般规定
13.1.1 阴阳角必须吊线、弹线,以保证阴阳角的顺直。
13.1.2 缝口阴角、阳角(有缝)必须粘贴防裂带 13.1.3 墙体内的木楔应拨出或尽量压进呈U,以免墙面泛黄。
13.1.4 乳胶漆按比例正确稀释,采用滚涂,不得污染其它表面,完工后施工现场整洁(含木制上的遗留物)。
13.2 工艺流程
清理墙面→修补墙面→刮腻子→打磨砂纸→刷底漆→刷第一遍乳胶漆→刷第二遍乳胶漆
13.3 基本要求
13.3.1 涂料工程所用的材料品种、颜色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要求。
13.3.2 只做仿瓷应保证在三遍以上,表面压光,平整无坑洼。阴阳角必须光滑平直。 13.3.3 涂刷面漆时房间应无灰尘起伏,家具装饰部分应遮盖。
13.3.4 将面漆效果与样本对照,检查面漆的饱和度与均匀度。按规定稀释乳胶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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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5 颜色均匀,选同一品牌同一厂家材料,各次配料比一致.乳胶漆涂刷前,首先必须清理现场卫生,地面保持湿润。
13.3.6 涂刷均匀无流淌、粘结、起泡现象。(五合一和三合一必须滚涂或喷涂)
13.3.7 保证同其它木制件相结合部整洁;完工后施工现场整洁(含木制上的遗物)
13.4 验收标准
13.4.1 腻子 13.4.2 涂料
项目 颜色 普通涂饰 均匀一致 高级涂饰 均匀一致 不允许 检验方法 距离检查面1.5m观察 泛碱、咬色 允许少量轻微 流坠、疙瘩 允许少量轻微 砂眼、刷纹 允许少量轻微砂眼,刷纹通顺 装饰线、分色线直线度允许偏差 2mm 1mm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无砂眼,无刷纹 不允许 14.3 二、基本要求
14.3.1 每户应设置分户配电箱,配电箱内应设漏电断路器,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有过负荷保护功能,并分数路出线,分别控制照明、空调、插座等,其回路应确保负荷正常使用;不同电压等级、不同回路和交流与直流的导线不得穿在同一根管内。
14.3.2 导线的敷设应按装饰设计规定进行施工,线路的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导线截面
质量要求 表面应洁净、无脱层、裂纹、掉粉等缺陷 表面平整度≤4㎜ 立面垂直度≤5㎜ 阴阳角垂直度≤4㎜ 阴阳角方正度≤4㎜ 分格条(缝)平直≤3㎜ 2m靠尺、楔形塞尺 2m拖线板、线锤 2m拖线板 20cm阴阳角尺 拉通线、直尺 目测 验收方法 每个相对独立空间,每项抽查4处。各项中若有2处(含2处)以上不符合要求、或有1处大于等于质量要求的150%即为不合格。 14 电气安装工程
14.1 一般规定
14.1.1 现场禁止有裸露线头。
14.1.2 门套内下部严禁走管线,强弱电分开300㎜以上。
14.1.3 顶面线路应穿线保护,线管入线盒。 14.1.4 当吊灯自重在3kg及以上时,应先在顶板上安装后置埋件,然后将灯具固定在后置埋件上。严禁安装在木楔、木砖上,线出楼板及墙砖口等导线应穿管保护。
14.1.5 电器走向图主线须先有图后施工。 14.1.6 线盒内的预留线150-—200㎜,线管走向横平竖直且线管不能交叉重叠。
14.1.7 客厅挂式电视必须预埋¢75管,下口高400,上口高1100。
14.2 工艺流程
按图先明确电器、开关、插座位置、标高→按规范画线;指导挖槽、孔→规范预埋→
检测→安装控制面板→安装用电器、调试运行
的选择、低压电气的安装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有关规定进行。
14.3.3 室内布线除通过空心楼板外均应穿管敷设,并采用绝缘良好的单股铜芯导线。穿管敷设时,管内导线的总截面积不应超过管内径截面积的40%,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导线与电话线、闭路电视线、通信线等不得安装在同一管道中。
14.3.4 照明及电热负荷线径截面的选择应使导线的安全载流量不大于该分路内所有电器的额定电流之和,各分路线的容量不允许超过进户线的容量.
14.3.5 接地保护应可靠,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Ω.
14.3.6 大负荷电器安装不得使用普通插座,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卫生间插座宜选用防溅式,且不应装在正对淋浴喷头或紧贴浴缸的墙面上.
14.3.7 接线时相线进开关,零线直接进灯头,螺口灯头相线不应接外壳,开关不宜装门后。 14.3.8 吊平顶内的电气配管,应按明配管的要求,不得将配管固定在平顶的吊架或龙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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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头盒、接线盒的设置应便于检修,并加盖板。
质量要求 吊平顶内的电气配管,不得固定吊架或龙骨上。软管接到灯位长度不应超过0。5m。 导线不得在吊平顶内出现裸露 接地保护应可靠,零线与接地线不得短接,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Q 大功率用电器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 开关、插座等器件应安装牢固、端正,与墙体间隙不得大于1㎜ 目测全数检验均应符合要求 目测、手感、楔形塞尺全数检验间隙不得有2处以上大于1㎜,其余均应符合要求 线盒内导线余量长度宜为150㎜。接线时相线进开关,零线进灯头,螺口灯头相线不得接外壳 面向电源插座的相线、零线位置为右相左零,有接地孔的插座,地线接孔应为上方位置 测电笔或其他专用工具 抽查5处,(少于5处时,全数检验) 均应符合要求 同一设计高度的开关、插座,其高度差不得大于5㎜ 卷尺、抽查5处 均应符合要求 目测 抽查5处,均应符合要求 兆欧表抽查不少于3处均应符合要求 实验方法及判定 目测卷尺全数检验均应符合要求 方位置,接地应可靠。开关插座应安装牢固.
14.3.11 工程竣工后应向业主提供线路走向位置尺寸图,并按上述要求逐一进行验收,需隐蔽的电气线路应在业主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作业.
14.4 验收标准
14.4.1 开关、插座、面板
14.4.2 电气施工
15 质量验收及判定
15。1 验收程序 管道、电气及其他隐蔽项目应在转入下道工序前由双方签字验收.
装修竣工后,施工方应先自行检查,若符合要求,可交付业主验收。 15.2 质量判定
15。2。1在判定中涉及安全及重要使用性能的给排水管道、电气、卫浴设备三项分项目质量必须全部合格。其余分项目90%以上合格,则判该装饰项目质量合格.
15。2.2若在验收中发现有不符合验收要求的项目,施工方应进行整改,整改后对不合格项次进行复验,直至达到要求.
由业主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施工方负责施工的装饰装修项目,若发现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业主或施工方可委托自贡室内装饰协会有关部门进行鉴定,判定责任人。检验费用由主张方垫付,责任人承担。
验收中发现装饰装修项目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或施工方被判定为对不合格装饰装修项目负
项目 插座下口高度 厨柜上插座下口高度 挂式空调插座下口高度 双控床头上开关插座下口高度 客厅挂式电视插座下口高度 客厅台式电视插座下口高度 卧室电视柜插座下口高度 挂式电视预埋¢75管 尺寸㎜ 350 1100 2200 650 400 350 650 上高1100㎜ 下高400㎜ 相邻线盒高度 允许偏差 5㎜ 开关、插座、灯具等电器连接应良好、开关、灯具全数检验,插可靠,线路连接正确。其安装底口离地高度应不小于200㎜。落地插座应有牢固可靠的保护盖板 导线与燃气管道间的间隔应不小于50㎜,电气开关接头与燃气管间距离应不小于150㎜ 座抽查5处 (少于5处时,全数检验) 均应符合要求 卷尺、权数检验 均应符合要求 使用软管接到灯位的,其长度不应超过0.5m。软管两端应用专用接头与接线盒、灯具连接牢固。金属软管本身应做接地保护。各种强、弱电的导线均不得在吊平顶内出现裸露. 14.3.9 导线连接应符合要求,剥切导线时不应损伤线芯.6mm2以下的单股铜芯线宜采用缠绕法,缠绕时不应少于5圈,缠绕后应压实.导线连接处,应采用绝缘带、黑胶布包缠,以恢复接头处的绝缘。
14.3.10 面向电源插座的相线和零线位置为左零右相,有接地孔的插座,其地线插孔应为上
责,施工方应进行整改,直至达到本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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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6. 装饰装修质量保证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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