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思想史》第1 次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以德配天 2.嫡长继承制 3.亲亲、尊尊 4.礼制、法制、礼治、法治 5.礼、义、廉、耻 6.合礼合法
7.先教后刑、德主刑辅、以德去刑 8.仁、礼 9.仁政、省刑罚、薄税敛10.仁义、法数、类
11.天志、兼爱 12.自然 13.法家14.不法古、不修今 15.立公弃私 16.法、势、术
二、选择题
1.B 、2.D 、3.BCD 、4.B 、5. ABCD、6.A 、7.ABD、 8.BCD 、9.ABCD 、10.C
三、判断题
1.×、 2.×、 3.× 、4.√、 5.× 、6 x、 7.× 、8.√ 、9√、 10.√
四、名词解释
1、不法先王,不是礼义:是春秋时期邓析提出的主张。法即效法,是肯定的意思。不是即不承认、反对的意思。这句话的意思是,“先王”的所作所为,并不可能被万世所效法。礼义,也不见得正确,没有必要非遵循不可。“不法先王,不是礼义”是邓析主张改革,反对周礼的理论基础和思想
2、竹刑:指邓析不满子产对周礼的改良,因此对于子产刑书也持否定态度,于是私自编定了一部
更能适应新兴地主阶级要求的刑法。因为写在竹简上,所以称为“竹刑”。
3、.道法自然:道家认为,认为“道”是宇宙的本体,主宰着天地万物,普遍而无私,并且有自己的运行规律,不受任何人的意志影响。与礼、法相比,“道”是最高的原则。统治者只有顺应自然,按照自然法则办事,才符合“道”的精神;统治者只有“惟道是从”,才能保持自己的
4、任法而治:即按照君主的主张制定统一的法令,予以公布,自上而下的强制推行,从而实现民务耕战,富国强兵。
指加重轻罪的刑罚。对轻罪采取重刑,人民就不敢犯轻罪,轻罪不能产生,重罪更不会出现,这就是用刑罚的手段达到了不用刑罚的目的。
五、简答题
1.简述管仲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
(1)“仓廪实,则知礼节”说。管仲认为,发展社会经济对于国家的稳定极端重要,特别是发展农业生产,更是国家富强的根本条件。
(2)政治法律必须“顺民心”说。他主张施政立法必须“顺民心”、“量民力”,从民的:
(3)“修旧法,择其善者而业用之”。管仲认为,对过去的法制不能简单地废弃或否定,而要选择其好的方面加以创造性地运用。
2 、简述儒家“为政立人”的人治论。
先秦儒家认为治理国家的关键在于执政者,他们提出了“为政在人”的人治论。孔子、孟子认为治理国家主要靠统治者的道德教化,荀子则着重对人和法的关系进行分析,强调法由人而定。
(1)圣贤决定礼法。孔孟认为,国家的治乱,礼法的兴废,都取决于圣君贤相,荀子则提出“有治人,无治法”的主张,认为只有善于治理国家的人,没有离开人而能治理好国家的法律。
(2)身正则令行。先秦儒家认为,统治者,特别是最高统治者,应当是道德高尚的人,他的人格和行为应该成为全国人民的表率。
浅谈孔子“德主刑辅”论的基本内容
孔子重教化,轻刑罚,但其不否认刑罚的强制作用。他主张振兴礼乐,使刑罚适中。在治理国家上,孔子强调以宽厚政策为主,因为“宽则得众”。因此,在多数情况下,孔子总是主张德化,强调对劳动人民实行宽厚怀柔政策,把刑罚作为教化的辅助手段,作为德化失效后的防线。这种思想,被后人概括为“德主刑辅”。
.简述法家的赏罚原则法家非常重视赏罚,并提出了运用赏罚的主要方法
(1)“信赏必罚”。指按照法令的规定,该赏的一定赏,该罚的一定罚,这样才能取信
于民。
(2)“厚赏重罚”。商鞅认为,只有“ 重厚”和“刑重”才能使民众相信君主和法令。
(3)“赏功罚罪”、“赏勇罚法”与“赏富刑贫”。商鞅认为“赏随功,罚随罪,故论功察罪不可不审也。”
(4)“赏誉同轨,非诛俱行”。指思想观念、社会舆论要与法律赏罚相一致。法家主张人们的思想观念必须统一到法令上来,所以商鞅强调“壹赏,壹刑,壹教”
(5)少赏多罚和轻罪重罚。商鞅公开宣称:“禁奸止过,莫若重刑
六、论述题
1、试述法家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
答:法的起源与变法论。法家关于法的起源说与变法论,是他们主张社会改革和变法的理论根据。
“以法治国”论。法家认为法是由官府制定、颁布的,并具有强制力,而刑法是加于
违法犯罪的人。他们对法的性质和特征作了较全面的论述:法的纲要——赏与刑。法家认为赏与刑是法的纲要,治国必须赏刑并用,力求做到“赏必罚、重刑少赏”。其实质在于重刑“势治”论。法家认为要推行法治,必须以君主的权势为前提,以国家政权为后盾。慎到强调人君要牢牢掌握权势,但不能脱离臣民。商鞅主张建立中央集权制,人君只有大权独揽,才能树立自己的威势。韩非进一步发展了“势治”思想,主张将法和势结合起来。
他要求建立全国统一的封建中央集权制国家,君主实行绝对专制。“术治”论。法家的术,指君主掌握政权和驾驭臣下的方法和手段。韩非特别强调把! 法和术结合起来。
文化专制论。法家极力反对儒书儒术。商鞅把儒家作为打击的重点,韩非主张毁弃一切文化典籍,取缔所有文化派别,定法家学说于一尊。
总之,法家的思想理论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要求,适应了当时新兴地主阶级取得政权的需. 要,在当时是一种先进的理论
2、试述子产“铸刑书”的重大意义。
首先,它冲破了秘密刑思想的束缚,第一次肯定了公布成文刑法的“合礼合法”。新刑书的公布,使“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体现了春秋后期新兴地主阶级、商人和劳动人民保护私有财产、人身权利和执法公平的要求,使定罪量刑有一个公开、统一的标准。因此,公布成文法思想的提出,标志着罪刑擅断思想的动摇和法治思想的出现。子产的贡献,是在
思想上使过去的礼、刑相分走向礼、刑统一,把公布成文法说成礼治的体现。
其次,它打破了“刑不上大夫”的传统,明确肯定了法律对于限制贵族特权的重要作用。子产铸刑书的目的之一,也是为了制服那些骄奢不法的强宗大族,贵族们犯了法也要按照刑书的规定,与平民同样对待。虽然从实质上看,子产的刑法只不过是用封建等级取代奴隶主: 贵族等级,但刑法的公布,从形式上确认了“刑上大夫”,这就为后来法家“一断于法”的理论创造了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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