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编号: 共16页 第1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使用单位 安装单位 产权单位 委托单位 制造单位 塔机类型 型号规格 备案编号 告知受理号 检验评定类别 性能参数 (委托编号: ) (许可证号: ) □行走式 □固定式 □爬升式 变幅形式 制造编号 出厂编号 设备自编号 安装位置 最大起重力矩: kN·m; 最大起重量: kg 最大独立起升高度: m; 最大幅度: m 附着最大起升高度: m; 变幅速度: m/min 检验评定参数 检验时的安装高度: m; 检验时的最大幅度: m 检验评定依据 1.《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T15—73—2010 2.《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1.《塔式起重机》CB/T5031—2008 2.《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6067—85 3.《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5.《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6.《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接地电阻测试仪、兆欧表、万用表、电子秤、经纬仪、水准仪、游标尺、钢卷尺、钢直尺、塞尺 检验评定项目共计100项: 1. 保证项目共36项,其中第______项不合格,共______项不合格; 2. 一般项目共64项,其中第______项不合格,共______项不合格; 根据判定规则,该塔式起重机检验评定结论为: 检验评定 参数依据 主要检验 仪器设备 检验评定 情况汇总 检验评定 结 论 备 注 合格/不合格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批准: 审核: 校核: 主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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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 共16页 第2页 序号 ★ 1 项 类 条文 代号 4.1.1 主要承载 结构件 检验评定内容级要求 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及其焊缝应无可见裂纹,结构件应无整体或局部塑性变形,销孔应无塑性变形。连接件的轴、孔应无严重 磨损。结构件母材不应出现严重腐蚀或磨损。 结构件需要接料时,每个杆件的接料处不应 多于一处。 检验评定 结果 结论 2 3 4.1.2 结构件 接料 4.1.3 对自升式塔机的小车变幅臂架,其下弦杆螺栓固定轴连接销轴不允许采用螺栓固定轴端挡板的 端挡板 形式。 斜梯及扶手应安装固定可靠,其与水平面的角度应≤65°,两边应设置不于1m高的扶手,扶手间宽度应≥600mm;斜梯踏板 应采用具有防滑性能的金属材料制作,踏板横向宽度应≥300mm;梯级间隔应≤300mm。 直梯应固定可靠,其与水平面的角度为75°~90°;直梯两边梁之间的宽度应≥300mm;踏杆间隔为250~300mm; 踏杆与后面结构件间的自由空间(踏脚间隙)应≥160mm;踏杆直径应不小于16mm,且不大于40mm。 高于地面2m以上的直梯应设置护圈,护圈应固定可靠。护圈直径为600~800mm,侧面应用3条或5条竖向板条 连接。当侧面有3条板条时,间距应≤900mm;当侧面有5条板条时,间距应≤1500mm。 4 4.1.4 斜梯 4.1 结构 5 4.1.5 直梯 6 4.1.5 护圈 当梯子设于塔身内部,塔身结构满足以下条件,且侧面结构不允许直径为600mm的球体穿过时,可不设护圈:(1)正方形塔身边长≤750mm;(2)等边三角形塔身边长 ≤1100mm;(3)直角等腰三角形塔身边长≤1100mm;或梯子沿塔身对角线方向布置,边长≤1100mm;(4)筒状塔身直径≤1000mm;(5)快装式塔机 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报告
报告编号: 共16页 第3页 序号 7 项 类 条文 代号 4.1.7 休息小 平台 检验评定内容级要求 平台,梯子的第一个休息小平台应设在不超过12.5m的高度处,以后每隔10m内设 置一个。 在操作、维修处应设置平台、走道、踢脚板和栏杆。平台和走道不应有永久变形。离地面2m以上的平台和走道应用金属材料 制作,并具有防滑性能。平台和走道宽度不应小于500mm。 离地面2m以上的平台及走道应设置防止操作人员跌落的手扶栏杆,其高度不应低 于1000mm,在栏杆一半高度处应设置中间手扶横杆。 平台和走道边缘应设置高度不小100mm的踢脚板。 检验评定 结果 结论 4.1 8 结构 4.1.8 平台、 走道 9 4.1.9 钢丝绳 防脱装置 滑轮、起升卷筒及动臂变幅卷筒均应设有钢丝绳防脱装置,该装置与滑轮或卷筒侧板 最外缘的间隙不应超过钢丝绳直径的20% 起升高度超过30m的小车变幅塔机,或臂架根部铰点高度距轨顶或支承面高度超过25m的动臂变幅塔机,应设置能与塔机 一起回转的司机室。司机室不能悬挂在臂架上,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塔机的活动部件不应撞击司机室。 司机室门应安装锁定装置。司机室外面有走台时,门应向外开启;通过地板进入司机 室时,门应向内开启;顶棚有活动门时只能向上开启。 司机室门、窗玻璃应使用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窗玻璃应只能从司机室里面安装。司 机室正面玻璃应设有雨刷器 司机室应通风、保暖和防雨;地板应铺设绝缘层。当司机室内温度低于5℃时,应装 设非明火取暖装置;当司机室内温度高于35℃时,应装设防暑通风装置。 司机室内应配备符合消防要求的灭火器。 10 4.2.1 司机室 设置 11 4.2 司机室 4.2.2 司机室 门窗 12 4.2.2 司机室 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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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 共16页 第4页 序号 13 项 类 条文 代号 4.3.1 结构件可 追溯标志 4.3.2 吊钩标志 检验评定内容级要求 塔机和塔身标准节、臂架节、拉杆、塔顶等主要结构件应具有可追溯制造日期的永 久性标志。同一塔机的不同规格的塔身标准节应具有永久性的区分标志。 吊钩应有永久、清晰的额定起重量标志。 检验评定 结果 结论 14 15 16 17 18 应在塔身底部易于观察的位置固定产品标牌,产品标牌应采用耐用金属,其内容应4.3.3 至少包括:产品名称和型号规格;产品制造 产品标牌 编号和出厂日期;制造厂名称;制造许可证号。 在塔机司机室内易于观察的位置应设有4.3.4 耐用且清晰的图表标牌,其内容应符合规图表标牌 4.3 定。 信息4.3.5 所有操纵装置应标有文字或符号以指示标识操纵装置指其功能,并在适当位置指示操作的动作方 与信示信息 向。指示信息应易于识别且清晰可见。 号 4.3.6 在司机室内明显位置应设有总电源开合 电源指 状况的指示信号。 示与声 操纵系统中应设有能对工作场地起警报响警示 作用的声响信号。 信号 4.3.7 报警装置 4.3.8 障碍指 示信号 4.4 19 20 塔机应装设起重力矩和起重量报警装置, 且动作准确、可靠。 塔顶高度大于30m的塔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在塔顶和臂架端部安装红色障碍指示灯,且该指示灯的供电不应受停机的影 响:(1)周围无高于塔机顶部的建筑物时;(2)有相碰可能时;(3)有可能成为飞机起落飞行的危险障碍时。 电气控制21 操纵及保护
4.4.1 控制回 路电源 控制回路电源应取自隔离变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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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 共16页 第5页 序号 项 类 条文 代号 检验评定内容级要求 电气控制设备和元件应设于柜内,能防雨、防灰尘。电阻器应设于操作人员不易接触的地方,并有防护。电气设备安装应牢固,需要防震的电器应有防震措施。电气连接应接触良好,防止松脱。配电箱内的连接导线 应敷设于线槽或采用盘后X型布线,导线两端应设有与电气原理图一致的永久性标记。外部连接导线应敷设于线槽或金属管中。导线、线束应用卡子固定,以防摆动。 电气柜(配电箱)应有门锁,门内应有原理图或布线图、操作指示等,门外应设有有电 危险的警示标志。 检验评定 结果 结论 22 4.4.2 电气设 备元件 23 4.4.3 联动操 纵台 4.4 操纵装置应优先采用联动操纵台,联动操 纵台应具有零位自锁和自动复位功能。 采用有线遥控式操纵台时,其控制回路电 压不应高于48V,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 24 电气控制操纵及保25 护 4.4.4 遥控式 操纵台 4.4.5 电气联锁 4.4.6 外部线 路保护 采用无线遥控式操纵台时,在失控时塔机 应能自行停止工作。 可以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分别操纵的控制系统,应设有可靠的电气联锁装置。 26 塔机外部线路都应具有短路或接地引起的过电流保护功能,在线路发生短路或接地 故障时,瞬时保护装置应能分断线路。 对起重力矩为800kN•m以上的塔机,各机 构应设置单独的自动空气开关作为短路保护。 塔机的每个机构均应单独设置过流保护装置。 27 4.4.7 短路与 过流保护 28 4.4.8 欠压及 过压保护 4.4.9 失压保护 电气系统应设有欠压、过压保护装置,当电压低于0.85倍额定电压值或高于1.1倍额 定电压值时,应报警或切断电源电路。 塔机必须设有失压保护,当供电电源中断后,各用电设备均应处于断电状态,避免恢复供电时用电自动启动。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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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 共16页 第6页 序号 ★ 项 类 条文 代号 4.4.10 零位保护 4.4.11 相序保护 4.4.12 紧急断 电开关 4.4.13 超速开关 检验评定内容级要求 塔机各机构控制回路必须设置零位保护(机构运行采用按钮控制除外),零位保护应 有效、可靠。 塔机电源电路中应装设错相及断相保护装置,且有效、可靠。 检验评定 结果 结论 30 31 32 4.4 应在司机操作方便的地方设置非自动复位的、能切断塔机总控制电源的紧急断电开 关。 对动臂变幅机构,应设置超速开关。 具有多挡变速的起升机构必须设有自动减速功能,使吊钩在到达上限位前自动降为低速运行。 电气33 控制操纵及保护 34 ★ 4.4.14 预减速 保护 具有多挡变速的变幅机构必须设有自动减速功能,使变幅到达极限位置前自动降为低速运行。 对最大变幅速度超过40m/min的小车变幅塔机,在小车向外运行,且起重力矩达到额 定值的80%时,变幅速度应自动转换为不大于40m/min的速度运行。 液压系统应有防止过载和液压冲击的安全装置。安全溢流阀的调定压力不应大于系 统额定工作压力的110%,系统的额定工作压力不应大于液压泵的额定压力。 35 4.4.15 带载变幅 减速保护 4.5.1 液压系统 安全装置 ★ 36 ★ 37 4.5 爬升38 系统 ★ 4.5.2 顶升液压缸必须具有可靠的平衡阀或液液压缸 压锁,平衡阀或液压锁与液压缸之间不得用 保护装置 软管连接。 4.5.3 液压油表 液压油表应在标定的有效期内使用。 39 4.5.4 顶升支承梁、爬爪、爬升支承座应无变形、 爬升结构件 可见裂纹等缺陷。 4.5.5 爬升装置 防脱保护 自升式塔机应具有防止塔身在正常加节、降节作业时,爬升装置从塔身支承中或油缸 端头从其连接结构中自行(非人为操作)脱出的功能。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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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 共16页 第7页 序号 项 类 4.5 41 爬升系统 ★ 条文 代号 4.5.6 导向滚轮 或滑套 5.1.1 与障碍物 安全距离 5.1.2 两塔机间 架设距离 检验评定内容级要求 顶升套架导向滚轮应转动灵活,导向滚轮(滑套)应齐全,安装位置正确,其与塔身标 准节主肢(导轨)的径向间隙应为2~5mm。 塔机的尾部与周围构筑物及外围施工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应≥0.6m。在非工作状态 下,塔机的回转部分应能在360°范围内无障碍地自由旋转。 低位塔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塔机塔身之间的水平距离应≥2m; 高位塔机的最低位置部件与低位塔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应≥2m。 塔机任线路电压何部位与(kV) 架空输电<1 线的距离1~15 应符合表中的规定,20~40 否则必须采取有效60~110 安全防护>220 措施。 安全距离(m) 垂直方向 水平方向 ≥1.5 ≥3.0 ≥4.0 ≥5.0 ≥6.0 ≥1.0 ≥1.5 ≥2.0 ≥4.0 ≥6.0 检验评定 结果 结论 42 ★ 43 5.1 作业环境 ★ 44 4.1.3 与输电线 安全距离 45 5.2 5.2.1 混凝土基 础方案 使用单位应根据塔机原制造商提供的载荷参数设计制造混凝土基础,混凝土基础应 由专业工程师设计,并形成完整的方案。 若采用塔机原制造商推荐的混凝土基础,固定支腿、预埋节和地脚螺栓应按原制造商 规定的方法使用。 采用将标准节预埋在混凝土基础中的安装方式时,应经塔机制造商认可。 基础轨道压重及配重 ★ 46 5.2.2 固定支腿 预埋节、 地脚螺栓 ★ 47
5.2.3 基础强度 塔机的固定支腿、预埋节应由原制造厂制造;特殊情况,需要另行制造时,应有专业制造厂的制造证明,且其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原制造厂。 固定支腿的使用寿命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 塔机的地脚螺栓应由有资质的专业制造厂制造。 基础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不小于C25,并符 合塔机制造厂的要求。 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报告
报告编号: 共16页 第8页 序号 项 类 条文 代号 5.2.4 基础制作 检验评定内容级要求 实际制作的混凝土基础应与方案或使用说明书的规定一致。 塔机安装基础的平整度偏差不应大于1‟。 基础应有排水措施,保证基础不积水。 塔机轨道的选用和铺设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检验评定 结果 结论 48 49 5.2.5 轨道基础 当塔机轨道敷设在地下建筑物之上时,应采 取加固措施。 路基两侧及中间应设排水措施,保证路基无积水。 塔机轨道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轨道应通过垫块与轨枕可靠地连接,每间隔6m应设一个轨距拉杆;钢轨接头处必须有轨枕支承,不得悬空。在使用过程中轨道不应移动。 (2)轨距误差应≤公称值的1‰,其绝对值≤6mm。 (3)钢轨接头间隙应≤4mm;与另一侧钢轨接头的错开距离应≥1.5m,接头处两轨顶高度差应≤2mm。 (4)塔机安装后,轨道顶面纵、横方向上的倾斜度,对于上回转塔机应≤3‰;对于下回转塔机应≤5‰。轨道全程中,轨道顶面任意两点的高度差应<100mm。 当采用钢结构平台等特殊基础时,该基础应由专业工程师设计,并形成完整的方案, 且能满足塔机使用要求。实际制作的特殊基础应与方案的规定一致。 平衡重、压重应有准确、清晰的重量标识,其安装位置及数量应与设计要求相符,并保 证在其规定位置上不移位、不脱落,平衡重块之间不得互相撞击。 当使用散粒物料作平衡重时应使用平衡重箱,平衡重箱应防水。 5.2 基础轨道压重50 及配重 5.2.6 轨道敷设 51 5.2.7 特殊基础 52 5.2.8 平衡重 及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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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 共16页 第9页 序号 项 类 条文 代号 检验评定内容级要求 任何状态下塔机的安装高度不得超过设计允许的最大高度。 检验评定 结果 结论 ★ 53 5.3.1 安装高度 及垂直度 独立状态下,塔身轴心线的侧向垂直度偏差 应≤4‰。 附着状态下最高附着点以上塔身轴心线的侧向垂直度偏差应≤4‰。 附着状态下最高附着点以下塔身轴心线的侧向垂直度偏差应≤2‰。 ★ 54 5.3.2 销轴连接 结构件采用销轴连接时,其规格及数量应符合使用说明书或设计方案的要求。销轴不 得有缺件、可见裂纹、严重磨损等缺陷,其轴向定位装置应规范、可靠。 主要受力结构件的螺栓连接部位应采用高强度螺栓,高强度螺栓应有性能等级标志,其型号、规格及数量应符合塔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且无缺件、裂纹等缺陷。高强 度螺栓连接时,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螺杆螺纹应露出1扣以上。 结构件连接采用普通螺栓时,其规格、型 号及数量应符合塔机使用说明书或设计方案的要求,且无缺件、损坏等缺陷。 司机室与悬挂或支承部分的连接必须牢固。可移动的司机室必须设有可靠的安全锁 止装置。 同规格塔身标准节应能任意组装。主肢结 合处外表面阶差应≤2mm。 只有经过制造厂的正式书面许可,不同型 号塔机间的结构部件才可替换使用。 不同制造厂的塔机结构部件禁止替换使用。 5.3 结构件安55 装与连接 ★ 5.3.3 高强度螺 栓连接 56 5.3.4 普通螺 栓连接 5.3.5 司机室安 装固定 5.3.6 互换性 ★ 57 58 ★ 59 5.3.7 部件替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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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 共16页 第10页 序号 项 类 条文 代号 检验评定内容级要求 塔机需要附着使用时,必须根据说明书的要求制定方案,并按方案进行附着。附着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附着距离;(2)各道附着装置之间的距离;(3)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4)与建筑物 的连接形式;(5)塔身高出最高附着点的悬臂高度;(6)附着结构和附着物的承载能力校核;(7)附着结构与附着物各连接件、预埋件大样图;(8)其它特殊要求。 在塔机上安装的附着框架、附着杆应有原制造厂的制造证明。特殊情况,需要另行制 造时,应有专业制造厂开具的制造证明,且其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原制造厂。 附着装置与塔身节和附着物的安装连接必须安全可靠,各连接件如螺栓、销轴等必须齐全,不应缺件或松动,与附着杆相连接的附着物不应有裂纹或损坏。附着杆与附着物之间不应采用膨胀螺栓连接。 附着杆与附着物之间不宜采用焊接连接的方式,当采用焊接连接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1)焊工资格证书;(2)焊接工艺要求;(3)焊缝尺寸要求;(4)焊缝外观质量及无损探伤检验结果。 附着杆与水平面之间的倾斜角不得超过10º。 检验评定 结果 结论 ★ 60 5.4.1 附着方 案及尺 寸参数 ★ 61 5.4 附着装置 5.4.2 附着装置 制造证明 ★ 62 5.4.3 附着装置 安装连接 63 5.4.4 倾斜角度 5.5.1 吊钩固定 及防脱 5.5 64 机构及零★ 部 65 吊钩应转动灵活,各紧固件安装牢固可靠,并设有防止吊索或吊具非人为脱出的装 置。 吊钩严禁补焊,不得使用铸造吊钩,吊钩不得存有下列缺陷:(1)表面有裂纹;(2)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截面或钩筋有永久性变 形;(3)挂绳处截面磨损量超过原高度的5%;(4)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0%;(5)钩身明显扭转变形;(6)心轴严重磨损。 5.5.2 吊钩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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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 共16页 第12页 序号 项 类 条文 代号 5.5.3 钢丝绳型 号规格 检验评定内容级要求 起升和变幅钢丝绳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重要用途钢丝绳》GB 8918的规 定,并有产品出厂合格证。 起升钢丝绳宜使用不旋转钢丝绳,未采用 不旋转钢丝绳时,其绳端应设有防扭装置。 采用楔形接头固定时,楔套不应有裂纹, 楔块不应松动,紧固件齐全。 采用金属压制接头固定时,接头不应有裂 纹。 采用压板固定时,卷筒上钢丝绳尾端的固定装置应有防松或自紧的性能。起升钢丝绳 绳端固定压板数量不得少于2个。 采用绳夹钢丝绳直径固定时,绳夹(mm) 数量应符合右表规定,绳10以下 夹夹座应在10~20 钢丝绳长头一边,绳夹的21~26 间距不应小28~36 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 36~40 绳夹最少数量(个) 3 4 5 6 7 绳夹 间距 (mm) 80 140 160 220 240 检验评定 结果 结论 66 67 5.5.4 钢丝绳端 部固定 5.5 机构及零部 68 5.5.5 钢丝绳 安装 5.5.6 钢丝绳 使用 卷筒两侧边缘超过最外层钢丝绳的高度 应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倍。 钢丝绳在卷筒上应能按顺序整齐排列。 钢丝绳在放出最大工作长度后,卷筒上的 钢丝绳至少应保留3圈。 钢丝绳应润滑良好,不应与金属结构磨擦, 且不得编结接长使用。 69 ★ 70 5.5.7 钢丝绳 缺陷 钢丝绳不得存有下列缺陷: (1)绳股断裂;(2)扭结;(3)压扁;(4)弯折;(5)波浪形变形;(6)笼状畸变;(7)绳股挤出;(8)钢丝挤出;(9)绳径局部增大;(10)绳径减小,钢丝绳直径相对公称直径减小3%(对于 抗扭钢丝绳)或减小10%(对于其他钢丝绳)时;(11)外部腐蚀;(12)内部腐蚀;(13)热力作用损坏;(14)严重断丝,绳端断丝,断丝的局部聚集。 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报告
报告编号: 共16页 第13页 序号 71 项 类 条文 代号 5.5.8 卷筒缺陷 5.5.9 滑轮缺陷 检验评定内容级要求 卷筒不得存有下列缺陷: (1)裂纹;(2)轮缘破损;(3)卷筒壁过度磨损。 滑轮应转动良好,不得存有下列缺陷: (1)裂纹;(2)轮缘破损;(3)绳槽壁厚过度磨损;(4)滑轮槽底过度磨损。 检验评定 结果 结论 72 ★ 73 5.5.10 制动器 设置 5.5 塔机的起升、回转、变幅、行走机构都应配备制动器。起升机构、变幅机构、运行机 构应采用常闭制动器。制动器应调整适宜, 制动平稳可靠。 动臂变幅的塔机,应设有维修变幅机构时 能防止卷筒转动的可靠装置。 制动器零部件不得存有下列缺陷: (1)可见裂纹;(2)制动块摩擦衬垫过度磨损;(3)制动轮表面过度磨损;(4)弹簧出现塑性变形;(5)电磁铁杠杆系统空行程超过其额定行程的10%;(6)缺件;(7)液压制动器漏油。 机构及零★ 部 74 5.5.11 制动器 缺陷 75 5.5.12 减速器工 作状况 5.5.13 开式齿轮 5.5.14 车轮缺陷 5.6.1 供电系统 5.6.2 开关箱 5.6.3 配电开关 减速器壳体连接螺栓、地脚螺栓不得松动,螺栓连接件不得有缺损。减速器工作时 应无异常声响、振动、发热和漏油。 开式齿轮啮合应平稳,不得存有下列缺陷: (1)可见裂纹;(2)断齿;(3)齿厚严重磨损。 车轮不得存有下列缺陷: (1)可见裂纹; (2)踏面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15%; (3)轮缘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50%。 76 77 78 79 5.6 电源、电缆敷设、接地及 照明 塔机供电应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供电 线路的零线应与塔机的接地线严格分开。 塔机必须设置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80 在塔机的专用开关箱内应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且动作 正常、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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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 共16页 第14页 序号 项 类 条文 代号 检验评定内容级要求 电缆应采用五芯电缆。电缆可直接敷设,在有机械损伤、化学腐蚀、油污浸蚀的地方, 应有防护措施。 检验评定 结果 结论 81 5.6.4 电缆敷设 沿塔身垂直悬挂的电缆应使用电缆网套 或其他装置悬挂,每20m设置一个悬挂点。 电缆需接长时,应采用中间接线盒,接线 盒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44。 82 5.6 电源、电缆敷设、接地及 照明 5.6.5 电缆卷筒 5.6.6 绝缘电阻 轨道式塔机应采用电缆卷筒或类似装置供电。电缆卷筒应具有张紧装置,电缆收放 速度应与塔机运行速度同步。电缆在卷筒上的连接应牢固。 主电路和控制电路的对地绝缘电阻应≥0.5 MΩ。 塔机主体结构、轨道、电机机座和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导线的金属保护管、安全照明的变压器低压侧等均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应≤4Ω,采用重复接地时,其接地电阻应≤10Ω。 司机室内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与塔机金属结构进行电气连接。 司机室应设有良好的照明,照明的供电不受停机影响。 83 ★ 84 5.6.7 接地保护 85 固定式照明装置的电源电压不应超过5.6.8 严禁用金属结构作为照明线路的回路。 司机室照明 220V。可携式照明装置的电源电压不应超过48V,交流供电的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 86 6. 安全87 装置及其性能 ★ 6.0.1 力矩限 制器 6.0.2 起重量 限制器 6.0.3 起升高度 限位器 塔机必须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且动作准确、可靠。 力矩限制器控制定码变幅的触点和控制定幅变码的触点应分别设置,且能分别调整。 塔机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且动作准确、可靠。 88
塔机应安装吊钩上极限位置的起升高度限位器。当吊钩装置起升到规定极限位置 时,应能停止吊钩起升,但吊钩应能作下降方向运动。 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报告
报告编号: 共16页 第15页 序号 89 项 类 条文 代号 6.0.4 起升下 限位器 检验评定内容级要求 当钢丝绳松驰可能造成卷筒乱绳或反卷时应设置下限位器,在吊钩不能再下降或卷 筒上钢丝绳只剩3圈时应能立即停止下降运动。 对小车变幅塔机,应设置小车行程限位开关和终端缓冲装置,限位开关应动作准确、 可靠。 对动臂变幅塔机,应设置臂架低位置和臂架高位置的幅度限位开关,且动作准确、可 靠。 对动臂变幅塔机,应设置臂架极限位置的 限制装置,该装置应有效、可靠。 检验评定 结果 结论 ★ 90 6.0.5 幅度限 位装置 91 6. 安全装置及其性能 6.0.6 回转限 位器 对回转部分不设集电器或有特殊使用需要的塔机,应安装回转限位器。正反两个方 向均应设置回转限位开关,开关动作时臂架旋转角度应不大于±540º。 塔机的回转部分在非工作状态下应能自 由旋转。 对有自锁作用的回转机构,应安装安全极限 力矩联轴器。 ★ 92 6.0.7 行走限 位装置 对于轨道式塔机,每个运行方向应设置行程限位装置,其中包括限位开关、缓冲器和终端止挡。限位开关动作后塔机停车时其端部距缓冲器最小距离为1m,缓冲器距终端止挡最小 距离为1m。塔机在与止挡装置或与同一轨道上其他塔机相距大于1m处能完全停住,此时电缆还有足够的富余长度。 小车变幅的塔机,变幅的双向均应设置小车 断绳保护装置,且动作有效、可靠。 小车变幅的塔机,应设置小车防坠落装置。 即使车轮失效,小车也不得脱离臂架坠落。 轨道式塔机必须安装夹轨器,其零件应无缺 损,且工作有效、可靠。 轨道式塔机的台车架上应安装排障清轨板,清轨板与轨道顶面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 5mm。 ★ 93 ★ 94 ★ 6.0.8 小车断绳 保护装置 6.0.9 小车防坠 落装置 6.0.10 夹轨器 6.0.11 清轨板 95 96
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报告
报告编号: 共16页 第16页 序号 97 项 类 6. 安全装置98 及其性能 条文 代号 6.0.12 防护罩 6.0.13 风速仪 检验评定内容级要求 塔机在正常工作或维修时,其运动对人 体可能造成危险的零部件,应设有防护罩。 臂架根部铰点高度大于50m的塔机应配备风速仪。风速仪应安装在塔机顶部的不 挡风处。当风速大于工作极限风速时,应能发出停止作业的警报。 操作系统、控制系统和联锁装置应动作准确、灵活; 各安全装置应动作灵敏、可靠; 各机构应运转正常,制动可靠。 检验评定 结果 结论 ★ 99 7.0.1 空载试验 7. 额定载荷试验 100 操作系统、控制系统和联锁装置应动作准确、灵活; 各安全装置应动作灵敏、可靠; 7.0.2 额定载 荷试验 起升、变幅、回转、行走各机构应运转正 常,制动可靠; 关健零、部件不应有裂纹、连接松动、损坏等缺陷; 在额定载荷作用下,塔机臂根铰点的水平静位移应不大于1.34H/100。 H= △= 本规程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用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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