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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保科工作制度

2024-08-17 来源:榕意旅游网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1、承担全县0-6岁儿童保健工作,对婴幼儿实行系统保健管理,

常住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5%以上。

2、掌握全县新生儿、婴幼儿的保健状况。有计划的对儿童常见

病、多发病进行防治,做好托幼机构的健康教育及卫生保健指导。

3、定期对6岁以下儿童按照4、2、1的要求及时进行健康查体,对检查出的体弱儿实行专案管理、登记,必要时可转往上级医疗机构治疗。待患儿恢复正常后,及时结案转正常健康儿童管理。

4、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推广母乳喂养,喂养率达标.

5、搞好集体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定期深入托幼机构进行“六一”

儿童体检、新生入园体检,并督促和指导托幼 园(所)做好传染病预防、消毒、卫生保健等工作,每年对幼师及在园儿童进行一次健康查体。

6、负责全县5岁以下儿童生命监测工作,掌握全县出生活产数、

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及死亡原因调查及上报工作。 7、按时准确登记、统计、上报儿童保键基本数据和报表。

儿童视力筛查工作制度

1、视力筛查应有专人负责,按要求开展工作。

2、对参加视力筛查的儿童分别于6月龄、1岁半、3 岁进行三

次视力筛查,保障儿童视力正常发育。

3、检查者要有高度责任心,做到耐心、细致、操作熟练,保证

筛查结果准确。

4、对筛查出现异常情况的儿童及时转上级医院明确诊断,及时

进行矫正、治疗.

5、作好各项登记,资料妥善保管。 6、室内定期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7、做好仪器维护,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儿童听力筛查工作制度

1、 听力筛查专职人员应对院内出生后三天的高危室及母婴同

室的新生儿进行常规筛查,不得疏漏。

2、 筛查前做好准备,包括对新生儿家长的解释,以便取得协

作。

3、 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按操作常规进行操作。 4、 测试结束应及时出报告并存入病例。

5、 保持安静环境,确保测试正确.对第一次测试未通过者应通

知家属复查并督促复查。 6、 做好仪器的使用记录,及时检修. 7、 做好筛查结果登记,协助随访。

儿童保健科职责

1、儿童保健科负责全县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各项管

理制度和技术常规,并制定质量评价标准考核制度. 2、抓好全县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工作,做好散居儿童系统管理和体

弱儿管理,指导基层开展业务工作,抓好质量评审。开展“五病”监测,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努力降低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促进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3、对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监测和指导,促进集体儿童生长

发育及心理卫生保健,防止疾病流行和意外伤害的发生,保护促进集体儿童身心健康。

4、掌握全县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群体健康主要因素,掌握全县 6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主要死因变化趋势,定期召开儿童保健工作会议,协助上级行政部门制定全县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5、开展全县儿童保健管理及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6、积极组织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乡级妇幼

保健人员开展业务工作。

7、依据《母婴保健法》组织开展儿童系列保健、优生优育等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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