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本刊讯(仟松 报道) 1月29日,环保部印发《制
制浆造纸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适用于制浆、造纸、浆纸联合(含林浆纸一体化)以及纸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规模:(1)木浆或非木浆生产能力增加20%及以上;废纸制浆或造纸生产能力增加30%及以上。
建设地点:(2)项目(含配套固体废物渣场)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防护距离内新增敏感点。
生产工艺:(3)制浆、造纸原料或工艺变化,或新增漂白、脱墨、制浆废液处理、化学品制备工序,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环境保护措施:(4)废水、废气处理工艺变化,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除外)。(5)锅炉、碱回收炉、石灰窑或焚烧炉废气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6)新增废水排放口;废水排放去向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7)危险废物处置方式由外委改为自行处置或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
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本刊曾于今年1月第1期刊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记者对比发现,正式发布版与征求意见稿略有不同。
14个行业包括制浆造纸、制药、农药、化肥(氮肥)、纺织印染、制革、制糖、电镀、钢铁、炼焦化学、平板玻璃、水泥、铜铅锌冶炼、铝冶炼。其中,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还应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要求,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各级环保部门不得审批其新增产能的项目。
根据清单,重大变动包括项目规模扩大、建设地点重新选址、生产工艺变化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环保措施变动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等情况。
其中涉及纸浆造纸建设项目内容如下:
第六批、第七批进口废纸许可公示
本刊综合整理 2月9日和2月23日,环境保护部固
原来的广州改为深圳,贸易方式由加工贸易改为一般贸易。这也意味着,这一部分废纸加工制造的包装纸将只能用于国内消费,而不得以任何形式出口。
第七批名单中有1家废纸利用企业,广州造纸股份有限公司,核定进口总量约为63.67万吨。
截止目前,进口废纸批文已经下达了7批,合计约542万吨。
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分别发布了2018年第六批和第七批限制类公示表。
第六批名单中共有14家造纸企业,其中13家为新企业,共核定进口总量18.2925万吨。本批次中,玖龙纸业(东莞)有限公司共获批9.6万吨,但该核准量实际为2018年第一批次中第75号和第80号,只是口岸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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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卷第5期 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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