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制定合理有效的薪资制度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员工薪资关系到企业的经营成本、员工的积极性和稳定性,是一个企业的核心管理制度。理咨询在接触到每个管理咨询项目时,首先会对该企业的薪资进行必要的完善和规范。
在过去一年的管理咨询工作当中,我们有很多项目是因为薪资制度的问题而影响到整个项目的进程,有些项目甚至止步于薪资制度。当然,过去的项目当中,也有不少因为有效地发挥了薪资制度的杠杆作用,而促进业绩的提升!
让我们回过头来,看看如何制定合理的、有效的薪资制度。
首先,要确定几个基本原则:
第一个原则,每位员工最终的收入,应该和他工作的难度、强度和工作质量相符,和他对企业作出的贡献大小成正比。按照我们大部分客户的理解,每个岗位的员工薪资,都应该和企业的效益成正比。
我们在评估一个薪资制度是否合理的时候,首先要看销售业绩这个晴雨表,如果业绩高低变化,某个员工的薪资没有变化,或者变化很小,那么这个制度就存在不合理。
所以,我们要找到每个岗位和业绩的关联点,然后对这个关联点进行考核,再由考核结果去决定该岗位的最后薪资。
第二个原则,员工薪资占销售收入的总比例应该控制在一个合理的水平。过低的薪资会导致人员流失、企业吸引不到优秀人才、员工工作积极性地下错误率上升。过高的工资在把企业推向亏损的边缘,没有一个企业愿意亏了钱来发奖金。
关于薪资比例的问题,经常是我们和客户之间较难达成共识的问题。客户希望把薪资压缩到尽可能低的水平,“又要马儿好,又要马儿不吃草”;而我们则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无法保证员工的积极性和稳定性。但凡这样的项目,最终会耗费很多精力,走很多冤枉路,到最后,客户也承认“人”的价值,才愿意改善员工薪酬和福利,但往往只能是亡羊补牢而已。所以,我们不仅要用大量的事实案例去说服客户,同时,也要把改善员工薪资和提高员工工作成效挂钩。简单地说:我可以给你更高的工资,给你你所期望的工资,甚至超出你的期望,但是,你要交功课给我,作出成绩给我看!这其实和第一个原则有相互呼应之处。
一个成功的薪资制度是可以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的。这好比是卖卖股票:有的股票很便宜,是所谓的垃圾股,就像廉价的员工一样,你买进这些股票不用花很多钱,但是却也赚不到钱,甚至可能亏欠;有的股票价位高,但是却是优质股,你买进要花很大的成本,不过,你能赚到钱。请问,你会买哪一种?为什么NBA和意甲联赛中的超级球星工资这么高,是因为他们可以让你的球队赢得比赛!
第三个原则,将薪资制度视为一个系统,综合考虑薪资改革可能带来的种种连锁反映,尽最大努力做到内部平衡。
第四个原则,应当用足政策,贴着劳动法规的边线走。既不能与劳动法产生明显抵触,又不能让企业的成本高于同业。
目前劳动法对于薪资的约束,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1, 底薪必须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线。应对方法很简单,就把底薪和当地最低工资水平等同起来,然后水涨船高。
2, 每周工作时间必须在40小时,超过部分要给予加班费。对于工作时间超过规定的企业,应对方法就是在底薪之上增加岗位津贴,作为超时工作的津贴。
3, 必须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保。应对方法唯有照章办事,给予任何形式的现金补贴都无效——给了,有关部门查起来,还是违法,需要补缴。把底薪压低到和当地最低工资看齐,然后按照这个底薪来缴纳社保,已经是最大限度的踩线了。如果当地劳动部门监管不严,可以打擦边球,那么企业可以暂时推迟办理社保的手续,而给予员工100~150元每月的补贴。不过,必须告诉客户,这个补贴只是让员工不要去闹,不要去告,并不具备法律上的意义,查到,给的津贴要不回来,社保还是要照章补缴。
4, 除了固定的作息时间以外,出现加班,包括延时加班和节假日加班,加班费的发放均有规定的比例,必须遵守。
在设计薪资制度时,我们还会遇到一些其他问题,以下说几个常见问题:
关于绩效工资
为了让薪资的激励作用更充分的体现出来,所谓奖勤罚懒,我们就必须让底薪占工资的比例尽可能得降低,以增加奖金的权重。但是,这样会导致员工只顾业绩,其他不问。尤其忽视门店的维护、商品的管理和客户的售后服务。其实,这些工作也是直接关系到业绩的好坏的,每个企业倒闭的时候,我们都会说:这是因为这家企业管理不善。可见,管理也是一种效益,是长期效益,而销售是追求短期效益。所以,我们就需要让员工在乎这些管理细节。我们的一个客户曾推行“卓越奖”,很好的体现了这个思想。在员工工资偏低的前提下,企业决定为员工加薪,但不是加底薪,而是在原有薪资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个卓越奖。和卓越奖对应的就是卓越分。员工在管理上如果出现疏忽和懈怠,就会被扣除部分或者全部卓越分,从而影响卓越奖。这种方法和其他企业“员工犯错扣工资、扣奖金”所不同之处,在于企业是先奖励员工,但是给这个奖励增加了一个条件,就是你必须注重管理和服务,才可以拿到奖励。所谓奖励,就是一种表彰,而做得好才有表彰,这一点是很容易被员工所接受的。当然,一些企业的绩效工资也是发挥同样的作用。
其实,这个道理和全勤奖是一样的,本来,全勤是一个企业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员工有义务做到,如同企业有义务支付工资一样。谁没有履行义务,谁就要承担责任。
比较困难的是绩效工资(或者卓越奖)的考核。不仅要公正、公平、公开,还需要
让各个门店的考核标准一致。这要求设计较为详细和合理的考核实施细则,并且有专人来监督这个考核的执行。
关于门店的业绩奖金的分配
最直接最有效的分配方法,就是按个人业绩进行分配,这是最能够调动员工积极性的方式。员工为了得到较多的奖金,会在乎每个顾客,不放跑他们并挖掘他们的潜力,既解决了成交率也提高了客单价。
但是,这种模式的负面影响也会比较直接:员工只关心自己的业绩,而对门店总体业绩漠不关心;相互之间抢单、不协作;没有人去带新员工;门店维护、客户回访的日常工作被忽视,等等。
我们既不能回到吃大锅饭的老路上,也还是要消除以上几个负面影响。问题的关键是要让员工在乎个人业绩的同时也在乎总体业绩。我们提出了总体业绩决定奖金总额,个人业绩决定奖金分配比例的方式就是一个解决方案。
首先,规定总体业绩完成情况不同,奖金提成比例不同;然后再规定奖金按照个人业绩的比例进行分配。这样,员工就必须两面都要兼顾了。
有一个简单的计算不同业绩情况下,级差奖金的办法。就是固定业绩提成的百分比,而把奖金和业绩达标率挂钩。
业绩达标率=实际完成业绩÷业绩指标。
如何用薪资奖励来调动员工积极性 :
整个薪资制度的核心思想,是如何发挥多劳多得的基本原则,让员工为了多得而去多劳。在营销上的很多问题,可以通过薪资制度中的奖励政策来解决。
比如,用倾斜的奖励政策来控制折扣,用奖励政策来推动一些难度商品的销售,高单奖可以提高客单价、件数奖可以鼓励成交率、微笑奖可以鼓励优质服务等等。
薪资的结构:
员工薪资=底薪+岗位津贴+绩效工资+全勤+奖金+工龄工资 薪资测算的过程
首先要做好两个准备工作。第一是制定企业的人员编制(详见如何制定人员编制),第二是预算薪资占销售额的总体比例。而事实上,还有一项工作,就是根据当地的收入情况和行业的一般情况,预估每个岗位的大约薪资水平。以上三个问题是相互牵连相互制约的。
假设预计企业销售收入为每月20万,而人员编制需要20人。同时,企业可以承担的工资支出是业绩的10%。那么我们就可以得知,这个企业的员工,人均收入会在1000元。但
我们发现,依照当地的收入水平,1000元这个薪资根本不可能找到合适的人员!要解决这个问题,有两个路径——或者精简人员,缩小编制,合并部分岗位。原来需要20人的,现在只需要16人,那么其他条件都不变的情况下,人均工资可以达到1250,基本能够满足,就通过。当然,用人更少,意味着工作时间会有可能延长,会因此产生延时补贴。或者也可以增加薪资的比例,如果比例提高到12%,那么人均工资也可以达到1200,并且工作时间不增加。这中间的博弈,就要平衡来看。
人员编制和人均工资都确定以后,薪资制度的大纲就已经有了。做好薪资制度后,再用不同的业绩完成额去测算这个工资制度,看看是否合理,是否满足几项原则,是否可以被企业和员工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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