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事件调查和处理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 版 次 5.0 QEHS-P-24 页 次 2/3 4.3.2.2 发生火灾事故后,现场人员应视火势情况立即向本单位应急小组、消防部门报警。若发生人员伤亡,按 4.4.2.1 条处理。 4.3.2.3 发生设备、设施异常损坏,导致环境破坏事故时,现场作业人员应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由负责人向办公室汇报,办公室视后果严重程度报告副总经理。 4.3.2.4 当公司员工经确认有职业病后,办公室填写《职业病报告卡》,并报告副总经理及上级主管部门。 4.3.3 接到事故报告后,各主管单位或部门应按《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要求,立即组织救援工作,以防止事故扩大。 4.3.4 任何对事故报告者的打击报复行为,经证实后,交总经理处置。 4.4 事故调查 4.4.1 调查的组织原则 4.4.1.1 轻伤事故,由责任单位负责调查,填写《事故调查报告》,并于三日内报办公室和管理者代表。 4.4.1.2 一般财产损失事故,由责任单位负责调查,填写《事故调查报告》,并于三日内报办公室和管理者代表。 4.4.1.3 重伤(一起重伤 1—2 人)事故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组织行政管理办公室及各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于三日内交上级政府主管部门。 4.4.1.4 一起重伤 3 人以上或死亡事故,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组织调查组配合政府劳动主管部门、公安部门调查。 4.4.1.5 其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由管理者代表组织办公室及各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于十日内上交级政府主管部门。 4.5.1.6 环境破坏事故,由管理者代表组织办公室及各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于十日内交上级政府主管部门。 4.4.1.7 职业病调查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 4.4.2 调查程序 4.4.2.1 调查前期准备包括调查组人员分工,明确调查重点和调查方案。 4.4.2.2 现场处理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抢救伤员,制止事故蔓延扩大。 保护现场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 4.4.2.3 物证收集 收集事故现场的破损部件、致害物,作好标识。 4.4.2.4 统计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应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统计经济损失。
事故事件调查和处理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 版 次 5.0 QEHS-P-24 页 次 3/3 4.4.2.4 分析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者。 4.4.3 各单位及其下属部门尽可能为调查组提供方便,不得干涉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4.5 事故处理 4.5.1 事故发生后,纠正措施制定、执行和跟踪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4.5.2 对于重伤、死亡或其他重大财产损失、环境破坏事故,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组织事故现场会,通报调查结论。 4.5.3 各部门举一反三,对员工进行教育,以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4.5.4 职业病患者的处理办法 4.5.4.1 患有职业病职工应享受待遇,按《职业病范围及职业病患者处理规定》执行。 4.5.4.2 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根据禁忌症的要求,对患者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 4.5.4.3 员工代表有权监督检查患者待遇的落实情况。 4.6 事故统计 4.6.1 各部门每月统计事故发生情况,填写《事故统计报表》,上报办公室,由其相关人员在公司例会上对事故情况进行汇报。 4.6.2 办公室按相关法规要求,填写《企业安全环保事故年报》交上级劳动保护部门。 4.7 有关事故的调查及处理提交管理评审。 5. 相关文件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 记录 《职业病报告卡》 《事故统计报表》 《事故调查报告》 《企业安全环保事故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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