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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发展党员工作手册

2023-12-10 来源:榕意旅游网


清华大学发展党员工作手册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吸收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入党,是使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重要保证,也是增强党组织的生机、活力和战斗力的有效措施之一。因此,各基层党组织必须将其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并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发展党员工作必须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按照党章办事,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积极分子队伍的扩大

不断扩大积极分子队伍,这是做好发展工作的基础。

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如何,直接决定着发展党员的数量和质量。只有不断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建设,经常保持一支数量较多、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发展党员工作才会做到经常化并有充分的选择余地。因此,积极分子队伍的建设是做好发展工作的关键。

一、不断扩大积极分子队伍

党组织要通过积极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扩大党的影响,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特别是对那些基本素质比较好,有入党愿望但不知如何申请入党或自己认为条件不够对申请入党有些顾虑的同志,党组织要及时启发他们的觉悟。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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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战斗力。使党外群众主动向党组织靠拢、并志愿地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入党申请书必须用钢笔或毛笔书写(或用B5纸打印,本人亲笔签名)。

写申请书一要联系思想实际,二要忠诚老实。基本内容是:(1)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2)本人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优缺点。(3)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

申请入党的同志提出入党申请后,党支部要在一个月内派人与其谈话,了解其申请入党的动机和对党的认识,说明作一个党员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鼓励其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克服存在的缺点,尽快在思想上入党。

申请入党的同志经过党组织一段时间的培养并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同意,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积极分子队伍的培养、教育、考察

二、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党支部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人。联系人要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向他们推荐学习材料;听取党员和群众对积极分子的意见;鼓励和帮助他们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提高思想理论水平,端正入党动机,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经常向党支部汇报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提出加强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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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的意见和建议;在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为切实落实联系人培养制度,要求联系人每季度一次认真、如实地填写《清华大学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中“培养考察情况”一栏。

2.党委(总支或支部)吸收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讨论发展新党员的支部大会或入党宣誓仪式,以及党内组织的有教育意义的其他活动。

3.给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及时检查完成情况,给予帮助和指导,使他们在实践中提高思想觉悟,在联系群众中增强党员意识,锻炼工作能力,加强责任感。

4.要求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定期对他们的表现进行考察,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三、党组织对积极分子要开展经常性的、系统性的教育,在发展入党前要及时安排参加学校的业余党校集中培训

教育可以采取讲授式、示范式、启发式、自学、讨论、座谈、参观等多种方式。

教育的主要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知识与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及怎样做一名共产党员等。通过教育,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明确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和奋斗目标,比较全面地掌握党的基本知识,提高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的自觉性,明确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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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入党前应参加学校业余党校的集中培训,接受系统的教育,培训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获得《结业证书》的积极分子,超过三年没有被发展入党的应再行参加党校学习。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在大学期间参加高等学校的党校培训,获得结业证书者,可以先发展入党(发展入党时间也应在获得《结业证书》三年之内),但在预备期内还要参加学校业余党校的集中培训,培训是否合格作为预备期考察的重要依据。

四、积极、慎重地做好对积极分子的考察

积极、慎重地做好对积极分子的考察是做好发展工作、保证党员质量的关键。党支部对积极分子的表现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并填写《清华大学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中“培养考察情况”一栏。

考察积极分子时,一是考察其政治觉悟、政治表现和思想品质,其中十分重要的是看其对党的认识、对共产主义的理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对国内外形势、重大政治问题的认识和态度,而不是只看其要求入党的迫切程度。二是考察其入党动机,看其是否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无正确的价值观,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能否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有无一定的自我牺牲精神,而不是只看其社会工作表现及能力如何。三是考察其能否起模范带头作用,尤其是政治作用,能否做到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在学习、工作上勤奋努力;在生活中关心集体和同志、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四是考察其是否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预备党员的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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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确定发展对象、制订发展计划

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后,党支部在听取联系人汇报及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后,将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每年12月份要在深入调查和全面分析积极分子队伍状况的基础上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逐个分析,确定第二年的发展对象,报上级党委(总支),各党委(总支)在对积极分子队伍总体状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出第二年的发展计划,并填写组织部发的《××××年计划发展对象情况统计表》,并报组织部备案。

党支部每年6月份要对发展计划进行一次修定,将个别因情况变化不具备发展条件的积极分子调整出去,将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补充进来,并报上级党委(总支)。

六、党支部要求发展对象递交入党申请报告(或称个人思想总结或称自传)

入党申请报告必须用钢笔或毛笔书写(或用B5纸打印,本人亲笔签名),主要内容有:

(1)个人主要履历,家庭主要成员的政治历史及现实表现,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2)对党的认识,对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入党动机,在争取入党过程中的思想成长情况,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主要表现。

(3)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当前形势的认识和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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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人的政治历史和在历次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和态度。

(5)现有的主要缺点,对缺点的认识和努力方向。

(6)其他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写入党申请报告应注意:一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谈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不能简单地照抄报纸、书刊、网络上的内容;二要对党忠诚老实,不能隐瞒和伪造;三要求字数在5000字左右即可,不必太长,也不能太短。

七、确定入党介绍人

为了使党组织更好地了解积极分子的情况,加强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介绍人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也可由党组织推荐。入党介绍人一般由联系人担任,以有利于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的连续性。

入党介绍人的责任:(1)认真了解和弄清被介绍的同志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其政治历史、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和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并如实地向党组织做出负责的介绍,不得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2)找被介绍人谈心,对他们进行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3)向党组织汇报对被介绍人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4)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好《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中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在支部大会讨论时,负责介绍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5)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介绍人仍要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他克服缺点、提高觉悟,用模范行动争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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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认真听取党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

认真听取党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是保证党员质量的重要措施。要认真听取团支部、一般群众的意见。对大学生要征求班主任及主要任课老师的意见,对高年级学生和研究生还要征求有关研究所(实验室)和导师的意见。以利于支部全面了解和正确判断发展对象的表现情况和觉悟程度。听取意见可通过召开座谈会或个别交谈的方式进行。

九、政治审查

党组织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凡没经过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政治审查要形成政审综合材料,其主要内容是:(1)申请人基本情况。(2)个人简历。(3)提出入党申请情况,参加业余党校学习情况。(4)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5)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奖惩情况,直系亲属、与申请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6)入党动机,共产主义觉悟,已经具备入党条件等的结论意见。(7)党支部落款、支书签名。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

查阅档案,需要通过各单位党委(直属总支、直属支部)开具介绍信到档案馆人事档案部查阅;作函调需由各单位党委(直属总支、直属支部)发外调函。

十、党支部责成一名支部委员,找申请人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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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觉悟程度,以及其他需了解的情况。

十一、党支部认真讨论并初步决定发展时间

支委会和介绍人向支部大会汇报对发展对象的考察、政审意见。支部党员根据党员条件和发展对象的全面情况,充分发表意见,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决定可否发展及发展时间。若已全面听取党员的意见,此工作也可以在支委会范围做。

发展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应在当年的5月31日以前召开发展会;发展对象为春季毕业研究生的应在毕业前一年的12月15日以前召开发展会。

十二、向党委(总支)汇报发展对象的情况及初步日程安排

党支部内部统一认识后,要向党委(总支)汇报全面的情况。正式汇报前支部应向党委(总支)提交的材料:

(1)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报告。

(2)政审综合材料,外调材料。

(3)《清华大学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及其它文字材料(如谈话记录、思想汇报、个人小结等)。

(4)学校业余党校集中培训的《结业证书》。

以上所有材料都要求用钢笔或毛笔书写(打印材料用B5纸,要亲笔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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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总支、直属支部要向党委组织部汇报。

十三、党委(总支)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

党委(总支)听取党支部汇报并初步确定发展日期后,按照《清华大学党委关于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意见》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

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所在单位及职务、职称、奖惩情况;申请入党时间及参加业余党校培训的情况;联系人、介绍人姓名;公示的起止日期;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两级组织负责接待反映公示对象问题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公示信箱地址。

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范围一般在发展对象工作、学习的单位或班级(年级)。公示形式可采用在本单位公告栏、宣传橱窗等张贴公告的形式向党员和群众宣布。

公示工作由各单位党委(党总支)会同党支部组织实施,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公示期内无异议或所反映问题不存在的公示对象,可按照程序召开支部大会吸收入党;经调查核实属于一般性缺点、不足,不影响发展为党员的,可按预定方案召开支部大会吸收入党,并在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谈话时,向发展对象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改正;反映的问题性质比较严重,一时难以查实,但又不能轻易否定的,或有一定问题,尚不具备党员条件的,暂缓发展;问题严重的,不予发展。

十四、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公示后,支部征得党委同意方可领取《入党志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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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志愿书》是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的主要依据之一,必须严肃认真对待。党支部向发展对象发《入党志愿书》的同时,要进行对党忠诚老实的教育,并将《入党志愿书》中各个项目及其包含的内容解释清楚,严格按《入党志愿书》里的“说明”填写。要求《入党志愿书》的内容真实,不可有任何隐瞒和虚假。填写《入党志愿书》前应先打好草稿,经支部有关负责同志(或介绍人)审查后,再正式填写。《入党志愿书》中的每一栏都要填写清楚,没有内容可填的项目,要写上“无”字,不能有空白,也不能划“/”(如无配偶的在配偶姓名栏内填“无”字即可)。还必须贴上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填写不下的项目可以另外附纸填写,但须注明是附属在哪个栏目的内容。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1)翻开《入党志愿书》封面,仔细阅读“说明”后,再着手填写。

(2)在封面“申请人姓名”处,工整填写自己的姓名,应与本人居民身份证一致。

(3)志愿书内“姓名”应与封面上申请人姓名一致。

(4)“民族”要填写全称。

(5)“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到县(市、区)。

(6)“学历”分毕业、结业、肄业三种,填写本人已经取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如“高中毕业”、“大学毕业”、“研究生毕业”(含硕士生毕业和博士生毕业)等。“学位或职称”填写取得的学位(“学士”、“硕士”、“博士”)和专业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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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单位、职务或职业”按实际情况填写单位、职务,无单位、职务的填写职业。

(8)“现居住地”填写现固定居住的详细地点。

(9)“入党志愿”栏应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和成长过程,着重写清对党的认识和理解(性质、纲领、路线、指导思想、宗旨等),为什么要求入党,对照党员条件检查自己还存在哪些不足并准备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党员,表明对待党组织能否批准自己入党的态度等内容。不要照抄党章或有关材料。

(10)“本人经历(包括学历)”应如实详细填写,从上小学填起,起止年月前后要衔接。其中的“在何地、何单位”要写全称。“任何职”应写明主要职务。参加电大、函大、夜大、职大、自学考试等学习的,都应填写;取得学位的在相应栏目中注明。在清华这段经历,学生应写上班名。“证明人”应填写最熟悉本人情况的人,一般不要填自己的亲属。

(11)“何时何地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民主党派或工商联,任何职务”和“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活动,以及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中的“何地”,应填写到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

(12)“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填写一级组织在一定场合授予的政治或业务上的荣誉(包括各种奖学金),要写明受奖励的时间、经何单位批准、获奖名称、享受待遇等。

(13)“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处分” 填写受到党纪、政纪、团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情况。经组织复查被平反纠正的不需填写。

(14)“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主要填写需要向党组织说明而在其他栏目中不好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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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的问题。

(15)本人亲笔签名或盖章,写上填写的年、月、日。

十五、介绍人填写“入党介绍人的意见”

填写“入党介绍人的意见”是十分严肃的事情,介绍人要本着对组织负责、对被介绍人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认真地做好这项工作。介绍人应该把在培养和考察过程中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现实表现以及存在的问题和缺点等方面了解的情况,认真、全面地综合分析,概括地填写出来,并表明自己对吸收其入党的态度。填写时不能笼统地写几句赠言,或只简单地写“同意以上(指前一个入党介绍人)意见”。

十六、召开支委会,进一步审议

听取入党介绍人关于发展对象的情况汇报,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问题进行审查,确认发展对象具备入党条件、手续完备后,决定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七、指导发展对象准备汇报

汇报基本内容与《入党志愿书》上本人填的相同,但不用照本宣读。可分为本人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本人对党的认识、要求入党的思想认识发展过程等;现实表现,主要优缺点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对待党组织能否批准自己入党的态度;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十八、开好组织发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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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如果一次讨论的人数在两个以上,应逐个讨论表决,对支部大会的讨论要认真记录。可邀请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接受教育。

有条件的,应在会场悬挂党旗。

会议程序包括:

(1)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宣布会议内容。

(2)发展对象汇报本人申请入党的有关情况。

(3)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情况。主要阐明介绍其入党的理由,对被介绍人的情况全面地、负责地向到会的全体党员作介绍,与填写的“入党介绍人的意见”应当是一致的,但不宜照本宣读。因为见诸文字的一般比较概括,而会上的介绍则应更详尽,以便于支部大会进一步讨论表决。

支部大会讨论吸收新党员时,介绍人一般不应缺席,但如果在审查讨论之前,介绍人已将被介绍人的情况向支部作了负责的报告,有一位介绍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支部大会也可以召开。

(4)支委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考察、审查情况。内容包括:①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表现;②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审查情况;③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的情况;④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的情况;⑤公示情况;⑥支委会对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入党条件提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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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党员讨论。对发展对象是否具备了党员条件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尤其对发展对象存在的问题和缺点要直接了当地指出,进行认真分析,帮助其提高认识,并表明是否同意发展其入党。

(6)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是否同意发展其入党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本支部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即有正式组织关系的正式党员(不含在留党察看期间党员)半数,方为有效。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会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之内。如果讨论中持两种意见的人数相当,则不要匆忙表决,可暂时休会,待进一步酝酿后,提请下一次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表决时,发展对象不必回避。

(7)宣读支部大会决议。支部大会决议包含以下内容:①简明扼要地说明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理想信念、政治表现、工作、学习表现、群众基础、主要优缺点及努力方向(必须明确写出缺点,不能以提希望代替写缺点);②公示情况;③本支部有表决权党员数、实到人数、讨论情况、表决方式、表决结果等。

(8)发展对象表态:对大家所提意见的态度和今后的决心。

(9)到会人员自由发言。

(10)唱国际歌。

十九、支部在发展会后需做的工作

(1)将支部大会形成的正式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同时填写上支部名称、支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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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签名,日期应填写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决议的日期。

(2)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上报有关入党材料:①《入党志愿书》;②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报告(《自传》);③政审综合材料及有关外调材料;④《清华大学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⑤业余党校培训《结业证书》;⑥发展对象平时的重要汇报材料(思想汇报、个人小结等)。

(直属支部发展对象的材料报党委组织部。)

二十、与发展对象谈话

上级党委在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党委委员或组织员)代表党委与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以保证审批意见准确,同时有针对性地帮助发展对象进一步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意见,经调查核实属实,但属于一般性缺点、不足的问题,在谈话时要明确向发展对象指出,并督促改正。

《入党志愿书》“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应由谈话人填写通过谈话了解到的以下内容:申请人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基本知识是否了解,入党手续是否符合规定,谈话人对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和是否同意其入党的意见等。

二十一、上级党委(总支)审批(审查)

总支对支部讨论通过的新党员进行逐个审查并报上级党委审批(直属总支报党委组织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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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对经支部讨论通过的新党员,要在自支部讨论通过之日起三个月内进行审批;凡超过三个月未审批的,党委如仍要审批,须经支部大会复议,并将复议材料附在《入党志愿书》相应栏里;如超过六个月未审批,原履行的入党手续无效,支部须重新履行入党手续。审批预备党员必须由集体逐个讨论、表决决定。审批预备党员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和入党手续是否完备。

党委对经支部讨论通过的应届毕业生新党员,应在6月15日前进行审批;对春季毕业的研究生新党员应在学生毕业前进行审批。

党委审批后,要及时填写《入党志愿书》相应栏目(要注明预备期从何年何月何日起至何年何月何日止)和填发《入党通知书》,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相应支部,并通知其所在总支、支部。

党委审批后,各单位党办要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申请报告(自传)、政审综合材料、外调材料、主要的思想汇报、业余党校培训《结业证书》等入党材料交组织部审查、登记。

二十二、上级党委审批后,支部需做的工作

(1)支委会应及时通知本人,要求其记住入党时间(党籍起算日--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接收其为预备党员的日期)和介绍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2)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找本人谈话。对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同志,要教育其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严格要求自己,在预备期间进一步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努力克服支部大会提出的缺点,争取按期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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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同志,应向本人说明未被批准的原因,肯定其优点,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的努力方向,鼓励他克服缺点,继续进步,接受组织考验,争取早日入党。

(3)要求入党介绍人作为联系人继续做好对其介绍入党的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工作。

二十三、组织预备党员宣誓

党章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党委组织部每年“七一”前夕组织一次全校性的新党员宣誓大会。对春季毕业的学生或即将调出人员,党委(总支)和支部也可严格按要求组织宣誓仪式。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是做好发展工作、保证党员质量的重要一环。

二十四、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

(1)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或党小组,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2)预备党员应经常向党支部汇报情况,积极参加组织生活,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

(3)党支部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组织活动、集中培训等方式,及时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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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预备党员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4)党支部要定期(每季度一次)研究预备党员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

(5)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由支部确定联系人对其加强教育培养。一般可由介绍人负责,介绍人不在或调出支部的,由支部指定其他正式党员负责。

(6)预备党员单位变动时,原来单位党支部应将教育、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7)做好半年思想小结工作。入党半年后,预备党员要认真进行思想总结,并向党支部大会进行汇报,支部党员要对其进行帮助他,肯定进步,提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二十五、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对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最多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转正手续和工作程序:

(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前,应主动向党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写出转正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简况,说明自己是什么时侯被批准入党的,什么时候预备期满并正式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第二部分为自己在预备期内的表现。这一部分应写得详细、深刻,主要写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入党以后的体会和感受;按照党章中关于共产党员的条件和必须履行的义务,分别从政治思想方面、工作方面、学习方面、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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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方面等对照检查,对党组织和党员同志们在讨论自己入党时所指出的缺点和做得不够好的方面是否有认识并有改进表现。第三部分为自己今后的努力方向。要明确还存在的不足之处和缺点,努力方向要写得具体、实在。此外,如果自己还有什么情况和问题在入党时没有向组织讲明,或在预备期中发生了什么应该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也要在转正申请报告中写明。

(2)支部持党委(总支)开具的介绍信到校档案馆取回《入党志愿书》。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该预备党员的意见。

(4)支委会审查。根据预备党员本人的申请报告、联系人的考察意见、群众的反映,对照党员条件,综合分析研究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然后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对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党支部要慎重研究,在支部大会讨论表决之前,必须先向上级党委(总支)汇报情况及处理意见,党委(总支)应酌情向组织部汇报。

(5)支部大会讨论。如果一次讨论的人数在两个以上,应逐个讨论表决,对支部大会的讨论要认真记录。会议程序是:①支部书记宣布会议内容;②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的表现、主要优缺点、今后努力方向,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③支委会介绍该预备党员在预备期中的表现情况,提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④全体党员进行讨论,主要是针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表现,肯定优点,指出缺点,提出希望,并表示是否同意其转正的意见;⑤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并做出按期转正或延长预备期(不少于半年,不超过一年)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定。因故不能到会而且会前已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有表决权党员的意见,应统计在票数之内。如果赞成人数正好为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一般可按下述情况处理:如果因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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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对申请转正人的某些情况不清楚而出现意见不一致,党支部应介绍有关情况或加以说明,然后再进行表决;如果预备党员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党员对其能否转正意见有分歧,可以作出延长预备期的决议;如果支部大会上提出新的问题,一时难以弄清,可暂行休会,待查清问题后,提请下一次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表决时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本人不用回避;⑥作出决议,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栏目里。决议内容为: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对支部大会接收其为预备党员时存在的缺点和不足的改正、提高情况,支部应到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实到人数,表决结果;⑦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或表决结果表明态度。

(6)支部及时将半年思想小结、转正申请报告、《入党志愿书》等有关材料(要求用钢笔或毛笔书写,或用B5纸打印,本人要亲笔签字)一起上报上级党委(总支)审批(审查)。

(直属总支、直属支部预备党员的材料要上报党委组织部审批)

(7)党委需在预备党员期满之日起,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否则,支部要重新复议。审批两名以上的预备党员转正时,要逐个审议、表决决定。将审批结果填入《入党志愿书》相应栏里(对按期转正者注明党龄起算日,延长预备期者注明延长预备期时间)。对按期转正的预备党员,党委审批后要及时填写《转正通知书》,并通知到总支、支部,材料由各单位党办直接送校档案馆;对延长预备期的,党委审批后要及时填写《延长预备期通知书》,并通知到总支、支部,材料送党委组织部;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党委审批后,审批结果通知到总支、支部,材料送党委组织部。

(8)党支部接到上级的转正审批结果以后,要派支部委员找本人谈话,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对按期转正的党员要通知他(她)党龄从何时算起(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接收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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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备党员的时间后一年算起)。

对延长预备期的党员,党支部要具体地向其说明延长的原因,帮助其正确认识,努力改正缺点,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延长期满后,党支部应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转正手续和工作程序同前。经过延长期的教育和考察,具备党员条件的,可转为正式党员(党龄从延长的预备期满算起);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得再次延长预备期。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关系到预备党员的政治生命,一定要有事实根据,理由要充足,并要做好本人的思想工作。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是党的纪律处分,只是说明其尚不具备党员条件,党组织仍要关心他的进步,一旦具备条件,可以重新入党。预备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党组织应将有关情况在《入党志愿书》中写清楚,然后存入本人档案。

清华大学党委组织部

二〇〇六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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