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初中生体育与健康评价改革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积极推进我市初中学生考试与评价改革及新课程改革,落实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提高体育学科教学质量,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初中学生体育与健康评价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以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为指导,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国家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版),进行体育与健康评价改革,促进学校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工作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 评价的指标、过程与方法应符合初中学生身心特点及发展规律,贴近生活实际;评价信息的采集要以事实为根据,做到客观、公正、真实、可靠。
(二)导向性原则。评价指标应有利于改进体育与健康学科教学工作,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指导性。
(三)发展性原则。评价的内容、方法及评价结果的解释利用等,要关注过程,注重对学生体育与健康知识、体能和运动技能水平纵向发展与提高的评估,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三、工作目标
通过对学生体育成绩的跟踪评定,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标准,初步建立起学生体育与健康发展性评价体系,引导学生养成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习惯,培养学生坚韧顽强的意志和团结友爱的合作精神,引导初中学校加强体育与健康教学,促进长春市中小学生体育运动蓬勃开展。
具体目标:
1.通过体育与健康评价改革,了解学生体育与健康学习、发展情况以及达到学习目标的程度。
2.通过体育与健康评价改革,判断学生在体育与健康学习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及其原因,以便改进教学。
3.通过体育与健康评价改革,发现学生的体育与健康学习潜能,
为学生提供展示自己运动能力、水平和个性的机会,鼓励和促进学生进步与发展。
4.通过体育与健康评价改革,培养与提高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能力。
四、工作任务
从2013年入学的七年级新生开始,对体育学科作全程跟踪评价,将每年度测试成绩记入学生个人档案。至2016年,将七、八、九年级三个年级的测试成绩按3:3:4的比例进行累计(满分为100分),作为初中学生体育与健康学科毕业成绩,以总分的40%(满分为40分)记入中考成绩。
(一)七、八年级测试内容
七、八年级学生体育与健康测试内容包括学生体能、知识与技能、态度与参与、情意与合作等四方面,每一年级满分均为100分。
1.体能测试(占20%)
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与学生健康有关的体能,如心肺耐力、柔韧性、肌肉力量、肌肉耐力、身体成分等。可根据“课程标准水平四”中的体能学习目标与内容框架,结合学校的实际需要,每学年有侧重地选择3-5项体能进行评定。体能测试,需参考《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同时结合学生的个体基础与进步幅度进行评定。
2.知识与技能测试(占60%) (1)必测内容(占40%)
基础知识:(占10%,依据2012人教版教科书内容) 田径:(占20%)
初一:50米、掷实心球;初二:100米、立定跳远。 体操(占10%)
初一:鱼跃前滚翻(男)、肩肘倒立(女);
初二:鱼跃前滚翻—交叉转体180度—后滚成肩肘倒立—前滚成蹲立—挺身跳(男);前滚翻—交叉转体180度—后滚成肩肘倒立—燕式平衡—挺身跳(女)。
(2)选测内容(占20%)
武术、球类、学校特色项目任选一项。 3.态度与参与、情意与合作(占20%)
依据国家课程标准,评定每天坚持一小时体育锻炼及体育课情况,
评价学生面对困难与挫折的勇气,团队合作的态度与能力等。由学校任课教师评定。
(二)九年级测试内容
九年级学生体育与健康测试主要以体能和运动技能为主,满分为100分。
1.必测项目(占60%)
(1)1000米(男)、800米(女)跑(占30%) (2)一分钟跳绳(占30%) 2.选测项目(占40%) 选测项目一经选定不能更改。
男:引体向上、篮球运球、足球运球,排球对墙垫球(四选一); 女:仰卧起坐、篮球运球、足球运球,排球对墙垫球(四选一)。 五、实施办法
(一)七、八年级体育与健康测试实施办法
建立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的区管校评制度,以学校为实施主体。
测试时间由各县(市)区依据课程设置要求与学生学业完成情况自行安排。
1.预先告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编制《体育与健康测评告知书》,把体育与健康测试的内容、办法、评分标准、基本过程、相关要求、咨询与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于半月前全部告知学生及家长本人,由家长签字后返回学校留存。
2.公示信息。各初中学校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细则组织测试,并将测试具体内容、时间、场地等相关信息于测试前一周,通过各种校园媒介进行公示,做到全体师生及家长人人皆知,同时将测试时间、地点、内容、测试人员等相关信息形成文字材料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主动接受检查与抽查。
3.建立档案。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及长春市招生办为2013年入学的七年级新生建立电子档案,明确每名学生的学籍号、中考(会考)号,作为体育与健康测试成绩录入、存档、核定的基本依据。学校为每名学生建立文本成绩档案,一年一存档。建档时要充分考虑学生流动的因素,对外地转入、休复学未经测试的学生,要按全市已测学生的年度平均测试成绩记入档案。
4.测试程序
(1)明确项目。学生申报选测项目,学校据此分类分组,确定测试时间。对特殊情况需要缓测的,原则上要在正式测试的一周以后进行补测,补测的所有程序与正式测试相同。
(2)公开测试。每次测试的同一班级、同一组别要同时公开测试。测试时必须要保证2名测试员、2名记录员、1名监察员同时参加测试,记录员要对测试时间、测试地点、测试项目、测试成绩进行准确记录。
(3)签字备案。每名学生都要填写“体育与健康测试成绩登计表”,登记表上的每次测试成绩必须由学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育与健康测试成绩登计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学校备案,待所有测试全部结束后装入学生档案;另一份由学生告知家长。
(4)公示存档。全体学生测试后,每个班级要填写一张“体育与健康测试成绩汇总表”,对测试时间、测式地点、参加测试的人员、测试科目及成绩进行汇总。汇总表中每一名学生的测试成绩须与登记表相符,需由学生本人、测试员、记录员及不少于5名学生代表现场签字后方可生效。“体育与健康测试成绩汇总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用于现场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另一份由初中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共同签字后封存。
(二)九年级体育与健康测试实施办法
建立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的市管区评制度,原则上每个县(市)区建立一个测试点。
1.测试时间。全市统一时间组织测试,测试时间为每年五月份的第二周起至五月末止。各县(市)区及各初中学校要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包括缓试、公示在内的全部测试工作。
2.测试层级。每县(市)区报考省级以上重点高中的学生参加市级测试,由市教育局向每个区选派测试员与监察员进行测试;报考其它学校的学生参加区级测试,由市教育局选派监察员监督测试。
3.测试成绩。学生体育与健康的最终测试成绩由市招生办核定计算,计算方法为:七年级测试成绩*30%,八年级测试成绩*30%,九年级测试成绩*40%,总分满分为100分,最后将总分按照40%的比例(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整数位)计入中考成绩,满分为40分。
五、保障机制
(一)建立责任制度。坚持“属地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
“一把手”负总责的制度,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初中学校要成立“体育与健康”评价领导小组具体落实。
(二)建立培训制度。2013年3月—6月,对全市所有初中学校主管校长、教学管理人员、体育教师等多个层面进行培训,同时确认参与“体育与健康”评价工作的监督人员资质和测试人员资格。
(三)建立公示制度。从2013年入学的七年级新生开始,学校依据本方案对学生进行测试,将依据相关要求,将成绩录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管理平台”,封存备用。
(四)建立监督举报制度。初中学校要设立一部专项举报电话,由教学管理人员接听,负责处理体育科目测试中的问题。学校体育测试要向教育行政部门和测试学生家长开放,要全程录像、存档。对于在测试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个人,学生要取消其当年运动与健康体育测试成绩,教师除取消其相应资格外,还要接受相关党纪政纪处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于在测试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单位要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理。
附件:长春市初中生体育与健康评价操作细则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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