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序号 报送资料涉税项目 报送资料名称 原件 复印件 份数 原件是否退还 1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 2 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 非居民委托代理人的,出具非居民的书面授权委托3 书 √ 3 1 1 √ √ 附送资料说明及注意事项 1、复印件需注明内容与格式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2、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应加盖公章,外文文本应同时附送中文译本 3、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备案人须在每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手续,但只需在首次付汇备案时提交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 税务机关接收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企业经办人: 联系电话: 纳税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一式两份,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各执一份。
2、报送的资料为原件或复印件,在相应栏选择打√。 3、本表“报送资料项目”栏,每次只能填写一项涉税项目。 4、原件查验后当场退还的,在原件是否退还栏打√。
5、如果原件不能当场退还企业,企业领取资料原件时应出示此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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