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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冻牛肉类检验规程

2020-12-04 来源:榕意旅游网
鲜、冻牛肉的验收标准

一、适用范围

为了保证不合格的原料不投入,确保投入的原料最终产品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规程。本规程规定了本公司使用的原辅材料进公司检验/验证要求、验证方法,不合格处置,本规程适用于公司鲜、冻牛肉的原辅材料检验、验证。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按照GB/T 17238-2008的标准制定。 三、人员要求

物资供应部负责原料的采购、样品采集及运输,同时负责提供原辅材料、产品标准、检验方法、标准等技术文件。各服务部食堂管理员、库管负责接收货物和索证工作。 四、质量要求

4.1, 鲜肉符合以下感观要求

项目 色泽 鲜牛肉 肌肉鲜红或深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 淡黄色或黄色, (弹性)组织指压后的凹陷可恢复 状态 黏度 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不粘手 冻牛肉 肌肉色鲜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淡黄色 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 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不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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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味 肉眼可见异物 具有鲜牛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具有牛肉正常气味 不得带伤斑,血淤,血污,碎骨,病变组织,淋巴结,脓包,浮毛或其他杂质 4.2微生物指标:按GB 18406.3的规定执行.

五、检验方法

5.1感观检验:感观检验符合4.1要求

理化指标:挥发性盐基氮按GB/T5009.44规定执行, 汞按GB/T5009.17规定执行;铅按GB/T5009.12规定执行;砷按GB/T5009.11规定执行;微生物检验按GB4789规定执行. 六、职责及取样规

6.1职责分工:(1)外观、包装、数量等项目的验证由食堂管理员、保管员负责。

(2) 质量证明、抽样检验、小样试用由公司质量检验员负责。 6.2检验手段:(1)外观、包装、数量,采用目测、清点方式进行。 (2)质量证明的验证应查验证明文件的时效性、适合性、技术指标与检测结果的符合性、质量证明的真实性。 6.3抽样方法:

(1).百公斤以上原料,以每个包装为一个抽样单元,百公斤以下二十公斤以上的原料,以每两个包装为一个抽样单元,随机抽样,十公斤原料。以同一品种的为一个抽样单元。

(2).在抽样单元内随机采集样品,每个抽样单元内抽样点不少于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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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判定规则:

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判定为

不合格,不再做复检。检验合格者,将结果通知库管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者按《不合格控制程序》执行。 八、 检验记录

8.1验收完毕,填写《原料验收记录表》,相关检验记录,保存期为2年,记录内容应包括:项目、数量、要求、检验结果、合格判定、符合人、保质期、检验员签名

8.2不合格品处置: 检验判为合格的原辅材料,保管员凭检验合格入库;检验判为不合格的原辅材料,执行《不合格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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