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突发事件预警系统
1.门诊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由门诊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门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2.门诊突发事件大体可分为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两类。由门诊部负责对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的管理(重大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院感暴发流行、医疗事故)。后勤保障部负责对环境安全类突发事件的管理(水、电、医疗设备的质量事故、水灾、火灾、台风、地震、恐怖事件)。
3.各主管部门要注重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各负其责、协调一致地做好应急事件的管理工作。
监测与预警
1.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主管部门应制定相应的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一个灵敏准确的监测体系。落实人员对监测数据及时进行科学分析与综合评价。
2.门诊各科均为突发事件的监测单元,每个职工均有监测的负责及报告的义务。
3.根据其危害影响范围,门诊设定每个级别的预警及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危害较小的突发事件定为黄色预警,应急响应为相关部门及人员;危害较大的突发事件定义为红色预警,应急响应为全院所有部门的人员。
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
1.发现潜在隐患立即报告相关部门:门诊部7289023。
2.职能部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医院应急处理小组,并组织人员,分工明确。迅速联络,根据指挥小组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防范或应对突发事件。
3.应急处理指挥小组调查的核实、确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在2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建立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全面。
急危重症患者处置流程
急诊
↓
危重病人先抢救后挂号交费
↓
急诊医生接诊
↓
病人评估,必要的辅助检查
↓
危重病人立即抢救,危重症病人的监护
↓
进入ICU病房
↓
待抢救结束、病情稳定,护士协助补挂号、交费
↓
病情再评估
↓
转普通病房
急危重优先处置制度
一、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各种休克、昏迷、心肺骤停、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重危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
二、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1.急诊科必须对所有急诊病人实行24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
2.送入急诊抢救室的病人,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有抢救室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免挂号候诊手续,立即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3.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 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4.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有急诊科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5.各专业科室每日预留1-2张床位。
6.全院职工必须执行我院设立急诊优先处置通道的决定,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如有发现推诿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规定处理外视对病人抢救的影响程序追究其责任。
三、对全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急诊科在积极抢救的同时要上报行政总值班,必要时上报主管副院长、院长及卫生局。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