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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用监控及数据传输阻燃信号电缆标准

2022-11-19 来源:榕意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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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是指一次订货的产品数量。

如果一次订货中有不同型号规格的产品,则不同的型号规格应视为不同的批。 3.2 型式试验(T)

型式试验是制造厂在供应电缆标准中规定的某一种电缆之前所进行的试验。其特点是,在做过一次试验后一般不再重做,但在电线电缆所用材料、结构和工艺有了变更而影响电线电缆的性能时,必须重新进行试验;或者在产品中另有规定,如定期进行试验等,也应按规定重新进行试验。 3.3 抽样试验(S)

抽样试验是制造厂按制造批量抽取完整的电线电缆并从其上切取试样或元件进行的试验。

3.4 例行试验(R)

例行试验也称出厂试验,是制造厂对全部成品电线电缆进行的试验。 4 产品分类与命名 4.1 型号

电缆型号见表1。

表1 型 号 MPYV MPYV32 MPYVP MPYVP3 MPYVR MPYVR32 MPYVRP MPYVRP3 名 称 煤矿用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信号电缆 煤矿用聚乙烯绝缘钢丝铠装聚氯乙烯护套信号电缆 煤矿用聚乙烯绝缘铜丝屏蔽聚氯乙烯护套信号电缆 煤矿用聚乙烯绝缘铝塑复合带屏蔽 聚氯乙烯护套信号电缆 煤矿用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软信号电缆 煤矿用聚乙烯绝缘钢丝铠装 聚氯乙烯护套软信号电缆 煤矿用聚乙烯绝缘铜丝编织屏蔽 聚氯乙烯护套软信号电缆 煤矿用聚乙烯绝缘铝塑复合带屏蔽 聚氯乙烯护套软信号电缆 用 途 用于井下主干线信号传输 用于井下能承受较大的机械拉力的场所 用于井下电场干扰较大场所做信号电缆 用于井下电场干扰较大场所做信号电缆 用于井下信号传输及传感器信息传输线 用于竖井或斜井,能承受较大的机械拉力 用于井下电场干扰较大场所做信号电缆 用于井下电场干扰较大场所做信号电缆 4.2 规格

电缆规格应符合表2的规定。 4.3 命名代号 4.3.1 系列代号

煤矿用阻燃信号电缆………………………………………………MP 4.3.2 材料特征代号

铜导电线芯…………………………………………………………省略 绞合软线芯……………………………………………………………R 聚乙烯绝缘……………………………………………………………Y

聚氯乙烯护套…………………………………………………………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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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结构特征代号

铝塑复合带屏蔽…………………………………………………………P3 铜丝编织屏蔽…………………………………………………………P

细圆钢丝铠装聚氯乙烯外护套………………………………………32(GB/T2952标准)

表2

型 号 规 格mm 芯 数 MPYV MPYV32 MPYVP MPYVP3 MPYVR MPYVR32 MPYVRP MPYVRP3 0.97 1.13 1.38 2.25 7/0.37 7/0.43 7/0.52 7/0.68 2~10芯 2~10芯

4.4 产品表示方法

4.4.1 产品用型号、规格及标准编号表示。 4.4.2 举例

a 具有4芯,规格为7/0.52的煤矿用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软信号电缆,表示为: MPYVR 1×4×7/0.52 Q/SC 012—2006

b 具有6芯,规格为1.38mm的煤矿用聚乙烯绝缘细钢丝铠装聚氯乙烯护套信号电缆,表示为:

MPYV32 1×6×1.38 Q/SC 012—2006 5 技术要求 5.1 导体

5.1.1 导体应符合GB3956标准的规定。导体结构见表

5.1.2 导体表面应光洁,无油污和水渍、损伤绝缘的毛刺、锐边以及凸起或断裂的单线。 5.2 绝缘

5.2.1 绝缘采用低密度聚乙烯电缆料,其性能应符合HG 2-1398标准电缆料的规定。 5.2.2 绝缘应紧密挤包在导体上,且应容易剥离而不损伤导体。绝缘表面应光滑,色泽均匀,不应有裂缝及其他损伤。

5.2.3 绝缘标称厚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5.2.4 绝缘厚度的平均值应不小于规定的标称值,其最薄点厚度不小于标称值的90%-0.1mm,绝缘厚度的平均值应不小于规定的标称值。 5.3 绝缘线芯识别

5.3.1 绝缘线芯应采用颜色标志或数字标志以示识别,并应符合GB6995的规定 5.4 成缆

5.4.1 绝缘线芯应绞合成缆芯,最外层绞合方向为右向。其绞合节距:

固定敷设用硬结构电缆:不大于绞合外径的20倍,移动场合用软结构电缆:不大于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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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径的20倍。

5.4.2 绝缘线芯间的间隙允许采用非吸湿性材料填充。

5.4.3 缆芯外允许绕包塑料或其他非吸湿性带,或稀疏绕包其他非吸湿性材料。 5.5 内护套

铠装电缆的绝缘线芯绞合后应挤包一层合适的非吸湿性电缆材料,内护套表面应平整,应容易剥离而不损伤绝缘。内衬层厚度的标称值应符和表 的规定,允许有20%的负偏差。 5.5 屏蔽层

5.5.1屏蔽层应用韧铜线编织屏蔽,韧铜线直径应符合表2的规定,其编织密度不小于80%。 5.5.2 编织层不允许整体接续,露出的铜线头应修齐。每1米长度上允许更换金属线一次定。 5.5.3屏蔽和缆芯之间应重叠绕包两层合适的非吸湿性带子。屏蔽后,允许绕包一层合适的非吸湿性带子。 5.6 铠装

MPYV32 MPYVR32型电缆的内护套外应采用镀锌圆钢丝铠装,镀锌圆钢丝直径应符合表X的规定,其性能应符合GB/2952标准的规定。 5.7 外护套

外护套材料应为蓝色(也可根据客户需求挤制不同颜色)阻燃聚氯乙烯电缆护套料其性能应符合GB/T8815标准规定,外护套标称厚度应符合表2规定,外护套厚度的平均值应不小于规定的标称值,最薄处不小于标称值的85%-0.1mm。外护套应紧密挤包在塑料带或屏蔽层上,护套表面应平整,色泽均匀,无裂缝、气孔、夹杂或其它机械损伤。 5.8 电缆的外径应符合表3规定。 5.10 电气性能要求

5.10.1 电缆导体电线芯不得有断线、对间连电、混线现象。

5.10.2 电缆绝缘线芯在20℃时的直流电阻值应符合表5的规定。 5.10.3 电缆绝缘线芯在20℃时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3000MΩ.km。 5.10.4 电缆的工作电容不大于0.06Μf/km,测试频率800Hz。

5.10.5 电缆在500m长度上两对线芯间的远端串音衰减应不小于70Db。测试频率800Hz。 5.10.6 电缆的电感应不大于0.716mH/km。

5.10.7 电缆的绝缘线芯间及绝缘线芯与屏蔽间应能经受交流50Hz,1500V耐压试验1分钟,不允许有击穿和闪络现象。 5.11 矿用安全要求

5.11.1 电缆的外护套应经受燃烧试验,移去火源后试样表面上的火焰应自行熄灭,延燃时间不大于30S,延燃长度不大于1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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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2 电缆表面绝缘电阻值须不大于1×10Ω 5.12 环境适应性要求

5.12.1 电缆应经受低温静弯曲试验。试验后电缆表面不应有目力可见的裂纹与破口。 5.12.2 电缆应经受低温卷绕试验,试棒直径应保证电缆的弯曲半径符合本标XXX的要求。试验后电缆表面不应有目力可见的裂纹和破口。

5.12.3 电缆应经受高温试验。试验后电缆表面不应有目力可见的裂纹有破口。

5.12.4 电缆应经受湿热试验。试验后应立即检查,其绝缘电阻不小于100MΩ.km,线间耐工频电压1500V、1分钟不击穿,且电缆表面无皱纹、气孔、裂纹。

5.12.5 电缆应经受低温冲击试验。试验后电缆表面应无损伤;线芯应无断路和短路。 5.13 绝缘与护套的机械性能和热老化性能指标应符合表 的规定 5.14 电缆交货长度要求

电缆交货长度不小于100m,短段不小于50m的电缆不得超过交货量的10%,长度误差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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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0.5% 。用户对供货长度有特殊要求时,可根据协议交货。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条件

本标准中除环境试验在有关条款中规定以外,其它试验均在下述大气条件下进行: 环境温度:15~35℃;

环境相对湿度:45%~75%; 大气压力:86~106Pa。 6.2 电气性能试验

6.2.1 导电线芯通电试验采用电压为36V及以下的指示器或指示灯检查。

6.2.2 电缆导电线芯的支流电阻测量按GB3048.4-83《电线电缆 导电线芯直流电阻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

6.2.3 电缆线芯绝缘电阻的测量按GB3048.5-83《电线电缆 绝缘电阻试验方法.检流计比较法》的规定进行。

6.2.4 电缆工作电容的测量按GB5441.2-85《通信电缆试验方法 工作电容试验.电桥法》的规定进行。

6.2.5 线芯间。线芯与屏蔽间耐交流电压试验按GB3048.8-83《电线电缆 交流电压试验方法》进行。

6.2.6 串音衰减的测量按GB5441.6-85《通信电缆试验方法 串音衰减试验 比较法》的规定进行。

6.3 结构尺寸和外观检查

6.3.1 绝缘厚度测量按GB2951.2-82《电线电缆 绝缘厚度测量方法》的规定进行。 6.3.2 护套厚度测量按GB2951.3-82《电线电缆 护套厚度测量方法》的规定进行。 6.3.3 电缆外径测量按GB2951.4-82《电线电缆 外径测量方法》的规定进行。 6.3.4 外观检查用目测法。

6.4 燃烧试验按GB2951.19-82《电线电缆 燃烧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

6.5 电缆表面绝缘电阻按GB1410-78《固体电工绝缘材料绝缘电阻 体积电阻系数和表面电阻系数试验方法》对板状试件进行测量,测量电极直径为50±0.1mm。

6.6 电缆的电感用误差不大于±2%的电感测试仪进行测量。测量时,将试样中任意对的一端连在一起,另一端分别接至测试仪。 6.7 电缆低温静弯曲试验

常温下将试样在木轴上绕成圈,用木轴直径等于电缆外径的10倍,密绕3圈后放入40±3℃的低温箱内试验2小时,取出后立即检验,应符合本标准XXX条的规定。

6.8 电缆低温卷绕试验应按GB2951.12-82《电线电缆 低温卷绕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试验温度为-10℃。 6.9 高温试验

将试样平直地或卷成直径不小于电缆外径30倍的圈放入+100±2℃的恒温箱中,放置168小时,取出后在常温下恢复1小时,将试样在10倍电缆外径的圆柱上连续绕解10次。试验后立即检查护层表面应符合XXX条的规定。

6.10 湿热试验按GB2423.4-8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高温温度为+40℃,周期6天。

6.11 电缆低温冲击试验按GB2951.14-81《电线电缆 低温冲击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试

验温度为-15℃。

6.12 绝缘和护套的机械性能试验

绝缘的机械性能试验GB2951.6-82《电线电缆 绝缘机械性能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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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的机械性能试验按GB2951.6-82《电线电缆 护套机械性能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 6.13 绝缘和护套的热老化性能试验按GB2951.7-82《电线电缆 空气箱热老化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

6.14 印刷标志耐擦试验

用一团浸水脱脂或一块棉布轻轻擦拭10次后,字迹仍应清晰可辨。 7 检验规则

7.1 电缆在定型时和生产过程中必须经受本标准所规定的例行试验、抽样试验和型式试验。 7.2 例行试验

7.2.1 例行试验由制造厂技术检验部门进行,产品合格后方能出厂,每批产品应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

7.2.2 例行试验项目按表XX的规定进行。 7.3 抽样试验

7.3.1 抽样方法:产品批量小于5km,抽样不得少于3段;批量大于5km时,每增加5km,增加试样一段。

7.3.2 抽样试验项目按表XX的规定进行。 7.3.3 抽样试验若有一项不合格,应从不同圈(盘)中另取双倍试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检验。如仍不合格,应对该批电缆就不合格项目进行100%的检查,不合格者为不合格产品。 7.4 型式试验

7.4.1 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试验:

a. 电缆材料、结构和主要工艺变更而影响电缆性能时; b. 停产一年再恢复生产时;

c. 成批生产时每6个月至少一次。

7.4.2 取样方法:在各种型号电缆中分别抽取3段。 7.4.3 型式试验项目按表XX的规定进行。

7.4.4 型式试验若有一项不合格,则应从不同圈(盘)中另取双倍试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试验。如仍不合格,则该型号电缆型式试验不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8.1 标志

8.1.1 成品电缆的护套表面应有制造厂名称、型号规格和安全标志号的连续标志,标志应字迹清楚,容易辨认,耐擦。应能承受本标准XX规定的试验。 8.1.2 标志可以印刷或压印在护套上。

8.1.3 每圈或每盘电缆上应附标签,标明如下内容: a. 制造厂名;

b. 产品型号及规格; c. 长度:m; d. 重量:kg; e. 制造年月; f. 本标准编号。 8.2 包装

电缆应成圈或成盘交货,其弯曲半径不得小于本标准XX条规定的数值。电缆两端必须密封,成圈(盘)电缆应妥善包装。

成圈包装的电缆重量不得超过50kg。

成盘包装的电缆必须排列整齐地绕在电缆盘上。电缆盘应符合GB4005-83《电线电缆交货盘》的规定。电缆盘上标明电缆盘正确的旋转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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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运输与贮存

电缆应能适应水、陆、空一切交通运输工具。在运输与贮存过程中应注意: a. 防止水分潮气侵入电缆。

b. 防止严重弯曲及其他机械损伤。 c. 防止高温及长期在阳光下曝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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