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工作
1、查看工作现场环境,对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2、作业前,重点检查各结构和传动部份、润滑部位是否完好,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是否符合规定,安全装置、电源及控制部分是否正常。
二、具体操作要求
3、操作人员得到信号后方可操作,操作前必须鸣号示意。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操作人员有权停机。工作现场只许有一人指挥,如发现多人指挥或指挥错误时,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4、操纵控制器时,先从零位开始,推到第一档,然后依次逐级推到其他档位,严禁越档操作。
5、传动装置运转中需变换方向时,应先将控制器拨回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行逆向运转,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操作时应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6、在吊钩提升临近高度限位开关或起重机运行将要达端部时,分别降至“停止”位置,慢速靠近,吊钩与吊臂尖端的距高不得小于1m;起重机离轨道尽头不得少于3m。
7、使用两台同型号塔式起重机起吊同一重物时,要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起吊时,要保持同速提升或降落。荷重不得超过两机额定起重重量之和的75%。
8、吊钩下降到最低位置时,起重卷筒上至少应保留5圈钢丝绳。
9、起重机在强电磁波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与吊钩接触的作业人员,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并应在吊钩上挂接临时放电装置。
10、同一施工地点有两台以上起重机时,注意保持两机之间的距离,两机间任何接近部位距离不得小于2m,吊钩上所悬重物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
11、停止作业后,将每个控制器及手柄拨回零位和规定的停机位置,吊钩落地,拉下配电箱总闸,收拾好工具,切断电源总开关,关好操作室门窗。
三、注意事项
12、严禁超负荷起重和起重不明重量的物体。 13、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在重物距离就位处1~2m时,可短时间使用手制动或慢速下降开关。
14、禁止进行斜吊、拉吊和起吊埋在地下或与地面冻结或被其它重物卡压的物件。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15、严禁用起重吊钩升降人员。
16、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17、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18、安全装置调整后,应加封火漆或铅封固定,严禁擅自调整。
19、运转中严禁进行修理、调整和保养,严禁带电作业。 20、动臂式和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21、操作人员在上下扶梯时,不得手携笨重物品,严禁从机上向下抛掷物品。
四、异常情况及处理
22、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不得将货物悬在空中。
23、保持起重机上所有安全装置灵敏有效,如发现失灵的安全装置,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24、遇有6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吊露天作业。在大风、大雨过后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五、其他要求
25、按照规定要求,对整机性能进行定期检验、审定,不符合规定者不得继续使用。
26、按保修规程的规定,进行例保作业,严禁设备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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