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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主持艺术考生评分标准
本次考试主要从普通话语音、吐字发音、语言表达与思维反应和形象仪表等4个方面评定,每项25分,总分100分。细则如下:
1.普通话语音,25分 A.准确、无错音;
B.较准确、有个别错音; C.基本标准、有较多错音; D.不太标准、有较多错音。 2.吐字发声,25分
A.吐字清晰、音色优美; B.吐字较清楚、音色较好; C.吐字基本清楚、音色一般; D.吐字不太清楚、音色较差。 3.语言表达与思维反应,25分
A.语言流畅、表达精彩、思想深刻、反应敏捷; B.语言通畅、表达准确、思路清晰、反应较快;
C.语言基本通顺、表达基本准确、思路基本清楚、反应一般; D.语言不太通顺、表达不太准确、思维比较混乱、反应迟钝。 4.形象仪表,25分
A.形象端庄、仪态优美; B.形象良好、仪态大方; C.形象一般、仪态尚可;
初试(初试不计分): 自我介绍、自备稿件朗诵
复试(100分):
① 指定稿件朗读(40分)
② 、 ③ 即兴评述(40分)
④ 才艺展示(演唱、朗诵、舞蹈、口技等)(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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