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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022-10-20 来源:榕意旅游网
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张琳 摘要:自美国次贷危机以来,金融监管机构日益重视信用风险监管的有效性,信用风险的管理水平也成为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能力 之一。本文在深入分析国内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现状的基础上,剖析了信用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如何完善我国商业信用风险管理提 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信用风险管理;问题;对策建议 一、引言 1.风险管理理念落后 信用中介性与高杠杆性是银行业的行业特质性,它既是银行获取高 额利润的基石,也是整个银行体系脆弱性的根源所在。银行在攫取高额 盈利的同时必然内生伴随着高风险,从本质上来讲银行就是经营风险的 行业。因此,如何有效管控风险、维护银行体系的长期稳健运行、提高 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更好的服务于实体经济成为银行业以及金融监管 机构面临的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银行风险从日常运营可划分为信用风 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中信用风险占据特殊地 位,是银行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在金融创新、全球化、放松管制的背 景下爆发的美国次级债务危机把信用衍生品推到了风口浪尖,主流的观 点认为信用产品泛滥及其监管不当是此次危机发生的主要原因。 2010年12月16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第三版巴塞尔协议(Basel Ⅲ),有效吸取了本轮金融危机的教训,加强对资产负债表外信用风险 的监管,提高了对交易账户和复杂资产证券化风险暴漏的资本要求。我 国在危机过后的监管更趋审慎主动,逐步建立与信用风险管理相对应的 宏观管理制度框架。2009年出台《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 目融资指引》,2010年相继出台了《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 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简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初步构建了我 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法规框架。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主要 监管指标情况表(法人)》统计显示,从2009年至2012年9月,我国 商业银行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高于规定的8%,2012年前三季度均高于 12.7%,资本充足率维持在较高水平,但Basel11I对后期各级资本充足 率实施了更为严厉的监管。Basel11I规定截止2015年一月,各商业银行 核心一级资本下线从现行的2.O%提升至4.5%,一级资本不得低于 风险加权资产的6.0%,从2016年1月到2019年1月分阶段设立总额 不低于银行风险资产的2.5%的防护缓冲资本,并提出了0-2.5%逆 周期缓冲资本。在危机过后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规模快速扩张的背景下, 这一资本监管对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能力和资金的运用水平提出了更高 的要求。因此,银行必须不断提升信用风险的管理水平,做到风险可 控、安全运行和收益最大化。 二、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取得的进步 1.内部信用评级建设逐步推进 我国传统的信用风险管理习惯了用规模来控制风险,不超过事先设 定的风险额度,对风险的理解偏重于防控而不是现代意义上的管理,而 目前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水平的考核指标主要是不良贷款率,并没有 足够重视与风险相对应的收益,如果收益能够足够覆盖风险,那么风险 就可以接受。同时,我国信贷人员素质较低,风险意识淡薄,在审贷过 程中对信贷风险评估能力不足,贷后监督检查乏力,而且并不能很好地 遵守既定的授信授权等合规性操作制度。 2.信用风险度量技术匮乏 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内部评估主要采用专家法和打分法,所选 的指标和权重缺乏客观依据,信用风险评估主观性较强,对企业的的偿 债能力和违约概率的预测精准度偏低,而且信用价差并不能很好地反映 信贷资产的差异程度。风险资产计量的准确度、敏感性不足以支撑银行 对风险资产进行有效的识别、估计和监管,极大的限制了我国商业银行 信用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而我国的信用风险度量模型正处于研究开发 阶段,模型的适应性、应用性还有待检验。 3.信贷管理信息系统有待完善 完善的信贷信息系统能够为风险资产的分析与决策提供科学的依 据,提高信用风险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在我国,企业的财务信息的真实 性、规范性比较差,信贷业务数据积累不足,严重制约了商业银行信用 评级的准确性。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信息系统还有存在很多 不足,缺乏对贷款公司的信贷资金规模、流向和使用效率的有效监管, 不能做到实贷实付动态跟踪。而当贷款公司的资产和偿债能力发生变动 时,又很难做到信用评级的动态调整。 4.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单一 我国商业银行早已着手于内部信用评级体系的开发建设,从建设之 初不断积累企业的财务数据及其它指标信息,同时也致力于完善评级模 型,提升信用评级的精准度。目前商业银行基本上能够根据已掌握的数 据预测出企业的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并据此制定相关的信贷政策、计 提风险资本。 2.信贷相关的内部控制得到改善 我国商业银行普遍使用担保抵押等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来降低风险暴 漏,这种预防性的管理方式往往指标不治本,当风险积累到一定程度时 便无能为力。而信用衍生品的出现给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开辟了新思 路和新方法,改变了以往被动防控的局面。信用衍生品不仅能够分离风 险资产暴露所带来的信用风险,通过交易活动将其风险转移给交易对 手,还可以有效解决风险控制与业务规模扩大之间的矛盾。目前,我国 信用衍生品市场参与者较少,从事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交易的都是商业银 行,从而导致信用衍生品只能在银行同业之间流动,银行的真实需求得 不到满足。 四、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 1.加快内部评级体系建设 前台和后台监管相分离是提高贷款决策水平、防范信用风险的重要 举措,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岗位职能已实现了“审贷分离”,做到贷前 调查和风险评估授信相分离、层层推进,而不是相互干扰。同时,也建 立了信贷资产质量责任制。对信贷人员的日常经营业务和授权作出明确 内部评级体系不仅能提升风险度量的准确性、敏感度,还能摆脱对 外部评级机构的依赖,使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中能够获得更大的自 主权和资本优惠。在加快我国商业银行内部评级体系建设的过程中,要 重视对基础数据的积累和开发,建立完善的个人和企业信贷数据库。同 时,加大对风险管理技术的研发,能够精准的预测出贷款企业违约概 率、违约风险暴漏和违约损失率等风险要素,做到信用评级的动态调 规定,使得权力和责任相对称,促使信贷人员在既定的规章制度下进行 规范的信贷业务操作。 3.贷时贷后监管得到有效发挥 在整个信贷风险管理各环节中,我国的商业银行一直都比较注重贷 前审批,依赖风险额度来控制信用风险,轻视了贷时和贷后的风险控 制。而现阶段商业银行越发重视贷时贷后的监管,调查分析企业的真实 贷款需求,了解信贷资金的流向,防止企业拿到信贷资本后从事高风险 的投资活动,当发现企业信誉降低或出现反常经济行为时,则减少风险 整,信用价差能够真实反映信贷资产的差异程度。 2.加强风险管理文化与队伍建设 商业银行要积极倡导全面风险管理意识,加强文化素养的提升,覆 资产的暴漏或提早对不良资产进行处理。 三、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盖包括信用风险管理各组织机构、业务部门、信贷业务流程各阶段的全 面的文化建设。而人是文化的载体,只有拥有高素质的风险管理队伍才 能够承载风险管理文化、把文化内涵渗透到日常的业务操作中,使得信 贷业务流程的各个阶段都有高素质的管理人员进行风险把关和控制,从 客户信贷的调查、评估授信,到信贷资产的发放、贷后检查,每个环节 都要做到审慎监管,全面提升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和效率。 3.建立高质量的信贷管理信息系统 作者简介:张琳(1989一)女,汉族,江西吉安人, ̄-k--学历,江西师范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企业竞争力。 ・150・ US ess 商业银行建立高质量的信贷管理信息系统不仅能够对原始数据进行 场,信用衍生品交易衍生于基础性金融市场,它的价格必须能够灵敏反 分类识别与处理,还能解决由于经营规模和业务范围扩大所导致的信息 映金融市场需求的变化。成熟的金融市场拥有不同层次需求的交易者、 沟通效率的问题。在建设信贷管理信息系统时,一方面要集中收集客户 一定的交易规模以及低廉的交易成本。这些基础性条件才能使得衍生品 的财务与非财务信息,使得信息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未来发 价格反映信贷资产价差的变化。其次,要加强信用衍生品交易的相关法 展能力、所处地区与行业的综合信息,减少信贷决策中的不确定因素, 律制度建设,引导市场进行规范化交易,加强金融衍生品交易信息的披 从而提高贷款决策能力。另一方面,加强贷款过程中的动态信息监管, 露与监管。(作者单位:江西师范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在贷款规模上做到实贷实付,在信贷业务流程各阶段做到自动检测,在 风险控制上做到预警监控。 参考文献: 4.开发适宜的信用风险度量模型 [1] 中国银行业监管委员会.第三版巴塞尔协议[M].中国金融出 目前,我国的风险度量技术比较落后,国内商业银行所采用的度量 版社,2011:39—42 模型和数量化风险管理工具基本上都是借鉴国外比较成熟的研究成果, [2] 李乐.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现状、问题及原因分析 结合国内银行业的具体环境作出适应性分析,或者在模型的基础上作出 [J].金融经济,2009(2):82—84 适当的调整。国际上运用最广泛的四个信用风险模型:CreditMetifcs [3] 刘香,张海霞.巴塞尔资本协议m下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管理 (信用计量模型)、KMV模型、CreditRisk+(信用风险附加模型)、 [J].北方经贸,2012(4):97—98 CreditPorttOlioView(信用组合观点),其中作为盯市类型的KMV模型, [4] 产俊,冯仲文.我国商业银行资本金补充机制研究[J].海南 利用贷款企业的财务及交易信息推导出其市场价值及波动性,再根据长 金融,2011(6). 短期债务信息计算出违约距离,进而映射到不同的预期违约频率,对我 [5] 武次冰,张强.资本约束下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提升途 国企业尤其是上市企业的适用性比较好。 径分析[J].云南财经大学报,2010(1). 5.优化信用衍生品市场发展环境 [6] 杨菡.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问题分析[J].西部金融, 信用衍生品能够很好解决我国信贷风险分布高度集中的问题,把风 2012(6):8O一86 险分散化、转移化。我国信用衍生品市场发展缓慢,若要推动信用衍生 [7] 魏国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效率亟待提高[J].银行家,2011 品市场的长期发展,必须优化其发展环境。首先,须完善基础性金融市 (8):46—51 (下接第154页)解释为什么我们将仲裁列入准司法解决方式中。第一, [3] 颜慧欣.国际投资协定之发展与前景.WTO电子报,2009 仲裁具有合同的性质。也就说是,在合同当事人将他们之间的争端提交 (181)<hup://www.wtocenter.org.tw/SmartKMS/www/Epa— 仲裁机构之前,他们必须先要对于提交本身达成一致,签订协议。这种 per/wtoepaper/articlel81.htm> 仲裁协议可以是BITs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可以是在争端发生以后再 [4] 鲍薇.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与WTO争端解决机制[J].法制 由合同当事人签订的。另外,这种合同性也体系了合同当事人有责任推 与社会,2010(1) 动相互合作,并且履行最后达成的仲裁裁决。第二,仲裁同时也具有司 [5] Cot,J.P.International’Conciliation(Europa Publications,London 法性,在仲裁中,一旦合同当事人确定了仲裁庭,仲裁员和所适用的法 1972) 律后,由仲裁庭做出的仲裁裁决,基于国际法对合同当事人是有法律约 [6]Dolzer,R.and Stevens,M.Bilateral investment treaties(Martinus 束力的。例如,美国与其他国家签订合同时,都会要求合同中应依照适 Nijhoff Publishers,Netherlands 1995) 用的国际法规则约定仲裁条款。 [7] Merrills,J.G.International Dispute Settlement(Cambridge Uni— 在合同当事人不能自行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目前仲裁还是使用率最 versity Press,New York 2011) 高的争端解决方式,这也是为什么大部分BITs都会规定仲裁条款的原 [8] Subedi,S.P.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aw Reconciling Policy and 因,这类仲裁条款都会赋予合同当事人选择仲裁庭,仲裁员和所适用法 Principle(Hart Publishing,Cornwall 2008) 律的权利。另外,为了保证仲裁的中立性和公正性,很多仲裁条款也要 [9]The David Davies Memorial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Interna— 求仲裁庭需为设立在无利益关系的第三国的法庭。 tional Disputes:The Legal Aspect(Europa Publication:London, 仲裁庭做出的裁决是有法律约束力的,但是为了更全面的解决争 oLndon 1972) 端。在此之前双方当事人都会进行一个解释和修正的过程,这样做的结 果有利于争端得到全面,整体并且快速的解决。(作者单位:天津外国 注解: 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经济系助教) ①联合国:《和平解决国家间争端手册》,1992.17. ②R Dolzer&M Stevens,Bilaterla investment treaties(Martinus Nijhof 参考文献: Publishers,Netherlands 1995)123 [1] 蔡从燕.风险社会与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的解构与重构[J].法 ③颜慧欣.国际投资协定之发展与前景.WTO电子报181期,2009 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o8(1) 年9月25日 [2] 程莉.中外双边投资条约中投资定义的新发展[J].商品与质 ④J.G.梅里尔斯.International Dispute Settlement(Cambridge Univer- 量,2011(8) sity Press,NewYork2011)58 (下接第170页)缺乏独立自主性;由于清政府制订的经济立法大都移 [3] 李胜渝:中国近代票据立法探析,现代法学,1999(06) 植西方,不符合当时我国的国情,清政府的大部分法律法规都未得到贯 [4] 武乾:清末经济立法与近代经济制度在中国的奠基,中西法律传 彻执行。最终,清末经济法规难以充分本土化,更不能有效的服务于近 统,2002(oo) 代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近代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只能艰难地在 [5] [6]李海红:论清末民初商会的形成和作用,重庆科技学院学 夹缝中成长。(作者单位:齐鲁工业大学) 报(社会科学版),2008(7) [7] 张文举:清末经济立法对中国入世后法律改革的借鉴意义,学术 参考文献 界,2003(5) [1] 王奎:清末商部农工商部与社会经济转型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博 [8] 陈耀华:清末经济法规的影响及其局限,玉林师专学报(哲学 士论文.2007 社会科学),1998(19) [2] 贾孔会:试论清末的经济立法,福建论坛(文史哲版),1999 [9] 宋关云:论政府经济法规与中国近代企业的发展——以天津为中 (06) 心的考察,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5(o2) Bu 商ossI.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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