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水分的测定作业指导书

2023-04-06 来源:榕意旅游网
水分的测定作业指导书 一、简述 动物性饲料、谷物及其制品、水产品、豆制品、乳制品、肉制品及卤菜制品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矿物质、含有保湿剂的动物饲料 二、引用标准 GB/T 6435-2006/ISO 6496:1999饲料中水分和其他挥发性物质含量的测定 GB 5009.3—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三、测定步骤 3.1 将称量坩埚洗净编号后放入100-105℃±2℃真空燥箱中烘干1h,用坩锅钳取出,移入干燥器中冷却30min后称重(称量铝盒放入烘箱时应开1/3盖,冷却和称重时应盖严),如此反复进行,直到前后两次重量之差不超过0.0005g为止。 3.2 固体样品需磨细至颗粒小于2mm,不易磨碎的样品应尽量切碎再称取试样。在恒重的称量铝盒中精确称取两份平行样,每份2g左右,将称量坩埚一道放入100-105℃±2℃真空干燥箱内,烘3-4h后,移入干燥器中,盖紧盒盖冷却30min,进行第一次称重,然后继续烘干1h,冷却30min后进行第二次称重,如此进行直至前后两次重量之差不超过0.0002g为止。 3.3 半固体或液体试样:取洁净的称量瓶,内加10g海砂及一根小玻棒,置于101-105℃干燥箱中,干燥1h后取出,放入干燥器内冷却30min后称量,并重复干燥至恒重。然后称取5-10g试样(精确至0.0001g),置于蒸发皿中,用小玻棒搅匀放在水浴上蒸干,并随时搅拌,擦去皿底水滴,至101-105℃干燥箱中干燥4h后盖好取出,放入干燥器内冷却30min后称量,然后继续烘干1h,冷却30min后进行第二次称重,如此进行直至前后两次重量之差不超过0.0002g为止。 四、测定结果的计算 w1=m1m2100 m1m3m1—称量瓶(包括盖)的质量,如使用砂和玻璃棒,也包括砂和玻璃棒的质量,单位为克(g); m2—称量瓶(包括盖)和干燥后试样的质量,如使用砂和玻璃棒,也包括砂和玻璃棒的质量,单位为克(g); m3—称量瓶(加海砂、玻棒)的质量,单位为克(g) 五、相关记录

真空干燥箱使用记录

仪器使用登记表 SCYJ-JL-5.5-017 水分测定原始记录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