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用品招标书
招标文件
招标类别:劳保用品采购
标书编号:
采购单位:
招标单位: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
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邀请 (3)
第二部分投标文件 (4)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4)
二、投标须知 (5)
1、招标人 (5)
2、投标人 (5)
3、投标委托 (5)
4、招标文件 (5)
5、投标文件 (5)
6、投标要求 (7)
7、投标文件的审查 (7)
8、澄清与答疑 (7)
9、投标报价 (7)
10、投标费用 (7)
11、评标 (7)
12、定标 (8)
13、废标 (8)
14、投标保证金 (8)
15、履约保证金 (8)
16、付款方式 (9)
三、评标、定标办法 (9)
1、招标内容的保密 (9)
2、资格审查 (9)
3、投标文件的澄清 (9)
4、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9)
5、错误的修正 (9)
6、评标办法 (9)
7、中标人的确定 (10)
8、授予合同 (11)
第三部分技术与商务部分 (11)
一、技术部分 (11)
1、货物名称 (12)
2、计量方式 (12)
3、检验标准 (12)
4、检验方法 (12)
二、商务条款部分 (12)
1、供货数量 (12)
2、综合单价 (12)
3、供货时间 (12)
4、交货地点 (12)
5、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 (12)
6、结算方式 (12)
7、货款支付方式 (12)
第四部分劳保用品购销合同条款 (13)
附件一投标函 (17)
附件二开标一览表 (18)
附件三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9)
附件四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0)
附件五投标单位情况表 (21)
附件六银行履约保函格式 (22)
第一部分招标邀请
2×50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年度“劳保用品”采购进行国内邀请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就本公司生产所需的“劳保用品”投标。
一、招标编号:
二、招标名称:劳保用品采购
招标内容:劳保用品。
三、招标文件:具备资格的投标人可于即日起至2012年2月8日前每日9:00-16:00时(北京时间)按下述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份售价现金伍佰元(可在开标前交),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和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2月13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接受投标。2011年2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四、开标时间:定于2011年2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仪式。
五、投标、开标地点: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地址:
电话:
招标联系人:
六、开标一览表:正本及其他投标声明(如有)应单独封装在一个信封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投标时单独提交。
七、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投标时单独递交。
开标前现金缴纳
2012年2月6日
第二部分投标文件
二、投标须知
1、招标人
1.1招标人名称:
1.2招标人情况:是由世界五百强企业,公司注册资本为6.6亿港元。
2、投标人
2.1合格投标人的条件:凡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书中的产品要求的投标单位
2.2凡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或经营“劳保用品”能力的被邀请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2.3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
3、投标委托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统一格式)。
4、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作为本项目招、投标用,且为供货合
同的组成部分。
4.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4.3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回。
4.4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5、投标文件
5.1招标文件要求
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投标。
投标人根据供货要求,进行分项报价,分类列出。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给定的投标格式编写,未尽事宜,投标人可自行补充。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碳素墨水书写或者打印。
投标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各自装订成册。
投标人应自行将投标文件单独密封完好,并加盖骑缝公章,封皮上注明“投标书和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全称。投标文件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至招标办公室。
投标后,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但补充资料必须在投标书送达截止时间前,招标办公室收到为有效。
5.2投标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承诺书;
▲开标一览表即投标产品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含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经营许可证、授权代理证);
▲公司最近三年完成同类合同(劳保用品供货合同);
▲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鉴定报告复印件;
5.3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5.4资格预审不合格者无投标资格,未从招标人处直接购买标书的投标人,谢绝投标。
5.5一经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其投标文件恕不返还。
6、投标要求
6.1每个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人员不得超过3人。
6.2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7、投标文件的审查
7.1投标文件是否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7.2投标文件是否按给定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
8、澄清与答疑
8.1为有利于评标,评标期间评委会可随时请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不清楚的内容予以澄清。
8.2 澄清的内容必须以书面形式,但不得对投标文件进行实质性的改变。
8.3评委会并非对所有的投标人都采取澄清这一做法。
8.4必要时,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
8.5投标人必须将要求解答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呈报给招标人,其他任何形式要求解答的问题视为无效。
8.6招标人将答疑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解答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9、投标报价
9.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到厂含17%税率价格(一票制)。
9.2投标人按开标一览表里的投标报价表格(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还应标明各类分项报价、规格型号、产地、单价等内容。投标分项报价分析表中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序号必须和本文件第三部分(技术参数要求)相一致,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确认,任何有选择的投标报价,招标人不予接受。
9.3投标价:每种规格单位(详见附表)按件或套等为单位报价。
10、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1、评标
11.1招标人将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
面的5人以上单数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2/3。
11.2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按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进行评议,重点考虑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供货能力、供货业绩、经营能力、代理级别等因素。
具体评标方法见本章第三条“评标、定标办法”。
12、定标
12.1根据评标办法,由评标委员会评定出评标结果后,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2.2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与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合同文本条款见第三部分。
12.3若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按12.2条规定期限签订《供货合同》或交纳履约保证金,招
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收回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可按中标候选人排序另行确定中标人。
12.4对未中标人不做任何原因解释。
12.5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13、废标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文件无效,作为废标:
13.1投标人未经过正常渠道购买招标文件;
13.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授权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印鉴;
13.3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书格式填写,投标文件的响应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附加了招标人难以接受的条件;
13.4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
1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不参加开标会的;以及其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姓名与授权委托书姓名不符;
13.6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的方式投标的;
13.7各个子项报价明显低于企业成本的;
13.8投标产品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3.9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3.12所提供的财务报表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的。
14、投标保证金:无
15、履约保证金
15.1合同签订前,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7日内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壹万无。
15.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履约完成后,由企业出具完成情况证明,财务部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16、付款方式
16.1按上月实际进货量结算,结算后30日内付清(银行转帐),若接收承兑汇票10日内支付;
16.2在招标人资金暂时紧缺时,投标人应保证连续二个月供货。
三、评标、定标办法
1、招标内容的保密
1.1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标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工程标底编制细节情况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漏。
1.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论和比较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单位和评标机构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2、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向其发售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过程可以个别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但
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4、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4.1在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4.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单位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而使之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5、错误的修正
5.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文字与图表不符,以文字为准。
▲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时,以单价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投标报价的大写与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5.2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报价中完全综合单价出现空白或为零或漏项时,认为是报价方的优惠。
6、评标办法: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定法。
6.1本评标办法:商务标满分得分为60分,技术标满分得分为40分
6.2评标委员会仅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
6.3在评价比较时应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货物、质量标准、供货方案或运输组织、优惠条件、企业资信、社会信誉、以及以往供货经验、同类供货业绩等综合评价,并确定该投标人是否有能力承接该项目供货。如投标人的以往业绩及代理品牌不真实,评委会可以取消其投标资格。
6.4有效标的范围:不属本章第二条13款“废标”情况的标书均为有效标,所有有效标均有资格参与评标,评标委员会按上述原则,将对有效标进行技术标和商务标的评审。
如果所有投标人报价与招标人标底价均偏离较大,允许各投标人对其投标报价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
6.5技术标部分评分:(满分40分)。
物资质量(10分):最好样品10分,较好样品7分,一般样品4分,无样品0分。
品牌(10分):国家级名牌(2分/项)、省级名牌(1分/项),LA标记2分,劳保生产许可证2分,省级以上检验报告1分,其余不得分。
物资来源(5分):省级以上名牌代理授权证1分/项,其余不得分。
售后服务(5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进行打分:好(5分)、较好(4分)一般(3分)。
投标人业绩(1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所有有效投标进行业绩排名,第一名10分、第二名8分、第三名6分、第四名4分、第五名2分、其余0分。
注:以上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各投标单位均应提供相关的资料并做出相应的对比(列表)供评委评判;招标人保留选择排序前二名投标人的最终权利,而不需要解释选择的理由
6.6、商务标评分标准(60分)
1)评标基础综合单价:计算方法J=(B1+B2+B3+…BN)/N;
J—基础综合单价、(B1-BN)—有效投标报价、N—有效投标单位数。
2)评审得分:报价基础分+附加分
▲报价基础分60分,凡有效投标报价均得基础60分。
▲附加分:
投标报价高于基础综合单价,每上浮1%减1.5分;
投标报价低于基础综合单价,每下浮1%加1.5分;
报价得分最低为0分,最高得分为80分。
3)分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扣完为止。
6.7投标人最终得分=(经评定后的)商务得分+技术得分。
6.8将开、评标资料备案,并作为与中标单位进一步签订中标供货合同的依据。
7、中标人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情况写出评标报告,并提出对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建议前二名次序,若发生分值并列名次情况时,评标委员会重点考虑产品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确定并列投标人的先后次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中标人为第一、二中标候选人前二家投标单位。第二中标候选人在每一名不能履行合同时,第二中标候选人
有资格补充作为第一中标人。
评标过程中,若出现本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标,有关情况处理意见待评标委员会确定后,再行评定。
8、授予合同
8.1最终审查
1)最终审查的对象是招标项目的预中标人。
2)最终审查的内容是对预中标人,技术能力、产品质量、市场业绩、投标人资格、信誉以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作进一步考查。
3)最终审查的方式:
对预中标人进行询问;
对预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
4)接受最终审查的预中标人,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招标人的询问或考察,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
8.2最终合同综合单价由双方协商确认(不得高于投标价)。
8.3招标人在授标时有变更数量的权力。
在向投标人授予中标通知书时,招标人有权变更数量和服务的内容。
8.4中标通知
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中标人。通知也可以电子邮件、传真的形式,但需要正式盖章,予以书面确认。
2)当中标人规定与买方签订中标购销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保函后,招标人向其它投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8.5签订合同
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劳保用品”供货合同,除招标文件已明确的条款外,具体交货时间、数量与批次及其他条款和细则再与中标单位协商确定。
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与合同同具效力。
第三部分劳保用品技术要求
一、技术参数要求:
二、售后服务要求:
1、供方必须为本次招标提供的材料为期十二个月的质量保证,时间从货物供应至仓库,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供方所提供的货物在验收合格后的质保期内,由于货物的技术和质量问题以及需方无法处理的问题,供方均应免费提供售后服务。
3、供方应提供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地址、电话、传真),如有变化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用户。
3、检验标准
执行国家“劳保用品”相关标准。
4、检验方法
供货数量由甲方仓管等相关人员核实,质量标准以甲方封存样品为准。
第四部分商务条款
一、供货数量
投标人的实际供货量根据甲方月计划量进行供货。
二、综合单价
合同单价在合同期间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
三、供货时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按月计划供货,每月具体交货时间以甲方当月书面通知为准。根据实际用量及库存数量,甲方有权随时调整乙方供货数量。
四、交货地点
厂区指定仓库。
五、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
乙方负责到厂前所有与运输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包装
按生产厂家标准,供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运转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证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远洋和内陆的长途运输。供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责任和费用,包装物不回收。
七、结算方式
1、合同价款:按合同综合单价,乘以实际供货量。
2、货到经甲方验收合格,每月底结算一次。
八、货款支付方式
1、乙方为甲方开具结算款全额17%专用增值税发票(一票制)。
2、结算后30日内(银行转帐)付清货款,货款若能以银行出具的承兑汇票支付(期限为3至6个月),10日内支付结算货款。
第五部分合同条款部分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编号: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合同编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劳保用品”购销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供货数量
月供货量执行甲方月度供货计划,每月发货数量以买方电话或电传通知为准。需方保留调整合同暂估数量和服务的权力,供方的实际供货量根据实际用量分批次交货,需方不能保证供方的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一致,甲方保证全年使用的“劳保用品”全部由乙方供货。
第二条:交货地点:
厂区指定点仓库。
第三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一切运杂费用由卖方负担。
第四条:供货内容及时间
1、供货内容:劳保用品,产地或品牌见劳保用品综合单价表。
2、供货时间: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按月计划供货,每月具体交货时间以甲方当月书面通知为准。根据实际用量及库存数量,甲方有权随时调整乙方供货数量。。
第五条:合同综合单价
2、综合单价(含运费及17%税等);合同单价全年不变,对方不得拒绝。
3、合同单价包含劳保用品运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
第六条:质量技术指标及质量验收标准
执行国家“劳保用品”相关标准,质量以甲方封存样品为准。
因物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西自治区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物品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包装
按生产厂家标准,供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
货物在运转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证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远洋和内陆的长途运输。供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责任和费用,包装物不回收。
第八条:货款结算
1、结算方式:货到经甲方验收合格,每月底结算一次。
2、合同价款:按合同综合单价,乘以实际供货量。
第九条:货款支付
结算完后乙方为甲方开具结算全额17%的专用增值税发票(一票制)后银行转帐支付,30日内付清已结算货款(期间不计利息),货款若能以银行出具的承兑汇票支付(期限三至六个月),10日
内付清全部结清货款。
第十条:履约保证金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7日内,乙方将人民币壹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上作为乙方承包期内合同保证金,期间不计算利息。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扣除履约保证金,扣除后承包商必须在下月补充交纳足额的履约金,合同方能继续有效,否则甲方将中止合同。
4、本合同签订生效后7日内,乙方未将人民币壹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上的,甲方将中止合同。
5、本合同终止后7日内,甲方履约保证金全额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上。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违反本合同条款,造成甲方生产、经营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损失等同的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如供方不能按甲方每批计划数量完成供货,未完成部分按合同相应价款二倍从上一期货款中扣除;
3、卖方供应能力必须满足每批供应量,即使已签订合同,若出现不按所要求的数量供应或质量下降,除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外,甲方有权随时中止合同的权利。
4、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及产生的所有费用、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5、供方在合同执行中出现上述违规行为,买方根据合同约定没收保证金,并视情况提前终止合同。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双方或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协议时,双方不承担责任。但遇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内时以书面方式向对方通报情况说明,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通知
1、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2、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修改
1、对于本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
2、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
1、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即开始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在新合同未签订之前,本合同顺延生效三个月,在其约定的合同期限内继续有效。
2、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供方:
(公章)(公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税号:税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附件一
投标函
致: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的(货物名称),招标通告(招标文件编号),授权签字人(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
1、提交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2、我公司提供的劳保用品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3、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4、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6、如果我方中标,我们将按照“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规范”中规定的交货期交货。
7、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规定提交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并对此承担责任。
8、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起天内有效。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2011年月日
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
劳保用品分项报价分析表
全权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
日期:
附件三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
2、企业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
6、授权代理证书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致:
(投标单位全称)法人代表(姓名)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 为全权代表;参加我单位就工程所需的
(货物名称)招标通告(招标文件编号: )的招标活动,签署投标文件、进行谈判、签订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全权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其签名真迹如本授权委托书末尾所示,特此证明。
授权委托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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