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筹划综合案例
#代垫运费的筹划
支付的运费按7%抵扣进项1.销售方向承运人支付运费,收取的运费作为价外费用, 运费发票抬头为销售方2.销售方向购货方收取运费按17%计入销项,同时计入与消费税有关的销售额代垫运费1.销售方向承运人支付运费,运费对增值税销项和进项 运费发票抬头为购货方2.销售方向购货方收取运费,意见消费税均无影响 并将运费发票转交购货方
筹划方向:把运费发票的抬头由销货方改为购货方。筹划后,有关税负如下:
500000100005%21794.87元117%50000010000应纳增值税税额17%3400040102.56元117% 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数量确定的筹划(折扣方式的选择)
价格直接按折扣后价格计税折扣折扣实物折扣赠送部分视同销售计税
适用范围(局限性):只有在税率或税额存在不同级别,且价格在界限附近时方有筹划价值。
甲类 250元/吨
乙类 220元/吨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筹划
自产自用--移送(转化为不再销售的物品)计征消费税,计税如无同类消费品售价,则以组成计税价格为基础。
成本利润成本(1利润率)组成计税价格1消费税税率1消费税税率
案例3-3筹划方向:改变间接费用分配方式,使B车分担更少的间接费用,从而降低其成本和组成计税价格。由于A车计税以销售收入为依据,不考虑成本,故A车成本上升不会增加其消费税税负。
包装物的筹划
问题:若销售应税消费品时明知包装物不会返还,此时是否存在筹划的空间?
包装物收取押金时--不计税 押金逾期押金或没收的押金--计税货物 10000元包装物不退包装物 1000元销售 11000元 售出时 11000税率销售合同销售10000元 售出时 10000税率押金1000元(11个月内退还) 11个月后 1000税率
借:银行存款 2.93
贷:主营业务收入 2.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0.43
借:银行存款 0.50
贷:其他应付款 0.50
#视同销售中避免最高价计税的筹划
视同销售的主要情形:用应税消费品投资入股、抵偿债务、作为内部福利
税法规定:当以多种或多批次应税消费品售价为参照时,一律以价格最高的消费品作为计税基础。
筹划方向:变视同销售为正常销售
如果20辆摩托车仍是销售给甲企业,能否做到按加权平均价格计税?
以物易物合同一变为二摩托车厂向甲销售摩托车合同摩托车厂向甲购买原材料
代工
#自产自销和委托加工选择的筹划
自产自销:按实际销售价格计税
委托加工:如受托方有同类产品销售,参照其价格,如无则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适用范围:
1.零星的、非经常性生产的产品
2.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不正常销售,而是形成视同销售产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