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水字„2011‟30号
关于在全县水利行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的
实 施 方 案
局属各单位、各股室、各乡镇水管站:
为全面贯彻我县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着力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促进水利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的有效落实,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和安全生产责任督察机制,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现结合我县水利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安全水利、和谐水利,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创新监管手段,强化安全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着力整治安全隐患,夯实基层基础,为促进我县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襄垣经济又快又好发展,营造良好的水事环境。
二、目标任务
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水利在建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运行及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督查隐患治理责任、治理措施、治理期限和应急预案的落实。进一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和安全生产责任督察机制;认真解决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排查范围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重点对象是全县的水库、电站、河道堤防、河道采砂、灌区渠道及在建水利水电工程等。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安全隐患治理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全面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企业法人负责制,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要坚持对从业企业进行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资质认定,特别是生产经营单位和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要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加强岗位培训,严格持证上岗,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采取下达责任书的形式,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班组和具体责任人。做到隐患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二)加大安全隐患整改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
能够立即整改治理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治理的,要列入本单位的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计划,落实整改措施、资金、期限和责任人,并定期在月底前将治理情况报局办公室。对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从严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三)建立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台帐。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帐,完善基础资料,分门别类建好档案。要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逐一进行登记,建立安全隐患信息档案。
(四)健全安全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各单位要不断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快技术改造,及时淘汰落后工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杜绝产生新的安全隐患,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五)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舆论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会议、墙报、黑板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长治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和《长治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督察办法》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其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表扬先进,激励员工,进一步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促进水利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O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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