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支行单位银行结算帐户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行《关于开展单位银行结算帐户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我行高度重视,制定了自查方案,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内勤行长为副组长,分理处负责人及对公柜员等共五人小组,本次自查主要以《##农村信用社会计管理基本规范》和《##农村信用社财务会计工作评价办法》为依据开展的,报告如下:
一、 首先对我行的单位帐户进行了疏理,对正常使用的帐户因老系统中信息不全的情况全部进行补录,其中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负责人的身份证等到开户资料的是否合法有效齐全将近几年的开户资料拿出来一户一户核查补录,从后往前补止目前已补至2008年了。
二、 近两年单位银行结算帐户的开立由管理机构人员进行复审,但未进行相关资料的电子扫描。
三、 存款人开立结算帐户是基本户能做到时及时上报人民银行核准备案,能执行开立之日起3 个工作日后办理付款业务,注册验资户及临时存款帐户能按规定开立使用。 四、 单位帐户的使用基本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但对单位结算帐户使用期间的到时期资料未及时提示更新,有关证件的有效期未能及时的检查,对于快到期或即将到期无提示更新操作。
五、 单位结算帐户信息变更无法及时知道,只有单位主动提供有关需变更的相关资料我行都能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及时将变更资料带至上级行。
六、 单位结算帐户撤销时能够收回尚未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及有关资料,并核对帐面余额,如单位无法交回凭证都出具证明写明经济责任,对基本户当天带至上级行及时送到人行。
七、 对开通网银的帐户进行了一一核算查,因网银是近两年才开办的,资料较完整,但刚上新系统时无法打印凭证,有出证明做帐情况。目前已解决。
八、 对单位结算帐户的档案管理还不符合人民银行的规定,只是一年下来将基本户及其他户整理归类装订入档案管理。
以上是我行这次关于单位银行结算帐户管理情况的自查汇报,通过自查学习文件精神深知离规范管理还有很大的差距,我行将不足之处认真整改,从现在起杜绝不规范开户及变更、撤销等帐户情况,坚决执行人民银行的帐户管理制度。
##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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