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搅拌站操作规程 二、 混凝土输送车操作规程 三、 装载机操作规程 四、 柴油发电机组操作规程 五、 龙门吊操作规程 六、 履带吊操作规程 七、 冲孔桩机操作规程 八、 冷水机组操作规程 九、 旋挖钻机操作规程 十、 振动锤操作规程
十一、 汽车吊操作规程
一 搅拌站操作规程
1.1混凝土搅拌站的安装,应由专业人员按出厂说明书规定进行,并应在技术人员主持下,组织调试,在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全部符合规定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
1.2作业前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搅拌筒内和各配套机构的传动、运动部位及仓门、斗门、轨道等均无异物卡住;
(2) 各润滑油箱的油面高度符合规定;
(3) 打开阀门排放气路系统中气水分离器的过多积水,打开贮气筒排污螺塞放出油水混合物;
(4) 提升斗或拉铲的钢丝绳安装、卷筒缠绕均正确,钢丝绳及滑轮符合规定,提升料斗及拉铲的制动器灵敏有效;
(5) 各部螺栓已紧固,各进、排料阀门无超限磨损,各输送带的张紧度适当,不跑偏;
(6) 称量装置的所有控制和显示部分工作正常,其精度符合规定; (7) 各电气装置能有效控制机械动作,各接触点和动、静触头无明显损伤。
1.3应按搅拌站的技术性能准备合格的砂、石滑料,粒径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机组各部分应逐步启动。启动后,各部件运转情况和各仪表指示情况应正常,油、气、水的压力应符合要求,方可开始作业。
1.4作业过程中,在贮料区内和提升斗下,严禁人员进入。搅拌筒启动前应盖好仓盖。机械运转中,严禁将手、脚伸入料斗或搅拌筒探摸。当拉铲被障碍物卡死时,不得强行起拉,不得用拉铲起吊重物,在拉料过程中,不得进行回转操作。
1.5搅拌机满载搅拌时不得停机,当发生故障或停电时,应立即切断
电源,锁好开关箱,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排除故障或等待电源恢复。
1.6搅拌站各机械不得超载作业;应检查电动机的运转情况,当发现运转声音异常或温升过高时,应立即停机检查;电压过低时不得强制运行。
1.7搅拌机停机前,应先卸载,然后按顺序关闭各部开关和管路。应将螺旋管内的水泥全部输送出来,管内不得残留任何物料。
1.8作业后,应清理搅拌筒、出料门及出料斗,并用水冲洗,同时冲洗附加剂及其供给系统。称量系统的刀座、刀口应清洗干净,并应确保称量精度。
1.9当搅拌站转移或停用时,应将水箱、附加剂箱、水泥、砂、石贮存料斗及称量斗内的物料排净,并清洗干净。转移中,应将杆杠秤表头平衡砣秤杆固定,传感器应卸载。
二、 混凝土输送车操作规程
(1)混凝土搅拌输送车的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制动液、冷却水等应添加充足,质量应符合要求。
(2)搅拌筒和滑槽的外观应无裂痕或损伤;滑槽止动器应无松弛和损坏;搅拌筒机架缓冲件应无裂痕或损伤;搅拌叶片磨损应正常。 (3)应检查动力取出装置并确认无螺栓松动及轴承漏油等现象。 (4)启动内燃机应进行预热运转,各仪表指示值正常,制动气压达到规定值,并应低速旋转搅拌筒3~5min,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装料。 (5)搅拌运输时,混凝土的装置量不得超过额定容量。
(6)搅拌输送车装料前,应先将搅拌筒反转,使筒内的积水和杂物排尽。
(7)装料时,应将操作杆放在“装料”位置,并调节搅拌筒转速,
使进料顺利。
(8)运输前,排料槽应锁止在“行驶”位置,不得自由摆动。 (9)运输中,搅拌筒应低速旋转,但不得停转,运送混凝土的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
(10)搅拌筒由正转变为反转时,应先将操作手柄放在中间位置,待搅拌筒停转后,再将操纵杆手柄放至反转位置。
(11)行驶在不平路面或转弯处应降低车速15km/h及以下,并暂停搅拌筒旋转。通过桥、洞、门等设施时,不得超过其限制高度及宽度。
(12)搅拌装置连续运转时间不宜超过8h。
(13)水箱的水位应保持正常。冬季停车时,应将水箱和供水系统的积水放净。
(14)用于搅拌混凝土时,应在搅拌筒内先加入总需水量2/3的水,然后再加入骨料和水泥,按出厂说明书规定的转速和时间进行搅拌。
(15)作业后,应先将内燃机熄火,然后对料槽、搅拌筒入口和托轮等处进行冲洗及清除混凝土结块。当需进入搅拌筒清除结块时,必须按取下内燃机电门钥匙,在筒外应设监护人员。
三、 装载机操作规程
(1)转载作业时,满载的铲斗要起升并外送些料,如在倾斜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作业,容易发生因重心偏离而轻翻的事故。
(2)在石方施工场地作业时,轮胎容易被石块的棱角刮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
(3)铲斗装载后行驶时,机械地重心靠近前轮倾覆点,如急转弯或紧急制动,容易造成失稳而倾翻。
(4)操纵手柄换向时,如过急、过猛,容易造成机件损伤。满载的铲斗如快速下降,制动时会产生巨大的冲击载荷而损坏机件。
(5)在不平场地作业时,铲臂放在浮动位置,可以缓解因机身晃动而造成铲斗在铲土时的摆动,保持相对的稳定。
(6)铲斗偏载会造成铲臂因受力不均而扭弯;铲装后未举臂就前进,会使铲臂挠度大而变形。
(7)卸料时,如铲斗伸出过多,或在大于3°的坡面上前卸料,都将使机械重心超过前轮倾覆点,因失稳而酿成事故。
(8)水温过高,会使内燃机因过热而降低动力性能;变矩器油温过高,会降低使用的可靠性;加速工作液变质和橡胶密封件老化。
四、 柴油发电机组操作规程
(1)新装、大修或停用10天以上的发电机,使用前应测量定子和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以及吸收比,定子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上次所测量的30%,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Ω,吸收比不小于1.3,并应做好测量记录。
(2)作业前检查内燃机与发电机传动部分,应连续可靠,输出线路的导线绝缘良好,各仪表齐全、有效。
(3)启动前应先将励磁变阻器的电阻值放在最大位置上,然后切断供电输出主开关,接合中性点接地开关。有离合器的机组,应先启动内燃机空载运转,待正常后在接合发电机。
(4)启动后检查发电机在升速中应无异响,滑环及整梳子电刷接触良好,无跳动及冒火花现象。待运转稳定,频率、电压达到额定值后,方可向外供电。载荷应逐步增大,三相应保持平衡。
(5)发电机开始运转后,即应认为全部电气设备均已带电。 (6)发电机连续运行的最高和最低允许电压值不得超过额定值的±10%。其正常运行的电压变动范围应在额定值的±5%以内,功率因数为额定值时,发电机额定容量应不变。
(7)发电机在额定频率值运行时,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0.5HZ。 (8)发电机功率因数不得超过迟相(滞后)0.95。有自动励磁调节装置的,可在功率因数为1的条件下运行,必要时可允许短时间在迟相0.95~1的范围内运行。
(9)发电机运行中应经常检查并确认各仪表指示及各运转部分正常,并应随时调整发电机的荷载。定子、转子电流不得超过允许值。
(10)停机前应先切断各供电分路主开关,逐步减少载荷,然后切断发电机供电主开关,将励磁变阻器复回到电阻最大值位置,使电压降至最低值,再切断磁开关和中性点接地开关,最后停止内燃机运转。
五、龙门吊操作规程
(1)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操作。 (2)不准带无关人员上车。
(3)开车前先检查机械、电气、安全装置是否良好;车上有无可碰、卡、挂现象;确认一切正常,打铃告警后,再送电试车。
(4)检查试车中发现有第三条规定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车。
(5)操作中必须精力集中,与下面密切配合。操作时不准吸烟、吃东西和与他人谈话。
(6)操作中严格执行\"十不吊\":① 超过额定负苛不吊。②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③ 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④ 吊挂重物直接加工时不吊。⑤ 歪拉斜挂不吊。⑥ 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动物不吊。⑦ 易燃易爆物品不吊。⑧ 带有棱角快口物件未垫好不吊。⑨ 埋地物品不吊。⑩违章指挥不吊。
(7)操作中要始终做到稳起、稳行、稳落。在造近邻车或接近人时必须及时打铃告警。
(8)吊运物品坚持\"三不越过\":① 不从人头上越过;② 不从汽车、火车头上越过;③ 不从设备上越过;
(9)运行时,任何人发出停车信号均应立即停车。 (10)操作带翻、游翻、兜翻时应在安全地方进行。
(11)起吊重物时,距地面距离不许超过0.5米。
(12)吊运接近额定负荷时,应升至100毫米高度停车检查刹车能力。 (13)吊运过程中,不允许同时操作三个机构(即大车、小车、卷扬不能同时动作)。
(14)正常情况下不准打反车。
(15)严禁使用两台起重量不同的起重机共吊一物。用两台起重能力相等的起重机共吊一物时,应采取使两台起重机均能保持垂直起重措施,其吊物重量加吊具重量之和的不准超过两台起重机起重能力总和的80%。且须总工程师或其指派的专人在场指挥,方能起吊。
(16)上下车时需由梯子平台通过。不准从一台车爬至另一台车。不准沿轨道行走。
(17)车上不准堆放活动物或其他物品,工具应加以固定。 (18)同一跨轨道上有两台以上吊车时,不准相互推车碰撞。 (19)吊钩不载荷运行时,应升至一人以上高度。 (20)露天起重机作业完毕后应加以固定。
(21)在处理故障或离车时,控制器必须放于\"0\"位,切断电源。不准悬挂重物离开车。下班时把小车停于驾驶室一端,吊钩升至规定高度。 (22)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特别是不安全因素必须交待清楚。
起重机驾驶人员交接班必须实行班点检,详细记录每班检查及运转情况。班检内容包括:
1、有声信号声音宏大。2、控制器触头应接触良好,保证调速正常。3、各制动器必须灵活可靠(特别是卷扬机构)。4、锥度轴上的联轴器不准松动。5、大、小车缓冲器完整可靠。6、集电托及软线不准有挂、卡、碰、脱现象。7、各安全开关必须完整、灵活、可靠(特别是升降机构)。8、大、小车轨道不准有障碍物。9、电动机碳刷、滑环必须光滑,接触良好,调速正常。 10、钢丝绳的紧固、卷绕必须正确,其损坏不得超过报废标准。
11、吊钩、滑轮转动灵活,不准有裂纹、破裂现象,防松螺母必须可靠。 12、空运转试车,确信安全可靠,方可工作。
六、履带吊操作规程
(1)起重设备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后,发结合格证件,方准单独操作。严禁无证人员动用起重设备。 。
(2)工作前必须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机件带病运行。 (3)司机与起重工必须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手势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
(4)履带吊在运行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和作业区。
(5)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履带吊,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机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 (6)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厘米左右,检查履带吊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7)履带吊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并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起落。不准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 (8)汽车、履带吊不得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臂。如果必须运行或转动时,必须将机身先垫平。
(9)履带吊在工作时,作业区域,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垂物下面严禁任何人站立,工作或通行。
(10)履带吊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带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半径范围内,—其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还应适当放大。履带吊在输电线下面通过时,应先将起重臂放下。
(11)履带吊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履带吊同时起吊一件重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车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车所允许的起重量总和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的最大起重量的80%。
(12)履带吊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丝绳拉断或起重臂后翻。在起重臂起升到最大仰角和吊钩在最低位置时,卷扬筒上的钢丝绳应至少保留三圈以上。
(13)起重臂仰角不得小于30°,履带吊在载荷情况下应尽量避免起落起重臂。严禁在起重臂起落稳妥前变换操纵杆。
(14)严禁乘坐或利用履带吊载人升降,工作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 (15)履带吊在工作时,不准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17.无论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悬挂在空中。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
(16)工作完毕,吊钩和起重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零位,并切断电源。塔吊、平板吊应停在轨道中间位置,并锁住夹轨钳。
七、冲孔桩机操作规程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程.
(2)电源电线必须架空拉设或铺设电缆,移动机架不准碰触高低压电线下
冲桩和吊放钢筋笼等施工作业。
(3)机架上电箱电器完好,电动机接地不少于两处,接保护零线牢固可靠,
触电保护器动作灵敏。
(4)作业前,应检查卷扬机及机架各部位连接是否牢固,有无松动或磨损、
变形,离合器、刹车是否灵敏,钢丝绳是否断丝、磨损、扭结、变形达到报废标准。
(5)制动皮带不得受潮,传动皮带的防护罩应齐全完好。
(6)检修或加润滑油时,必须切断电源停止运转后进行,在架设高处作
业时,必须先系好安全带。
(7)进行孔深测量,泥浆取样或循环排渣时,必须停机,并将桩锤吊挂好
保险钩。
(8)每冲2小时,必须停机将桩锤提出孔外清洗一次,并检查桩锤有无断齿
和掉齿,钢丝绳连接有无松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现场施工员. (9)作业中,遇大雨、大雾或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必须切断电源停止作业,
如有台风警报,还必须对桩加设风绳拉固,必要时采取放下桩架等措施.暴风雨后,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才能开机使用.
(10)作业后,必须拉闸断电,锁好电箱,做好台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八、冷水机组操作规程
(1)机组应放在室温的机房内,机组的四周和上方应有足够空间,以便进行日常的维护工作。
(2)在机组的一端应留出清洗冷凝器管束的抽管空间,也可利用门洞或其它位置合适的洞口。
(3)选择合适管径的水管,机组最大功率运行时的冷却系统及冷水系统,并正确连接。
(4)对于普通的应用场合,通过蒸发器和冷凝器的水流速度允许在1.0-3.6m/s之间。
(5)在任何负荷情况下,水流量应保持稳定。
(6)所有冷冻水和冷却水管道的设计及安装应按常规方法进行,冷冻水泵要位于机组的进水管上,以保证机组内的正压和流量。配管时应设置减振管以保证适当的弹性,还要防止当水泵停机时蒸发器的水被排掉。 (7)管道应有独立于冷水机组的牢固支撑,避免应力施加在冷水机组的部件上。吊架的设置要便于管道对中。
(8)为了减少噪音和振动,最好在管道上安装隔振器。 (9)请在水管的入口加装过滤器,并定期清理。 (10)试漏完毕后,所有接管口必须进行防锈处理。
九、旋挖钻机操作规程
(1)工作平台相对平整、场地密实且钻机能够回转正常。
(2)开机前检查发动机、液压系统、钻具、钢丝绳等的性能、状况,冬季施工时,钻机必须预热发动机半小时以上,当温度达到规定值时方可起动发动机。
(3)工作前先运转半小时,以保证各部分连接正确,油温正常。 (4)工作中必须时刻检查仪表显示状况,观察主钢丝绳工作状况,当有毛刺出现时必须停机更换,避免出现掉钻头事故发生,工作时必须保证钻杆的垂直度,以免影响成孔质量,必须经常检查土质状况,不同土质使用相适应的钻具,以保证钻孔进度,对磨损的钻具必须进行及时修补。 (5)钻孔时必须先选好弃土位置,以不影响钻机回转为好,经常检查钻
具状况,对磨损严重的钻齿必须及时更换,以免损坏钻具,降低工作效率。
(6)每工作五个小时必须加注一次润滑脂,同时检查机油、液压油、齿轮油油面,检查全车螺栓的松紧度,特别是钻桅上部钻杆连接处及钢丝绳连接处螺栓的松紧程度,工作中遇不正常响声时必须停机检查,以确保人机安全。
(7)钻机转移过程中必须保证钻桅放倒,且重心适当,同时道路足够宽,足够密实,倾斜度不允许超过规定值,以保证钻机安全,停工时必须把钻桅放倒,并进行全面的保养注油工作,同时表面要有覆盖。
(8)钻机运输过程中必须把履带收回到最小2700mm,工作中把履带伸出到4300mm的工作位置方可操作。
(9)钻孔桩施工中钻完的孔必须要有覆盖且有明显标识,以保证人员的安全。
十、振动锤操作规程
(1)作业前,应检查振动桩锤减振器与连接螺栓的紧固性,不得在螺栓松动或缺件的状态下启动。
(2)应检查并确认振动箱内润滑油位在规定范围内。用手盘转胶带轮时,振动箱内不得有任何异响。
(3)应检查各传动胶带的松紧度,过松或过紧时应进行调整。胶带防护罩不应有破损。
(4)夹持器与振动器连接处的紧固螺栓不得松动。液压缸根部的接头防护罩应齐全。
(5)应检查夹持片的齿形。当齿形磨损超过4mm时,应更换或用堆焊修复。使用前,应在夹持片中间放一块10~15mm厚的钢板进行试夹。试夹中液压缸应无渗漏,系统压力应正常,不得在夹持片之间无钢板时试夹。
(6)悬挂振动桩锤的起重机,其吊钩上必须有防松脱的保护装置。振动桩锤悬挂钢架的耳环上应加装保险钢丝绳。
(7)启动振动桩锤应监视启动电流和电压,一次启动时间不应超过10s。当启动困难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启动。启动后,应待电流降到正常值时,方可转到运转位置。
(8)振动桩锤启动运转后,应待振幅达到规定值时,方可作业。当振幅正常后仍不能拔桩时,应改用功率较大的振动桩锤。
十一、汽车吊操作规程
(1)操作者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2)吊装前必须仔细检查各部位的安全附件是否灵敏可靠。 (3)吊装前必须掌握被吊物的确切重量以选配安全系数足够的索具。 (4)超重作业中禁止以下吊装工作:1、跨越电源或通讯线路吊装重臂在电气线路下面起重吊装作业。吊钩与被吊物的重心明显不垂直吊装。
4、吊钩重心离被吊物重心较远,采用放长吊钩的钢丝绳边拖边拉边起吊的吊装。 5、一条钢丝绳起吊设有2个吊点的吊装,吊装设有三个以上吊点的重物时,所用的绳扣数少于所设的吊点数的吊装。
(5)装起重过程中,必须准确使用全国统一起重指挥讯号,不得随意乱指挥。 (6)起重臂下人员不撤至安全地点不准起吊。
(7)吊运重物时应有防止重物无规律大幅度摆动措施,严禁人员用手直接把扶重物。
(8)试吊时重物离自然地面不得大于20厘米。 (9)指挥正确情况下,操作手必须严格按指挥讯号操作。未有起重指挥情况下操作手不得擅自操纵吊装。
(10)操作手在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有权拒绝吊装作业:1、不使用国家统一起重指挥讯号2、索具不符合安全规程3、有事故隐患4、埋在地下或冻在冰上的物件
(11)操作手收车前必须对设备检查并填写运行记录。 (12)禁止在斜坡吊重回转。
(13)作业中禁止用手触摸网丝绳和滑轮。 (14)六级以上大风严禁起吊。 (15)支腿时应下铺垫木将机身顶起,并保持水平。
(16)吊起时,汽车驾驶室内不许有人,禁止将重物吊越汽车驾驶室23、严禁将报警装置开关关掉
(17)停止工作时制动器必须刹住。工作完毕吊杆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所有控制手 柄应放到零位,并关门上锁
(18)汽车吊工作完毕后,收支腿、回转吊杆不得同时进行,应先收回转吊杆到行走位 置,再收支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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