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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_脚手架工程

2021-01-14 来源:榕意旅游网
HB-QD-02-C

上海宏波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工程名称 湛江钢铁基地项目全厂办公生活设施Ⅰ标工程

专业名称 脚手架工程

编 制 人

总 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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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地址:龙华西路31弄58号 邮编:200232 电话:64573841 传真:64568594

一、工程概况………………………………………………………2 二、编制依据………………………………………………………2 三、脚手架搭设前的监理工作……………………………………3 四、脚手架搭设过程中的监理工作………………………………4 五、脚手架拆除工程的监理工作…………………………………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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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宏波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本工程是宝钢湛江钢铁基地项目全厂办公生活设施1标包括有:轧钢生活区、炼钢厚板生活区、烧结生活区、原料场生活区、电厂生活区的办公楼、食堂、更衣楼和消防站。

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有乙级和丙级;地面粗糙度类别B类。建筑外门窗抗风压性能分级不低于7级,气密性能分级不低于6级,水密性能分级不低于6级,隔声性能分级不低于3级。

地基形式有:天然地基、局部换填压实处理人工地基、砂桩+混凝土搅拌桩处理后人工地基、强夯地基;

基础形式有:柱下条型基础、柱下独立基础、墙下条型基础 砖混结构外墙:240mm厚MU10混凝土实心砖,外墙为200厚蒸压加气混凝土砌体墙

开挖深度最深的是炼钢厚板生活区办公楼基础2.5m,建筑最高高度是消防站12.93m。 二、编制依据

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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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指导意见》(沪建建管[2003]第170号)

3、《关于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意见》(沪建建管[2004]第113号)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 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6、《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28-2010) 7、《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30-2011) 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 33-2012) 9、已审批的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 三、脚手架搭设前的监理工作:

(1)审核承包单位提供的脚手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其安全措施等;

(2)审核脚手架搭设人员的上岗位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并要求持证上岗;

(3)如果是专业的脚手架搭设施工单位施工,则要审查其单位的安全生产资质;

(4)督促总、分包单位按有关要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5)对搭设脚手架的有关设备、机具、材料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6)审核脚手架安全施工应急抢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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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脚手架搭设过程中的监理工作: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工程的监理工作要求:

(1)凡搭设本建筑工程的金属扣件架、电梯井道的钢管脚手架双排脚手架、满堂脚手架,应严格按有关法规文件和专项方案的要求执行;

(2)搭设前应严格进行钢管的筛选,凡严重锈蚀、薄壁、严重弯曲裂变的杆件不宜采用;

(3)严重锈蚀、变形、裂缝、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宜采用; (4)脚手架的基础除按规定设置外,必须做好排水处理。 (5)高层钢管脚手架座立于槽钢上的,必须有地杆连接保护,基础必须牢固,普通脚手架立杆必须设底座保护;

(6)不宜采用承插式钢管作底步立杆交错之用; (7)所有扣件紧固力矩,应达到45-60N·m;

(8)同一立面的小横杆,应对等交错设置,同时立杆上下对直; (9)斜杆接长不宜采用对接扣件,应采用叠交方式用两只回转扣件接长,搭接距离应大于1m;

(10)高层建筑金属脚手架的拉杆,不宜采用铁丝攀拉,必须使用埋件形式的刚性材料作拉结件;

(11)钢管上严禁打孔;

(12)当脚手架搭设尺寸中的步距、立杆纵距、立杆横距和连墙件间距有变化时,除计算底层立杆段外,还必须对出现最大步距或最大立杆纵距、立杆横距、连墙件间距等部位的立杆段进行验算,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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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要求后按验算符合要求的进行搭设,必须按规范和方案进行搭设;

(13)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距不应大于150mm,在双排脚手架中,靠墙一端的外伸长度不应大于400mm;

(14)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15)立杆接长应采取直接,严禁采用搭接方式。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16)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两步);

(17)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18)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19)一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中间宜每隔6跨度一道;

(20)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杆件以上两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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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立杆搭设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22)连墙件、剪刀撑、斜撑的搭设应符合剪刀撑、横向斜撑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

(23)其余要求详见规范JGJ130-2001(2002年局部修订版)。 2、门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工程的监理工作要求:

(1)钢管应平直,平直度允许偏差为管长的1/500,两端面应平整,不得有斜口、毛口,严禁使用有硬伤(硬弯、砸扁等)及严重锈蚀的钢管;

(2)在脚手架的顶层门架上部、连墙件设置层、防护棚设置处必须设置水平架;

(3)搭设脚手架的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并作好排水; (4)搭设门架及配件应符合交叉支撑、水平架或脚手板应紧随门架的安装及时设置,连接门架与配件的锁臂、搭钩必须处于锁住状态;

(5)加固杆、剪刀撑等加固件的搭设必须与脚手架同步搭设; (6)连墙件的搭设必须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设置或搭设完毕后补做;

(7)上、下榀门架的组装必须设置连接棒及锁臂,连接棒直径应小于立杆内径的1-2mm;

(8)其余要求详见规范JGJ128-2000。

3、室内满堂脚手架的搭设工程的监理工作要求 (1)室内满堂脚手架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搭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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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满堂脚手架的纵、横距不应大于2m;

(3)满堂脚手架应设登高措施,保证操作人员上下安全; (4)操作层应满铺竹笆,不得留有空洞。必须留空洞者,应设围栏保护。

(5)大型条形内脚手架,操作步层两侧,应设防护栏杆保护。 (6)满堂脚手架步距,应控制在2m内,必须高于2m者,应有技术措施保护;

(7)满堂脚手架的稳固,应采用斜杆(剪刀撑)保护; (8)满堂脚手架不得钢、竹混用。

4、电梯井道内架子、安全网搭设工程的监理工作要求: (1)从二层楼面起张设安全网,往上每隔二层设置一道。安全网必须完好无损、牢固可靠;

(2)拉结必须牢靠,墙面预埋张网钢筋直径不小于14mm,钢筋埋人长度不少于直径的30倍;

(3)电梯井道防护安全网不得任意拆除,待安装电梯搭设脚手架时,每搭到安全网高度时方可拆除;

(4)电梯井道的脚手架一律用钢管、扣件搭设,立杆与横杆均用直角扣件连接,扣件紧固力矩应达到45-60N·m;

(5)脚手架所有横楞两端,均应与墙面撑紧。四角横楞与墙面距离:平衡对重一侧为600mm,其他三侧均为400mm。离墙空档处应加隔排钢管,间距不大于200mm,隔排钢管离四周墙面不大于2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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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脚手架柱距不大于1.8m,排距为1.8m,每低于楼层面200mm处加搭一排横楞,横向间距为350mm,满铺竹笆,竹笆一律用铁丝与钢管四点绑扎牢固;

(7)脚手架拆除顺序应自上而下进行。拆下的钢管、竹笆等须妥善运出电梯井道,禁止乱扔乱抛;

(8)电梯井道内的设施,必须有脚手架保养人员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五、脚手架拆除工程的监理工作要求:

1、金属扣件式双排钢管脚手架拆除工程

(1)拆除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高层建筑脚手架拆除,应配备良好的通信装置;

(2)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应另立设置。

(3)如遇强风、雨、雪等特殊气候,不应进行脚手架的拆除,夜间实施拆除作业,应具备良好的照明设备;

(4)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高处作业规定执行拆除工艺要求和遵守安全纪律;

(5)建筑内所有窗户必须关闭、锁好,不允许向外开启或向外伸挑物件;

(6)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输送至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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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高处抛掷;

(7)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安全网—竖档笆—垫铺笆—防护栏杆—搁栅—斜拉杆—连墙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

(8)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两步同时拆除(踏步式),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9)所有连墙杆、斜拉杆、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10)所有杆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11)所有垫铺笆拆除,应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笆面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12)脚手架内必须使用电焊气割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特殊工种的要求和消防规定执行。增派专职人员,配备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溅落。严禁无证动用焊割工具;

(13)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应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或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14)输送至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物件,应按类堆放整理。 2、门式钢管脚手架拆除工程:

(1)脚手架的拆除应在统一指挥下经验收不再需要时,按后装先拆,先装后拆的顺序进行;

(2)连墙件、通长水平杆和剪刀撑等,必须在脚手架拆卸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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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的门架时方可拆除;

(3)工人必须站在临时设置的脚手板上进行拆卸作业的,应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4)拆除工程中,严禁使用榔头等硬物击打、撬挖,拆下的连接棒应放入袋内,锁臂应先传递至地面并放室内堆存;

(5)搭拆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担任,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不得上脚手架操作;

(6)搭拆脚手架时工人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7)操作层上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在脚手架上集中堆放建筑材料;

(8)严禁在脚手架上拉缆风绳或固定、架设混凝土泵、泵管及起重设备等;

(9)施工期间不得拆除交叉支撑、水平架、连墙件、加固杆件(如剪刀撑、水平加固杆、扫地杆、封口杆等等),栏杆;

(10)拆除脚手架时对影响安全的四周要采取安全警戒措施,并严禁高处抛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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