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货查验制度
1、 负责人或视频安全管理人应检查验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对采购的是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地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查验是否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销售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 对进入商场、超市、食品悬挂“总经销”、“总代理”滋养牌匾的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查备。 二、索证索票制度
1、索证: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并将有关资料复印件留存,存入资料盒内查备。经营进口食品的,索取进口食品合法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应向供货商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有供货商签字或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2、索要:进货时索取加盖印章或签字载有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拒绝白条。 三、进销货台帐制度
1、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将票据或清单(有印章或签字)进行分类整理、装订或者粘贴成册。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2、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销售食品,还应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
3、进货查验记录、进货台帐、销货台帐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食品经营单位:辽阳市白塔区天顺旅店 负责人(签字):王会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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