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实际,谈哲学三大规律的内涵?
对立统一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量变质变规律: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否定之否定规律: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这个三辩证法规律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这是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首先阐述出来的,恩格斯则将它从《逻辑学》中总结和提炼出来,从而使辩证法的规律变得更加清晰了。辩证法规律揭示的全是极限本质之间的联系,是抽象程度最高的产物。尽管辩证法的规律都是从概念的推演中抽象出来的,但是这些规律完全与客观现实的本质运动相一致,因此它们都是具有极限真理的客观规律。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彼此之间的联系是一分为二的关系。基本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它是其中的“一”。量变质变规律与肯定否定规律是“二”。
用逻辑关系图表示,是这样的形式:
┌量变质变规律——变化规律:内部变化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核心规律)└肯定否定规律——发展规律:外部过程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包含在肯定否定规律内部,属于发展的连续性具有的客观规律。
众所周知,现实中的矛盾分为两种不同的形式:一种是具有直观性的矛盾现象,此时矛盾双方处在可以感知到的认识层次上。一种是必须通过反思才能把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它是人们直接感知不到的矛盾。
对于辩证法的规律来说,主要揭示出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具有的特点,不是停留在具有直观性的矛盾现象上,而是上升到本质自身内部的矛盾两方面。这就是哲学规律具有的特点,上升到本质高度把握客观存在的现象联系。在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中,基本规律、核心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其他两个规律都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展开形式。三者之间不是并列的关系,而是一分为二的关系。
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客观存在具有的特点,任何事物内部都是矛盾的统一体,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动力。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矛盾运动过程具有的特点,它告诉人们,矛盾运动是生命力的表现,其特点是自我否定、向对立面转化。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构成了辩证运动的实质。
从认识层次角度上讲,辩证法三大规律中,量变质变规律处在最外层,人们可以直观地感觉到,因为它是以统一体的变化形式存在的客观规律。其次是对立统一规律,它需要人们进行观察和分析,因为它的认识深度从外部统一体上升到统一体内部的矛盾。而否定之否定规律的特点则是相当于认识中的间接性,按照康德的划分方法,它们三者依次相当于感性、知性和理性。由于否定之否定规律上升到理性高度,它的特点是隐藏在矛盾的内部,揭示了矛盾运动的本质。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在理解和认识上都具有很高的难度。
其实,人生中,包括我们的工作、生活,有很多东西都是辨证的,对
立统一的.工作中,我们要注意思考原则和灵活的结合,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广博和精专的结合,局部和整体的结合,长远和当前的结合,拿起和放下的结合,
刻意和随意的结合......
还有生活中,就像阎崇年教授讲的修养人生的讲座里说的,很多长寿老人都是因为他们拥有平衡的生活.他们的饮食是平衡的,荤素搭配,粗细搭
配,,吃饭八分饱.他们的心态是平衡的,心态平和,淡薄名利,懂得劳逸结合.他们的睡眠是平衡的,早睡早起,每天八小时,中午午休半小时.他们的运动
是平衡的,有氧运动和无氧运动结合,小运动和大运动相结合.总之,他们正
是顺应生命的规律------身体要动,脑子要用,精神要爽,饮食要控.这里面
很重要一点就是辨证的规律.
质量互变规律,在工作中体现的也很明显。比如我们的文字水平,或许我们写一份、两份材料,可能会觉得没有什么提高,有时甚至会对自己产生怀疑——到底是不是这块料,但是只要按照自己的目标,长年累月,持之以恒,量变到一定程度, 才能导致质变,我们的文字水平有所提高。学习理论知识,和不断的在工作中积累经验.才能够让我们成为某个方面的专家,学者.为大于细,为难于易就是这个意思.
否定之否定定律,则是讲事物之间都是有起点---顶点----原点的轮回
定律.我们只要按照事物的规律办事,工作中正确看待新事物,并且勇于去接受它,了解它,掌握它,只有这样,才能使工作呈一个螺旋式的上升方式,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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