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办法
总则
工程影像资料记录着工程各道工序、各项施工工艺、各项隐蔽工程实际情况及完整的施工过程。对企业是一次总结与完善、提升、进步的重要内容之一。
随着影像技术和设备的迅速发展与普及,工程影像资料留存将是工程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之一。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港务公司工程影像资料制作,整理、归档、保存和管理工作,以满足企业发展、工程质量提升、进步的需要。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作用和目的
1、工程影像资料是工程记录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广泛收集。 2、为科技进步,技术开发与创新提供有效证据。如各工序施工现状,隐蔽工程的实际情况,工艺标准的制定,工程项目创优(如优秀工程奖、文明工地奖、科技示范工程奖、鲁班奖等)
3、经过整理和编辑,可以做为培训资料与教材,丰富对企业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
4、为企业的经营活动,工程招(投)标和企业形象展示提供影像技术支持。
第二条 工程影像资料包括工程照片和录像片,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主要施工工序、工艺流程的过程环节,隐蔽工程实际情况。 2、重大机械设备的安装、拼装和吊装过程。
1 / 4
工程影像的管理
3、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过程。 4、细部构造和处理过程。
5、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问题,及其整改处理过程和结果。
6、体现工程特点的实体整体和各立面影像,有条件的可以照摄俯视或鸟瞰整体效果影像。
7、重要的工程书面文件,如合同、设计图纸(电子版)、图纸会审纪要、设计交底、开竣工报告、竣工验收记录、资料移交记录等,应采用彩色扫描件。
8、各种有关获奖证书。
第三条 工程影像资料的制作
1、各施工单位所有项目均必须及时进行拍摄。鉴于目前数字影像产品的飞速发展以及微机的普及,建议采取电子格式进行拍摄和存储影像资料。要求录像动态视频最低分辨率为80万像素,数码相片最低像素为500万,拍照应设置自动打印时间。
2、各施工单位所承建重点项目,代表性工程、形象工程首次涉及的工程领域等,必须拍摄比较详细的影像资料,特别是重点工程的施工过程、工艺、工序施工过程,关键施工环节,要认真做好记录。记录方式必须采用照片、录像相结合的方式。
3、对于普通工程、零星工程及维修工程,只需对施工及维修过程进行拍照即可,但记录过程必须完整。
第四条工程影像资料的管理
1、各施工单位对拍摄的工程照片要实行集中管理,建立影像档案,建立
2 / 4
工程影像的管理
电脑工程照片库,以提高照片的保存质量。
2、数字格式的工程照片要做好备份,防止数据丢失。备份方式可采用移动硬盘,DVD光盘备份,大容量闪存(优盘)进行备份。所有备份媒介一定要防震、防潮、防划、方高低温,使用频率不得过高。
3、各施工单位所拍摄的所有工程影像资料,在工程竣工后要做好相应整理并编辑后及时报送工程部,有港务公司工程部统一管理。 工程影像记录移交记录如下表:
工程影像资料移交记录
工程名称 序号 一 二 三 影像类别 录像 照片 其他 施工单位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内容说明 备注 接受审核意见: 审核人: 日期: 施工单位 接收单位 3 / 4
工程影像的管理
签字: 移交人 日期: 接受人 签字: 日期: 第五条工程影像资料的使用
工程影像资料由工程部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公司工程建设需要,不得用于超越本公司之外的任何经济活动。尤其要注意保密工作,不得做出有损本公司利益及形象的任何事务,不得随意拷贝给他人。
4 / 4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