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操作规程(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水平,减少建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规范我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的申报、评选以及工程质量创优评奖推荐工作,根据湘质安监字【2015】26号、湘建建函[2014]7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永州市建筑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工程)申报操作规程(试行)》。
一、申报条件
(一)省级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申报。
1、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房屋建筑或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市政公用设施以及安装工程。
2、本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其相关信息已按要求及时录入一体化监管信息平台,当工程实体进入主体施工30%(房屋建筑按单体工程总层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主体工程量且路面施工前)前进行首次申报。
3、五方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已签署,施工图已审查且备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等手续已依法办理。
4、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或挂靠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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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编制并通过施工企业、现场监理部(或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签字认可,质量常见问题治理设计任务书、设计专篇、监理实施细则、施工专项方案均符合要求,现场有实施质量标准化管理的宣传挂图,总建筑面积超过2万m房建工程和工程造价超过5000万的市政工程有实体展示区;建立了首层示范(首段示范区)。
6、建筑施工企业及相关单位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已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备,工程质量责任已明确,工程质量基础保证条件要求的相关投入已到位。
7、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评分并经监理单位核定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评分表,其已完结构工程的评分分值在85分以上。
8、文明施工达到以下要求。一是建筑围挡、门楼、门卫规范、整齐、醒目、牢固、美观整洁,有创建文明城市等宣传内容;二是进场道路要硬化;三是渣土运输要有冲洗平台;四是材料堆放整齐,区域标志明显,标识有序;五是扬尘、噪音控制到位,有喷洒设备,运转正常,无噪音扰民;六是安全通道规范、畅通,标识明显;七是办公生活区域场地硬化、绿化、美化、无卫生死角;八是七牌一图、安全警示标志、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挂图、规划审批公示图完整、美观、整洁;九是临边防护要达到定型化、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外脚手架刷漆、分色明显,安全网安全美观、无损坏、缺失,立面有施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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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及项目名称标识。
9、关键部位、关键环节施工和常见质量问题治理有全程、全方位影像资料。
(二)市级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申报。
1、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房屋建筑或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市政公用设施及安装工程,其他与前款(一)“省级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申报”相同。
2、市站监督科或县站根据评价表格对申报项目逐个打分,按分值高低排名上报,并将评价审批表和核查评分表作为附件上报。
3、上报时间为每年的3月15日和9月15日前,由市站监督科和县站将申报项目汇总表及附件资料报送到市站技术服务科。
4、市站组织人员对申报项目按比例抽查,抽查合格率即为通过率。
5、申报省级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项目从通过的市级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项目中选取。
(三)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报条件。
工程进度已完成施工图纸的设计内容,具备符合要求的申报资料、达到申报竣工预验收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时,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初审后向省质安监总站推荐:
1、施工过程中历次申报期均申报且均被评为省级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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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示范工地;
2、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已按规定组织专项验收合格; 3、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已按规定验收合格并通过监督抽测; 4、已按规定被评为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市级示范项目; (已实施工程质量保险的地区,项目已通过承保机构工程质量风险评估,工程质量保险合同已签订)。
二、申报及复查程序
(一)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工程)
1、每年4月15日前和10月15日前由所辖区在建工程的施工企业将相关申报资料报至各县质安站和市质安站各监督科室,各县质安站和市质安站各监督科室在3个工作日内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审核相关资料并签署审核意见后,统计和打印好质量标准化工地(工程)名单(该名单应按打分顺序从高到低排名)上报至市质安站技术服务科汇总。
2、各县质安站和市质安站各监督科室上报的工地(工程),经检查评分排序后,按照核减20%-30%的比例报省质安总站。
3、超过相应报送期限没有上报的工地(工程)一律不予补报。申报期截止日,技术服务科须将申报汇总名单分别抄送安全监督科、法制服务科、督查指导科,核查是否有不得申报情形的项目。
4、技术服务科将已核准的申报名单报站务会研究。站务会研究决定复核项目、复核领导小组及专家组的组成、复核工作的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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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每年5月10日和11月10日前,市质安站组织两个专家组对站务会研究决定的复核项目进行检查评分,复核领导小组将专家组的检查评分审核排序后报站务会研究,技术服务科根据站务会研究的意见将我市的省质量标准化工地(工程)名单报省质安总站。
6、专家组由1名领导和3-5名具有工程类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必须有1人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从市站、县(区)站在职在编专家中抽取,专家实行回避原则。
三、不得申报的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项目不得申报: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项目, 因违法违规行为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行政处罚的工程项目,记一次严重不良行为或二次及以上一般不良行为的工程项目,在省(部)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工程项目,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1次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包括该施工企业在同城安全考评合格的其他工程项目),在市质安站督查中被通报批评的工程项目,同一项目已完工程有质量投诉尚未处理的工程项目。
四、一票否决的项目
在复核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 1、没有标准养护室和标准养护箱,标养、同条件养护试块没有硬性标识或二维码信息标志的;标养室(箱)没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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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度控制记录、试块进出记录的;砼试块见证取样不真实、标养试块委托商品砼公司养护或制作、同条件试块没有按规定进行养护的。
2、未建立可视化样板引路制度或未按经验收的样板组织技术交底、施工和验收的,未建立常见质量问题治理文档(建设任务书、设计专编、施工专项方案、监理实施细则等)、质量标准化样板间首层示范的。
3、缺常见质量问题治理和关键部位、关键环节施工质量标准化视频资料(PPT),或资料不齐全、未分类整理、未与进度同步的。
4、没有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进场验收记录及相关人员签字等资料 (包括进场时间、数量、现场坍落度检查、试块制作等)。
5、地下室现浇板开裂或楼层现浇板开裂多于三处的。 6、外墙砌体组砌混乱,通缝现象较多,砂浆不饱满,有多处透亮现象超过三板墙的。
7、没有按经图审施工图要求做建筑节能的。
8、外窗台没有按要求做砼压顶入墙,厕所没有按要求做砼反边等重大质量通病治理的。
9、有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或违反强制性标准没有整改到位的。
10、发生重大危害市政管线事故的;
11、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因质量问题处理不当造成群众集体上访或媒体曝光等社会影响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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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事件的,因违法违规行为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行政处罚或记录公示一次严重不良行为的(二次及以上一般不良行为的),在省(部)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
五、综合评价(分)表(表1-表5)的使用 1、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综合评价审批表
(1)该否决栏中仅列注了6种情况直接进行否决,在以上第三条“否决情形”中关于其他否决的项应体现在质量基础条件标准化检查、质量管理标准化核查和实体质量标准化核查中。
(2)对现场地基基础承载力 、单桩承载力等不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的主要指:没有按设计规定做承载力试验,或试验不合格且没有按设计单位处理意见处理,或采用的检测方法、数量达不到设计及规范要求的工程。
(3)主体结构是否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或隐患,指结构的梁、墙、柱已出现裂缝,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鉴定,出具的结构安全问题及隐患的结论为C、D级的工程。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等性能检测项目不合格,指涉及重要结构的相关试块试件不合格或者结构实体检测、水电检测、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等重要结构及功能性检测不合格的工程。
(4)建筑节能未按图审施工图施工主要指没有按通过施工图审查的节能设计施工,包括改变节能做法、厕所厨房墙体保温层不做、热桥处理达不到设计要求、保温层厚度达不到设计厚度等影响保温节能效果的各种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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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质量基础条件标准化保证项目检查
(1)对于建筑面积小于一万平方米的工地未在施工现场设标养室的,经监督机构书面同意后可委托认可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标养;工地配置的标养箱的容积应与工程规模相匹配,如明显达不到要求的视为没有设标养室。
(2)现场样板间应同步设置,按相应施工工序提前做好样板间,只要发现已进行了相应施工,没有做好样板间的应视为无样板交底。
(3)对没有提供整个项目质量管理实施过程视频资料或PPT影像资料的计零分。
3、质量管理标准化评分表
(1)对无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任何一方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的相应资料,该项应计零分。
(2)提供的地基(桩基)、基础、主体、建筑节能阶段性验收记录均要结论合格,签章齐全,签章责任人均要是承诺书中项目责任人员,如缺一项计零分。
4、实体质量标准化检查评分表
(1)对实体质量检查评分,必须检查地下室、转换层、操作层,中间抽查不少于三层。
(2)须检查施工现场同条件养护试块是否齐全,对发现构件开裂情况达到否决项规定的,可否决。
(3)对装饰、建筑节能施工质量抽查套(间)为3-5套(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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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省级、市级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
观摩示范项目申报操作规程(试行)
为提高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水平,减少建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规范我市省级、市级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观摩示范项目的申报、评选工作,根据湘质安监字【2015】26号、湘建建函[2014]73号等文件精神和DBJ43/T306-2014等规范标准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永州市省级、市级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观摩示范项目申报操作规程(试行)》。
一、申报条件
1、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房屋建筑工程,且工程实体按单体工程总层数进入主体施工30%及以上。
2、项目现场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达到“优良”标准。
3、五方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已签署,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等手续已依法办理。
4、建设单位(业主)的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任务书、设计单位的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设计专篇、施工项目部的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项目监理部的工程质量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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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问题治理监理实施细则都已出具,且针对性强符合项目实际,能指导项目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操作,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设计专篇不但有相关要求的文字内容,还要有相应节点部位的结构详图,且已通过施工图审查和图审备案;施工项目部的专项施工方案除内容能指导施工实际操作外,还需经过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项目经理盖执业章和企业盖章,以及项目总监的审批并盖执业章;项目监理部的监理实施细则除总监审核盖执业章外,还需监理企业审批盖章)。
5、已设立该项目的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图展区,并建立了首层示范实体样板区,图展区和样板区的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内容全面,符合项目实际,分部位分层次展示和说明治理工作实施内容和要求。
6、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或挂靠等行为。 7、建筑施工企业及相关单位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备,工程质量责任已明确,工程质量基础保证条件要求的相关投入已到位。
(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观摩示范项目必须是在本地区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项目,市级观摩示范项目必须是符合省级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项目,未被评为市级观摩示范项目的不得申报省级观摩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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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文明施工达到以下要求。一是建筑围挡、门楼、门卫规范、整齐、醒目、牢固、美观整洁,有创建文明城市等宣传内容;二是进场道路要硬化;三是渣土运输要有冲洗平台;四是材料堆放整齐,区域标志明显,标识有序;五是扬尘、噪音控制到位,有喷洒设备,运转正常,无噪音扰民;六是安全通道规范、畅通,标识明显;七是办公生活区域场地硬化、绿化、美化、无卫生死角;八是七牌一图、安全警示标志、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挂图、规划审批公示图完整、美观、整洁;九是临边防护要达到定型化、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外脚手架刷漆、分色明显,安全网安全美观、无损坏、缺失,立面有施工、监理、业主单位及项目名称标识。
二、申报及复查程序
1、每年在省质安总站公示上、下半年的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后,市、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在省总站公示的项目中选取项目(市管项目4-5个,每个县1-2个项目)申报市级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观摩示范项目。
2、观摩示范项目必须分别在7月31日前和次年的1月31日前将申报项目名单报市站技术服务科,逾期不予申报。
3、市质安站组织专家组,对申报观摩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并根据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核查评分表(表2-表5)的要求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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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核查评分。专家组由1名领导和3-5名具有工程类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必须有1人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从市站、县(区)站在职在编专家中抽取,专家实行回避原则。
4、根据核查评分情况进行汇总排序,分别确定省级和市级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观摩示范项目。
三、否决情形。
在复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实行一票否决:
1、没有标准养护室和标准养护箱,标养、同条件养护试块没有硬性标识或二维码信息标志的;标养室(箱)没有温度、湿度控制记录、试块进出记录的;砼试块见证取样不真实、标养试块委托商品砼公司养护或制作、同条件试块没有按规定进行养护的。
2、未建立可视化样板引路制度或未按经验收的样板组织技术交底、施工和验收的,未建立常见质量问题治理文档(建设任务书、设计专编、施工专项方案、监理实施细则等)、质量标准化样板间首层示范的。
3、缺常见质量问题治理和关键部位、关键环节施工质量标准化视频资料(PPT),或资料不齐全、未分类整理、未与进度同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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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没有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进场验收记录及相关人员签字等资料 (包括进场时间、数量、现场坍落度检查、试块制作等)。
5、地下室现浇板开裂或楼层现浇板开裂多于三处的。 6、外墙砌体组砌混乱,通缝现象较多,砂浆不饱满,有多处透亮现象超过三板墙的。
7、没有按经图审施工图要求做建筑节能的。
8、外窗台没有按要求做砼压顶入墙,厕所没有按要求做砼反边等重大质量通病治理的。
9、有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或违反强制性标准没有整改到位的。
10、发生重大危害市政管线事故的;
11、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因质量问题处理不当造成群众集体上访或媒体曝光等社会影响恶劣事件的,因违法违规行为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行政处罚或记录公示一次严重不良行为的(二次及以上一般不良行为的),在省(部)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
四、综合评价(分)表的使用
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观摩示范项目(见附表2-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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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综合评价审批表
表1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序号 评价项 名 称 工程性质 质量目标 形象进度 规 模 核查情况 1、现场地基基础承载力 、单桩承载力等是否存在不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检测方法及检数不符合检测规范要求等情况。 是□ 否□ 2、主体结构是否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或隐患,或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等性能检测项目不合格。 是□ 否□ 3、楼(屋)面板、墙体等存在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裂缝或渗漏。 是□否□ 4、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或安全事故、因质量问题处理不当引发社会影响恶劣事件、因违法违规被处罚或公示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是□ 否□ 房屋□ 市政□ 第□次评审 一 否决项核查情况 二 5、建筑节能未按图审施工图施工 是□ 否□ 6、评价项是否出现一个C类 是□ 否□ 加权后得分(3)核查评价项名称 评价得分(1) 权重(2) =(1)*(2) 基础保证条件标准化 0.15 综合评质量管理标准化 0.25 分情况 工程实体质量标准化 0.60 合计得分 1.00 该项目出现 项否决项,综合评分 分,经专家组综合评审,建议该项目此次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质量等级评为 级。 综合评 价意见 评审专家(签字): 评审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审批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三 四 审 批 意 见 说明:评价得分90分及以上的为A类、70(含70)-90的为B类,不足70分的为C类。A类为一次性通过获得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资格,B类经整改并复查合格的,可准予评定为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C类为否决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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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基础条件标准化保证项核查评分表
表2
项目名称 形象进度 序号 1 核查内容及扣分标准 未依法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证等手续的,扣10分/项 现场施工用图或重大设计变更未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没有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设计专篇的,扣15分/项,设计专篇深度不足、未经图审的扣2分/项。 总建筑面积1万m2以上未设置砼标准养护室(箱)的扣15分,标养室面积、养护条件、试块留置(含标准及同条件养护、拆模试块)、标识及管理等不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的,扣2分/(项·次)。 现场无交底样板的扣15分,样板存在错误做法的扣1分/处,无对相关施工及质量管理人员、班组可视化交底记录的,扣2分/人(班组)。 是否提供了完整及分类整理的视频或PPT视频2分/项 原材料、预拌砼、预制构件等主要建筑材料未进行进场检验、检验不合格、检验数量不合规定的扣5分/项,未建立进场检验台账的扣1分/项 涉及结构安全、建筑节能、主要使用功能等性能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检数不符合检测规范要求的,扣5分/项 施工安全考评不合格的扣10分,现场施工安全隐患明显,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安全文明施工差的,扣2分/处。 合 计 核查评分 应得分 扣分情况 10 实得分 2 15 3 15 4 15 5 5 6 15 7 15 8 10 9 1:评价得分计算:评价得分=(∑实得分/∑应得分)×100= 评价2、类别评价: 情况 评审专家(签字): 日期: 说明:1、实际尚未发生的不计分;2、类别:本表评价得分90分及以上的为A类、实得分1项为0分或评价得分为70(含70)-90的为B类,实得分2、3、4、5项及以上其他项得分有1项为0或本表评价得分不足70分的为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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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标准化核查评分表
表3-1
项目名称 形象进度 序号 核查内容 施工、监理单位质量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岗及履职情况 扣分标准 1、施工现场质量关键岗位人员未按规定配备或未到岗的,扣2分/人 2、相关责任人员不能提供工作日志、检查记录等有效履职记录的或相关联记录不能有效闭合的,扣2分/(人·项)。 3、履职记录(含签字)作假的扣10分。 应得分 扣分情况 实得分 1 10 1、企业未对项目明确质量目标、措施或无质量标准的扣5分 2、未定期对项目现场质量情况进行检查的施工企业质扣2分/次;未按《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标准》量管理标准对主要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质量检查2 化(含质量常10 评价的扣5分/次;不能提供质量评价有效见问题防治)检查、检验测量等原始记录的扣2分/项。 执行情况 3、质量检查、质量评价时未发现现场质量问题的扣5分/次,发现问题未提出整改要求或未跟踪督促整改到位的扣2-3分/次。 1、未对项目质量目标、质量常见问题识别清单及其责任人等情况进行公示的,扣3分/项 现场质量标2、无建设单位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任务准化管理公书,扣5分/项 示情况及 3 3、无质量常见问题治理设计专篇的,扣525 质量标准化分/项 相关方案编4、无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监理实施细则审情况 扣5分/项 5、无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方案或质量标准化示范创建策划书的该项计0分 1、施工项目部未对地基基础、主体、、建筑节能、单位工程进行有效施工质量检查评价或无相关联检查原始记录的扣10分/施工现场按项,未对其他分部工程有效质量检查评价GB/T 50375或无相关联检查原始记录的扣2分/项; 4 对施工质量2、监理单位未对地基基础、主体、建筑节15 检查评价的能、和单位工程进行有效质量评价或无相情况 关联原始记录的的扣3分/项 3、质量评价时未发现现场质量存在主要问题的扣10分/次,发现问题未提出整改要求或未跟进督促整改到位的扣5分/次 16
质量管理标准化核查评分表
表3-2 序号 核查内容 扣分标准 应得分 扣分情况 实得分 附段性验收记录没有提供齐全的地基(桩基)、基础、主体、节能验收记录的计0分。 1、无验收记录或记录与现场不符、验收记录未注明或未附有效原始依据(检验报告混凝土工程或原始检查记录等)及其编号的,隐蔽工质量及常见程验收记录未附影像资料的,扣2分/项.5 问题防治检15 相关记录非责任人本人签字的扣5分; 查、验收等2、楼板、墙体检验批及隐蔽工程验收无防情况 裂措施检查验收记录的,无裂缝等质量缺陷及整改检查验收记录的,扣2分/项。 1、无验收记录或记录与现场不符、验收记砌体工程质录未注明或未附有效原始依据(检验报告量及常见问或原始记录等)及其编号的扣2分/项,相题防治检查关记录非责任人本人签字的扣5分; 6 验收等情况15 2、主体验收无不同基体交接处防裂、预(结合实体留孔洞、墙体开槽防裂、界面等细部处理或影像检及其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或相应的影像资料查) 的,扣2分/项 1、无验收记录或与现场不符、验收记录未注明或未附有效原始依据(检验报告或原装饰(含楼始记录等)及其编号的,扣2分/项;相关地(屋)面、记录非责任人本人签字的扣5分 安装、建筑2、无管周、墙根、变形缝等易裂易渗细部节能等)工处理工程(含隐蔽)验收记录或相应影像程质量及常资料的,扣2分/项 7 10 见问题防治3、无屋面、外墙、外窗、厨卫等涉水部位检查验收情储水或淋水试验记录及相关影像资料的,况(结合实扣3分/项。 体及影像检4、未按要求进行保温层厚度、门窗性能、查) 后置锚栓现场拉拔等实体检测的,检测或验收报告显示存在不合格项但处理不到位的,扣2分/项 8 合 计 1:评价得分计算:评价得分=(∑实得分/∑应得分)×100= 2、类别评价: 评价 情况 评审专家(签字): 日期: 说明:1、实际没有、尚未发生或在前面申报周期已经评价的分部分项工程不计分;2、类别:本表每分项均有得分且评价得分90分(含90)以上为A类;每项均有得分且评价得分在70(含70)-90分、一项得分为0但评价得分在80分以上、或两项得分0但评价得分在85分(含85)以上的,为B类;每分项均有得分但评价得分在70分以下、一项得分为0且评价得分在80分以下、两项得分0且评价得分累计在85分以下的,为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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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实体质量标准化核查项评分表(公建)
表4-1
工程名称 形象进度 序号 核查内容 一 混凝土 工程 1、未按施工方案及相关规范要求安装,存在承载力或稳定性不足等问题的,扣5分;顶托丝口长度过长、梁底没有支撑扣1分/处 2、未按施工方案及相关规范要求拆除、无拆模依据的,扣2分/次。后浇带部位模板未按规定单独支拆的,扣2分/处 1、存在下料尺寸或弯折角度不足等问题的,扣2分/处 2、钢筋材质、规格、型号、数量等与设计文件(含变更)不符的,扣5分/处;存在受力钢筋安装位置或锚固方式错误、接头不合格、锚固长度不足、绑扎点不足或不牢、箍筋或板筋间距过钢筋工程 大等问题,扣2分/处 3、未按设计文件(含变更)及规范要求在转角处等易裂部位设置抗裂钢筋或钢筋网片的,扣2分/处 4、保护层厚度过大或过小、支撑或成品保护等措施不到位,扣2分/处 1、地下室存在开裂、渗漏、露筋等较严重质量缺陷的扣5分/处 2、构件位置及尺寸超出允许偏差的扣3分/处 3 混凝土 工程 3、楼层构件外观主要受力部位存在裂缝扣5分/处,露筋、蜂窝等严重缺陷的扣3分/处,其他缺陷扣2分/处 4、施工缝或后浇带存在留设位置错误、夹渣等问题,扣2分/处 25 扣分标准 应得分 扣分情况 实得分 45 1 模板及支撑工程 5 2 15 18
工程实体质量标准化核查项评分表(公建)
表4-2
序号 核查内容 扣分标准 1、砌块材质、规格、强度等与设计文件(含变更)不符、外墙采用轻砌块等易裂易渗材质未采取相应措施的,扣5分/项 2、超长、超高墙体构造柱、水平连系梁等加强措施不到位、填充墙斜砌顶紧时间不足14天等严重缺陷的扣3分/项 3、存在组砌方式错误的灰缝不饱满、不同材质混砌、门窗框固定点未用实心砌块砌筑、外观质量差等问题的,扣2分/处,三面墙透亮的计0分 4、构造柱拉结筋间距过大、长度不足、箍筋间距、窗台、填充墙砌体与主体结构拉结筋设置等未按设计及规范施工的,扣2分/处 5、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防裂、预留孔洞及管线开槽防裂、界面处理等(干挂钢丝网等)防裂措施不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扣1分/处 1、外墙、屋面、楼地面等存在渗漏的扣1分/处,严重的扣5分/处 2、屋面、楼地面、墙面抹灰层存在裂缝、空鼓等质量缺陷的扣2分/处,严重的扣5分/处 3、存在门窗缝隙、管周细部处理等装饰工程其他质量问题的,扣1分/处 4、幕墙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连接、立柱与横梁连接、幕墙面板安装不牢的扣3分/处,预埋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不合格的扣2分/处 5、外门窗、屋面、外墙等保温(隔热)材质、构造做法与设计及变更文件要求不符的扣5分/项;保温(隔热)层厚度不足、与基层连接或粘结不牢等的扣2分/项;建筑节能其他质量问题扣2分/处,没按设计进行节能施工计0分 合 计 应得分 扣分情况 实得分 二 砌体工程 20 装饰(含楼地(屋)面、墙面、三 安装、建筑节能等)工程 35 1:评价得分计算:评价得分=(∑实得分/∑应得分)×100= 评价2、类别评价: 情况 评审专家(签字): 日期: 说明:1、实际没有、尚未发生或在前面申报周期已经评价的分部分项工程不计分;2、所有检查、检测、试验及验收均应附相应原始记录,已经隐蔽的工程应提供反映实体质量及其验收情况的记录及相应PPT、视频等影像资料;3、本表评价得分累计90分(含90)以上为A类;评价得分累计在75(含75)-90分的为B类;评价得分累计在75分以下的为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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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实体质量标准化核查项评分表(居建)
表5-1
工程名称 形象进度 序号 一 核查内容 混凝土工程 扣分标准 1、未按施工方案及相关规范要求安装,存在承载力或稳定性不足等问题的,扣5分;顶托丝口长度过长、梁底没有支撑扣1分/处 5 2、未按施工方案及相关规范要求拆除、无拆模依据的,扣2分/次。后浇带部位模板未按规定单独支拆的,扣2分/处 1、存在下料尺寸或弯折角度不足等问题的,扣2分/处 2、钢筋材质、规格、型号、数量等与设计文件(含变更)不符的,扣5分/处;存在受力钢筋安装位置或锚固方式错误、接头不合格、锚固长度不足、绑扎点不足或不牢、箍筋或板筋间距过大等问题,扣2分/处 3、未按设计文件(含变更)及规范要求在易裂部位设置抗裂钢筋或钢筋网片的,扣2分/处 4、保护层厚度过大或过小、支撑或成品保护等措施不到位,扣2分/处 1、地下室存在开裂、渗漏、露筋等较严重质量缺陷的,扣5分/处 2、构件位置及尺寸超出允许偏差的扣3分/处 3 混凝土工程 3、楼层构件外观主要受力部位存在裂缝扣5分/处,露筋、蜂窝等外观缺陷扣2分/处,严重的扣3分/处 4、施工缝或后浇带存在留设位置错误、接夹渣等问题,扣2分/处 20 应得分 扣分情况 实得分 40 1 模板支撑 工程 2 钢筋工程 15 20
工程实体质量标准化核查项评分表(居建)
表5-2
序号 核查内容 扣分标准 应得分 扣分情况 实得分 二 砌体工程 1、砌块材质、规格、强度等与设计文件(含变更)不符、外墙采用轻砌块等易裂易渗材质未采取相应措施的,扣5分/项 2、超长、超高墙体构造柱、水平连系梁等加强措施不到位、填充墙斜砌顶紧时间不足14天预砌角度高度3分/项 3、存在组砌方式错误的灰缝不饱满、透亮透缝、不同材质混砌、门窗框固定点未用实心砌块砌筑30 扣2分/处,有三面墙透亮的该项计0分 4、构造柱拉结筋间距过大、长度不足、外窗台无砼压顶或伸入墙体长度不够,厕所反沿高度不够20cm的扣3分/处;窗台压顶及厕所反沿不做的计0分 5、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预留孔洞表面处理(干挂钢丝网等)防裂措施不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扣2分/处 1、外墙、屋面、厨卫、阳台等存在渗漏的扣2分/处,严重的扣3分/处 2、屋面、楼地面、墙面抹灰层存在裂缝、空鼓装饰(含楼地等质量缺陷的扣2分/处,严重的扣3分/处 (屋)面、墙三 面、安装、建3、存在门窗缝隙、管周细部处理等装饰工程其30 筑节能等)工他质量问题的,扣2分/处 程 4、外门窗、屋面、外墙等保温(隔热)材质、构造做法与设计及变更文件要求不符的扣3分/项;保温(隔热)层厚度不足、与基层连接或粘结不牢等,扣2分/处;其他质量问题扣2分/处,没按图施工和未进行节能施工的该项计0分 合 计 1:评价得分计算:评价得分=(∑实得分/∑应得分)×100= 2、类别评价: 评价 情况 评审专家(签字): 日期: 说明:1、实际没有、尚未发生或在前面申报周期已经评价的分部分项工程不计分;2、所有检查、检测、试验及验收均应附相应原始记录,已经隐蔽的应附相应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影像资料;3、本表评价得分累计90分(含90)以上为A类;评价得分累计在75(含75)-90分的为B类;评价得分累计在75分以下的为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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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观摩示范项目综合评价审批表
表6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序号 评价项 名 称 工程性质 质量目标 形象进度 规 模 核查情况 1、现场地基基础承载力 、单桩承载力等是否存在不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检测方法及检数不符合检测规范要求等情况。 是□ 否□ 2、主体结构是否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或隐患,或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等性能检测项目不合格。 是□ 否□ 3、楼(屋)面板、墙体等存在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裂缝或渗漏。 是□否□ 4、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或安全事故、因质量问题处理不当引发社会影响恶劣事件、因违法违规被处罚或公示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是□ 否□ 5、建筑节能未按图审施工图施工 是□ 否□ 6、评价项是否出现一个C类 是□ 否□ 核查评价项名称 基础保证条件标准化 综合评质量管理标准化 分情况 工程实体质量标准化 文明施工 合计得分 评价得分(1) 权重(2) 0.15 0.25 0.60 0.20 1.00 加权后得分(3)=(1)*(2) 房屋□ 市政□ 第□次评审 一 否决项核查情况 二 三 该项目出现 项否决项,综合评分 分。 综合评 价意见 评审专家(签字): 评审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审批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四 审 批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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