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 国际贸易和技术合作的发展, 我国已制定了国家马铃薯脱毒种薯 质量标准,并使之与国际标准接轨,该标准已于 2000年颁布实施( GB18133-2000)
( 一). 马铃薯种薯的相关定义及分级
1、脱毒苗:应用茎尖组织培养技术获得的再生试管苗,经检测确认不带马铃薯
X 病
毒(PVX)、马铃薯Y病毒(PVY)、马铃薯S病毒(PVS)、马铃薯卷叶病毒(PLRV)等病毒 和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PSTVd),才确认是脱毒苗。
2、 脱毒种薯:从繁殖脱毒苗开始,经逐代繁殖增加种薯数量的种薯生产体系生产出 来
的。脱毒种薯分为基础种薯和合格种薯两类。 基础种薯是指用于生产合格种薯的原 原种和原种;合格种薯是指用于生产商品薯的种薯。
3、 基础种薯:分为三级。
(1) 原原种 :用脱毒苗在容器内生产的微形薯 (Microtuber) 和在防虫网、 温室条件 下生产的符合质量标准的种薯或小薯 (Minituber) 。
(2) 一级原种: 用原原种作种薯, 在良好隔离条件下生产出的符合质量标准的种薯。
(3) 二级原种: 一级原种作种薯, 在良好隔离条件下生产出的符合质量标准的种薯。
4、 合格种薯:分为二级。
(1) 一级种薯:用二级原种作种薯,在隔离条件下生产出的符合质量标准的种薯。
(2) 二级种薯:用一级种薯作种薯,在隔离条件下生产出的符合质量标准的种薯。
5、 病毒病株允许率:脱毒种薯繁殖田中病毒病株的允许比率。 6、 细菌病株允许率:脱毒种薯繁殖田中细菌病株的允许比率。
7、 混杂植株允许率:脱毒种薯繁殖田中混杂的其他马铃薯品种植株的比率。 8、 有缺陷薯:畸形、次生、龟裂、虫害、冻伤、黑心和机械损伤的薯块。
(二)质量要求
1、各级别脱毒种薯田的植株带病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
表1?各级种薯带病植株的允许率
第一次检验 病毒及混杂株,% 第二次检验 P病毒及混杂株,% 第三次检验 病毒及混杂株,% 类环 黑胫 混杂植 类 病毒病 种薯 病病 腐 植株 病和 株 毒级别 植青枯 毒 病 株植 植 株 株 原原 种 一级 原种 二级 原种 一级 种薯 病植 株 环病毒病 黑胫病 混杂 环病毒 黑胫病 混腐腐杂病植株 和青枯 植株 类病病植 和青枯 植病植植株毒病植株 株株株 病植株 植株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25 < 0.5 < 0.25 < 0.1 < 0.25 < 0.1 < 0.25 0 0 < 0.25 < 0.5 < 0.25 0 0 < 0.1 < 0.25 0 0 0 < 0.1 < 0.25 0 0 0 < 0.5 < 1.0 < 0.5 0 0 < 0.25 < 0.5 < 0.1 二级 种薯 0 0 < 2.0 < 3.0 < 1.0 0 0 < 1.0 < 2.0 < 0.1 2、一、二级种薯的块茎质量指标应符合表 2要求。 表2?种薯的块茎质量指标
允许率,% 块茎病害和缺陷 环腐病 湿腐病和腐烂 干腐病 疮痂病、黑痣病和晚疫病: 轻微症状(1%~5块茎表面有病斑) 中等症状(5%~10块茎表面有病斑) 有缺陷薯(冻伤除外) 冻伤
< 10.0 < 5.0 < 0.1 0 < 0. 1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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