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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被害人被害状态基本属性论文

2021-02-06 来源:榕意旅游网


试论犯罪被害人被害状态的基本属性

犯罪行为一般都具有犯罪任何被害人两个主题。传统的犯罪学研究对于犯罪人和犯罪现象已经有了较为丰富的研究,特别是对于犯罪人的特点和基本属性的研究有了丰厚的研究成果。事实上,犯罪被害人处于被害状态中往往有着特定的基本属性。犯罪被害人本身被害状态下的基本属性也对犯罪有着诱发或者辅助的作用。 一、基本概念 1.被害人

被害人通常是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人。从法学角度来说,主要包括以下两类:第一,在民法中,被害人是指于民法调整的人,通常也成为受害人:在刑事法律范围内,被害人则指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首先,被害人是遭受损失或损害的人。其次,被害人是犯罪危害结果的直接承受者。再次,被害人仅指受有损害的自然人。[ 戎景,犯罪被害人被害性的分析,硕士学位论文,吉林大学。

2.犯罪被害人被害状态下的基本属性

犯罪被害人被害状态下的基本属性(以下称为“基本属性”)主要是指被害人在犯罪过程中或者与犯罪有关的主体特征和条件,这些特征和条件反映了被害人的容易被害的属性。具体而言,这些属性是促使犯罪被害人易遭受犯罪的主客观方面的致害因素的总称。 二、犯罪被害人被害状态基本属性的特征

每一个社会人都有着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并且这些属性的具

体表现方式都因人而异。在这众多异质的属性中,有一些属性对犯罪有着诱发和辅助作用。这些基本属性也有着自身鲜明的特征。 1.犯罪诱发性

基本属性最鲜明的特征之一就是对于犯罪的发生能够起到诱发和促进作用,这些属性能够促使被害人成为犯罪人实施犯罪的对象。在一些案件中,被害人明显的具有挑衅性或者诱惑性的行为属性,例如被害人在犯罪发生前对犯罪人的凌辱、殴打;富人的炫富行为或者女性的轻薄行为等挑衅性的或诱惑性的行为,而这些行为属性恰恰成为了促使了犯罪的发生直接导火索,这也就是犯罪学领域通常所说的“犯罪人和被害人共同导致犯罪”。 2.对犯罪情景的顺应性

基本属性对犯罪情景的顺应性是指被害人存在着容易接受加害人的诱导或容易成为被选作侵害对象的因素,被害人本身对被害状态、被害情境具有一种无意识的顺应的特性。这这种情形下,犯罪人往往与被害人产生心理联系,往往投其所好,选择被害人感兴趣的话题、事物,极力感染被害人的情绪、兴趣,增加被害人对自己的好感与认同感,从而一步一步地引导被害人掉进自己的圈套。例如,在一些财产诈骗案件中,犯罪人往往针对被害人想要不劳而获的心理,引诱其进入自己的圈套,最终实施犯罪行为。 3.对犯罪的容忍性

被害人对犯罪的容忍性是指被害人对于自己被害人角色的认同和对于犯罪行为的容忍。这一特征主要包括五类:第一,犯罪发生

前的预先认同,是指在犯罪行为发生前被害人对于被害人角色的预先认同,进而在被害后对既成被害事实持认同或容忍的态度。这实际上是指被害人认为犯罪的发生已成必然,认为自己是天生犯罪人。例如,某地公交车的扒手一直很多,因此,一些乘客在东西被偷了以后都认为被人偷东西是必然的事情,丢东西是意料之中的,甚至只会埋怨自己不小心而导致东西丢了。这一过程,就是使犯罪预先对犯罪被害人有一个认同,在犯罪发生后,又自我安慰,对犯罪予以容忍的表现。

第二种是长期容忍型,这一特征主要是指一些被害人一直处于被害状态,长期重复的被害导致被害人出现了对于犯罪习以为常的心态,对犯罪的发生和自身的被害状态麻木不仁、无知无觉的状态。典型的例如家庭暴力中的被害人,他们对于家庭暴力不断的忍受促使家庭暴力的施暴者毫无顾忌。被害人对这些暴力行为的默许正是一种长期容忍的表现。

第三种是即时容忍型,这是指某些被害人在十分不利的处境下对自己遭受的侵害被迫隐忍的情形。例如,抢劫案中,为了不使自己的生命遭受威胁,便把自己的钱交出去。这便是对于犯罪的即时容忍。

第四种被迫容忍型,即迫于屡次控告无人受理的困境而忍辱含垢,或慑于犯罪分子的淫威而不敢反抗,被迫就范等。如弱女子遭歹徒持刀拦截,无力反抗,听任凌辱;有的人被犯罪分子抓住把柄,不得不屈从犯罪分子的意志。

可以看到,被害人在被害状态下对于犯罪的容忍性往往是被害发生后被害人的表现,但是这些表现在一定情况下也会导致被害的再次发生,往往引发再次的犯罪侵害。被害人的容忍往往导致犯罪人再次实施犯罪行为,甚至变本加厉。一些犯罪人在选择犯罪目标时,往往考虑被害人各方面的情况,如被害人是否具备某种反抗的条件,是否有把柄掌握在自己手中。除此之外,还往往选择那些在以前的犯罪过程中保持顺从态度的被害人,致使被害人再次被害。[戎景,犯罪被害人被害性的分析,硕士学位论文,吉林大学。 三、结语

人的属性虽然数不胜数且各不相同,但是被害人却有一些特定的属性,这些属性辅助或者诱发了犯罪的发生。因此,对于被害人被害状态下的基本属性研究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通过对于被害人的研究才能将被动的预防犯罪转变为主动的预防犯罪。从这些基本属性入手,寻找被害人或者潜在被害人,防患于未然是十分必要的。 参考文献:

[1]戎景,犯罪被害人被害性的分析,硕士学位论文,吉林大学 [2]韦丹丹,刑事被害人的被害性,硕士学位论文,西南政法大学

[3]李伟,《犯罪被害人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年11月

[4]陈和华,被害性与被害预防,《政法论丛》,2009年4月 [5]张赛宜,论被害性、犯罪动机与被害预防,《政法学刊》,2011

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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