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C〔2015〕1216-18号
XXXXX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XXXX单位:
我公司接受贵单位的委托,对“XXXXX工程”的结算进行了审核。保证提供的结算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被审核单位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4号《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渝建价协[2002]8号转发中价协“关于下发《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通知”;渝财建[2005]103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中价协[2007]第015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的要求出具审核报告,并保证审核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在审核过程中,我们根据该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被审核单位提供资料的基础上,实施了包括实地勘察、审核相关资料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现将审核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XXXXXXX工程
2、项目地址:XXXXXXX
3、建设单位:XXXXXXXX
4、施工单位:XXXXXXXXXXX
5、委托单位:XXXXXXXXXXXX
二、审核原则
1、独立原则:审核单位和审核人员独立执业,不受外界不合理因素的干扰和影响,与利益各方没有利益关系;
2、客观原则:审核人员执行业务时,实事求是,不为他人所左右,也不因个人好恶影响分析、判断的客观性;
3、科学原则:审核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
4、公正原则:审核人员执行业务时,应当正直、诚实,不偏不倚地对待利益各方。
三、审核范围
根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约定,结合建设单位提供的本工程竣工结算的相关资料(竣工资料等),对本次送审的XXXXXXXXXXX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验证。
四、审核依据
(一)、《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中价协[2007]第015号);
(二)、委托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竣工结算报表、完成工程量清单;
3、施工总结报告;
4、施工合同等。
五、审核说明
根据XXXXXXXXXXXX工程施工合同、竣工资料及现场实地勘测所完成工程项目的几何尺寸及核对施工内容,施工单位已全部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综
六、审核目的
为委托方办理工程结算提供参考依据。
七、审核结果
该工程送审造价为¥:453501.45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伍万叁仟伍佰零壹元肆角伍分);审定造价为¥:453501.45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伍万叁仟伍佰零壹元肆角伍分);审减造价为¥:0元(大写人民币:零元)。
我们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人员,就委托项目工程造价逐项进行了审查、核实、分析和认定,并通过复核、会审取得了一致意见。我们认为,经过审核认定的上述工程造价,基本充分地反映了该工程的实际情况。
八、其他事项说明
(一)、对本报告的利用必须全面、完整,否则本公司不承担法律责任;本报告及附件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向委托方之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由于对本报告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本公司概不负责。
(二)、本报告连同所附附件一并使用有效,再次复印无效。
附件:
1、基本建设项目结算审核验证定案签署表一份;
2、XXXXXXXXXX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3、XXXXXXXXXXXXX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重庆XXXXXXXX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审核人:
复核人: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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