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规定
(1)工序开工前,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地段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做好施工技术交底的安全注意事项。同时,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气温、雨雪和汛情等预报,做好防范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质量认证体系中安全控制程序,使安全管理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3)对项目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规程、规范。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焊接、车辆驾驶、爆破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
(4)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5)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利用经济杠杆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充分调动安全生产积极性。
(6)实行事故报告制度,无论何时,一旦发生危害工程安全事故时,应采取应急措施,开展施救,并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监理单位和业主。
2、施工安全措施
(1)施工前,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
(2)全体施工人员在喷播作业进行时必须戴安全帽、穿作业保护鞋,边坡上喷播必须系安全带、安全绳,并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无损。
(3)持网时施工人员须系安全绳,安全绳固定物体为钢钎、树木等,并确保稳固。
(4)打钻打钉时,应从上往下打,安全带钩在稳固的固定物上。 (5)安全带必须定期更换。
(6)施工用电以发电机为辅,发电时必须检查好柴油机是否漏
油、电线是否完好。
(7)施工现场要有明显安全标志。与别的施工队交叉作业时,应协调好双方之间的合作。
(8)施工前对坡面要进行详细调查,发现不稳定的坡体时,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同时做好人员疏散设立警告标记。
3、应急措施 (1)危险源监控
加强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加强对高处作业、临边防护等进行安全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避免事故的发生。
(2)预防措施
①加强对高处作业人员的体检,严禁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对疲劳过度、精神不振和思想情绪低落人员要停止高处作业;严禁酒后从事高处作业。
②高处作业人员的个人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
如,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和有关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作业;如果是悬空高处作业要穿软底防滑鞋。
③按规定要求支搭各种脚手架,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工作。 ④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网。
⑤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登高作业前,必须检查脚踏物是否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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