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项名称 交底部门 交底人 建设单位 作业部位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2、树脂类涂料防火工程中的许多原材料都具有不同程度的毒性和刺激性,使用或配制时要有良好的通风。操作人员应在施工前进行体格检查,患有气管炎、心脏病、肝炎、高血压者以及对某些物质有过敏反应者均不得参加施工。研磨筛分、搅拌粉状填料最好在密封箱内进行。操作人员应穿戴防尘口罩、防护眼镜、手套、工作服等防护用品,工作完毕应冲洗淋浴。 3、施工过程中不慎与腐蚀或刺激性物质接触后,要立即用水或乙醇擦洗。采用毒性较大的材料施工时,应适当增加操作人员的工间休息。施工前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应遵照安全技术及劳动防护制度执行。 4、在配制使用乙醇、苯丙酮等易燃材料的施工现场,应严禁烟火并配备消防器材,并适当通风。 5、生漆毒性较大,能使接触者产生过敏性皮炎。严重者手脚、面部形成水肿,即所谓漆疹。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严防生漆接触皮肤,可涂防护油膏保护。 6、使用毒性或刺激性较大的涂料时,操作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执行有关安全技术及劳动保护制度外,现场应注意通风,并适当采取操作人员轮换、工间休息、下班后冲洗、淋浴等安全防护措施。 7、施工现场应注意防火,严禁吸烟和使用电炉等。 8、材料库应适当通风,并配置消防器材。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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